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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25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13年3月25日新北地秘字第1130561238號函:修正「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自行辦理壹萬元以下零星採購消耗性物品作業要點」名稱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自行辦理未達壹萬元採購作業要點」,並修正全文,自即日生效。

相關圖表:修正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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