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水利署民國111年11月3日經水政字第11106099510號

修正「經濟部水利署轄管綠美化水岸土地維護管理要點」部分規定、「經濟部水利署轄管綠美化水岸土地認養維護工作考核及獎勵要點」,自112年1月1日生效

421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