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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2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80333號

訂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基本資料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法律事項檢查表」、「發行人辦理總括申報追補發行新股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普通公司債對外公開銷售承銷商案件檢查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檢查表」及「募集設立法律事項檢查表」,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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