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勞動部民國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4號

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條、第15條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