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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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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監即日起恢復增加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21
  • 資料點閱次數:720

依據:依法務部矯正署111年3月16日法矯署醫字第11106001370號函。
公告事項:
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3月起不再宣布警戒級別,故即日起恢復辦理增加接見。
二、民眾如有本監增見卡,可於恢復增加接見起3個月內使用。
三、依法務部111年1月14日法矯字第11004007660號函之規定,受刑人辦理增加接見之次數限制。
   (一)受刑人新收入監未滿三個月,為安撫受刑人情緒,俾利囚情穩定,每週得增加接見2次為原則。
   (二)受刑人新收入監滿三個月,每週得增加接見1次為原則。
四、民眾進入接見室請配戴口罩、量測體溫及實名制登記,請配合本監防疫措施,經說明、勸導仍不配合之民眾,機關得依監獄行刑
法第69條第2項規定,拒絕接見。
五、為降低染疫風險,請民眾儘量善用通訊設備接見。
六、本監將視疫情發展之上級指示,滾動式調整辦理一般接見各項防疫管控措施。
七、如有接見相關問題請來電詢問,接見室(03)4807959分機233、戒護科(03)4807959分機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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