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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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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6.15》花蓮地檢召開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16
  • 資料點閱次數:215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6月15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蓮地檢召開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

       本署為因應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於今(15)日上午10時,在本署3樓會議室,邀集轄區檢、警、調、廉各機關(單位)同仁,召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由本署蔡宗熙檢察長主持,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洪培根親臨指導,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陳銘欽、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主任陳慧明、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主任薛國鼎、花蓮縣政府政風處處長葉清燊及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吉安分局、新城分局、鳳林分局、玉里分局各分局長、偵查隊長均出席與會,共同端正花蓮地區選風,並杜絶不法。

       洪培根檢察長於會中針對法務部於111年3月31日提供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就「嚴查賄選及暴力」、「嚴防假訊息」、「嚴辦境外資金」三大重點工作,提出13項具體指示,督促各單位必須因地制宜,針對花蓮地區選情之獨特性,加強落實查賄工作,並規劃各項反賄宣導;同時強調反滲透法、政治獻金法對於境外資金介入選舉之行為均有處罰規範,必須多加注意;另就嚴防假訊息之部分,亦責請本轄警、調、廉應與地檢署保持密切聯繫,即時澄清,降低負面效應。

       本次會議首先由本署主任檢察官針對「查察賄選策略」進行報告,再由警、調及政風單位提出工作報告,針對轄區各地選情、候選人特性、賄選可能性、蒐證方式等選舉查察案件之偵處及預防工作進行分析及充分討論,掌握選情激烈地區及賄選高風險對象,強化佈雷工作,同時建立各轄區之案件通報聯繫名冊,凝聚檢、警、調、廉之力量,發揮團隊精神,以達徹底淨化選風之目標。

       本署再度宣示,對於涉及賄選案件之候選人,不分黨派、族群、身分、地位,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並已規劃檢察官至各轄區進行分區選舉查察,各單位同仁務必將各項賄選情資具體化,以利深入追查。對於具體檢舉賄選之案件,本署將即時分案、精緻偵查,另設有檢舉賄選電話專線:03-8230159、電子郵件信箱:hlcn@mail.moj.gov.tw,期待全民通力合作,達成「公平選舉、杜絕不法」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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