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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民國113年4月3日環部循字第1136003746號

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第3條、第6條條文,名稱並修正為「環境部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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