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民國111年2月10日經標字第11104600190號

修正「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