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民國111年2月9日經能字第11104600350號

修正「電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