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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國111年11月9日臺教技(三)字第1112303406A號

修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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