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勞動部民國111年10月27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22050F號

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0條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