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民國111年2月9日經能字第11104600350號
經濟部令:修正「電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2條、第16條條文,名稱並修正為「電業與公用天然氣事業及加油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經濟部令:修正「電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