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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民國111年10月24日勞動發特字第11105212551號

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實施計畫」部分規定及第3點附件1、第8點附件2、第10點附件3,除第9點第1款第2目有關職業輔導評量員薪資補助標準之規定,自111年9月1日生效外,自11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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