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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民國111年10月27日台內營字第1110818273號

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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