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民國113年4月3日經能字第11358001150號

修正「能源用戶自置或委託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設置登記辦法」第2條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