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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民國113年3月29日中企輔字第11302001600號

修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臺灣地方特色產品通路標章授權使用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臺灣地方特色產品通路標章授權使用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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