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12年1月31日衛授食字第1121900052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及其代謝物之檢驗」,自即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及其代謝物之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