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2年3月30日台財資字第1120000011號

修正「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API)使用規範」,名稱並修正為「電子發票應用程式介面使用規範」,自112年3月31日生效

1185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