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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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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公告】提供有關機關申請領用經裁判確定之沒收銷毀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112.09.19)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19
  • 資料點閱次數:231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桃檢秀總贓字第112830021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如下所載,俾供有關機關領用。
依據: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公告期間:依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後段「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公告事項:
一、104安保357號:愷他命(純度約96%)1包(3070公克)。
二、108安保2416號:2.一粒眠(錠狀-檢出硝甲西泮、硝西泮純度約1%)1包(1389.31公克)。
三、110安保2683號:毒品咖啡包-檢出4-MMC(A1-A996純度約4%,A997-A1002純度約17%)1002包(7277.48公克)。
四、111安保883號:安非他命(純度約78%)4包(6180公克)。
五、111安保1799號:2.毒品咖啡包-檢出4-MMC(純度約4%)785包(4411.33公克)。
六、111安保2702號:4.混合毒品咖啡包-檢出4-MMC(純度約7%)、微量硝西泮297包(1175公克)。
七、110保管2293號:大麻酊(080026637)5瓶(3440公克)。
八、110保管2761號:大麻(080027502)44包(31140公克)。
九、111保管5867號:1.大麻植株(080027698)12包(1040.1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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