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法務部民國111年10月27日法令字第11102519110號

訂定「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