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3月29日金管保壽字第11204907783號

修正「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8點、第8點之2規定,自112年7月1日生效

1167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