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12年2月1日衛授食字第1111303801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自114年1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