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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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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公告】提供有關機關申請領用經裁判確定之沒收銷毀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112.02.21)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1
  • 資料點閱次數:1014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桃檢秀總贓字第112830001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一公斤以上之毒品如下所載,俾供有關機關領用。
依據: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公告期間:依醫藥研究訓練或製成標準品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後段「公告後十日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公告事項:
一、110安保1665號:四級毒品先驅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純度約87%)23包(701359.2公克)。
二、111安保1399號:愷他命(純質淨重-純度約78.66%)15包(1564.11公克)。
三、111安保2661號:愷他命(純度約84%)1包(2889公克)。
四、109保管11258號:大麻(合計淨重)(080026426)7包(1302.87公克)。
五、110保管2183號:1.大麻(黑貓宅配快遞包裹)(080026626)2包(1052公克)。2.罌粟(新竹貨運包裹)(080026626)18包(4153.5公克)。
六、111委保107號:四級毒品先驅原料-氯苯基環戊基酮(純度約93-96%)5桶(853.3公斤)。目前由蘆竹分局外社所代保管中。
七、112委保5號:1.安非他命(含紙箱、原封13箱,純質淨重,純度約79%)228包(179364.36公克)。2.愷他命(含藍色包裝與綠色茶葉袋包裝(含紙箱、原封61箱,純質淨重,純度約86%))1205包(1037611.18公克),目前由北市刑大代保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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