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內政部民國111年2月10日台內營字第1100819869號

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部分規定及第1篇第8點表8.1、第2篇第3章第3.10節表3.10.1、第3篇第19章第19.5.3節表19.5.3,自即日生效

3704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