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教育部民國112年3月30日臺教技(三)字第1122300729A號

修正「教育部辦理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第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798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