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111129桃園地檢署守護國人安全 分進合擊積極溯源起訴詐騙國人至東埔寨之人口販運集團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30
  • 資料點閱次數:937

守護國人安全,分進合擊積極溯源,起訴詐騙國人赴柬埔寨之人口販運集團

本署檢察官林郁芬、林弘捷、陳嘉義偵辦「萬源娛樂」等人口販運集團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案件,日前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何○○、楊○○、蔡○○、詹○○及沈○○獲准,本案偵結後對被告何○○等7人提起公訴。

查被告何○○、楊○○前往柬埔寨,由被告何○○擔任該集團人事部組長,佯以從事文書作業或單純人事招募工作,工作待遇有高底薪及高額獎金,並蓄意隱瞞「工作內容實為組織詐欺犯罪」、「未成功召募國人赴柬埔寨,將賠付60萬元贖金,否則不得返國」、「護照將遭沒收,不得自由進出或離去工作園區,工作內容、時間、行動範圍、可否對外聯繫等,均遭嚴格監管限制」、「若有違規或業績未達標者,將遭受體罰、毆打、電擊、關入小黑屋之密閉空間或轉賣他處」等實際工作條件及環境,以此誘騙、招募國人前往柬埔寨加入詐欺犯罪組織;被告楊○○則擔任該集團之「後勤組」成員,負責電腦維護及體罰、傷害不配合或未達業績目標成員;另由本國境內之被告蔡○○、詹○○、李○○、沈○○分別負責安排受騙國人出國前旅宿、人員看管、載送搭機及變造「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俗稱「小黃卡」,供檢疫或辦理落地簽證使用)等工作。該犯罪組織成員以此模式,共計詐騙28位以上國人,有26位國人因此受騙遠赴柬埔寨(餘2位國人則因本案執行未能如期出境),其中有12位被害人於入境柬埔寨後即遭沒收護照,遭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方式剝奪行動自由,有3位被害人因此支付5000美元不等之款項予該犯罪組織後始獲放行回國。

上開案件係由本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因被告不同,且報指揮機關不同,故先後由不同檢察官辦理,另本署檢察官自案件相關人等手機內,亦發覺有遭詐至柬埔寨之被害人護照資料及履歷訊息,全力積極溯源偵辦 ,且對是類人蛇案件先由主任檢察官蔡妍蓁、楊植鈞召開專案會議,成立卷證分析小組,檢閱卷證後發現共同連繫因素,相互提供證據並共同偵查終結,對涉案被告何○○等7人以刑法第297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人口販運防制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近來頻傳國人因求職受騙至東南亞各地在國外遭人脅迫、控制行動自由,本署抱持除惡務盡之嚴辦速查態度,決不寬貸以守護國人安全, 而時值歲末轉職潮,也籲請國人對於異常高薪 之求職廣告、海外打工 訊息,務必提高警覺審慎評估,以免受騙上當危及自身安全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