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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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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真方便,3萬元以下案款可超商繳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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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真方便,3萬元以下案款可超商繳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今日(10/22)受邀參加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於東山服務區舉辦110年全國交通安全月有關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活動現場除設攤宣導外,並利用有獎徵答活動,向用路人宣導超商代收案款金額的上限已提高至3萬元以及請用路人按時繳納高速公路通行費,以免自身財產遭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為了方便民眾繳納案款,只要民眾欠繳稅款、健保費、勞保費、勞退金、環保罰鍰、高速公路通行費、交通違規罰鍰、汽車燃料使用費及衍生罰鍰等,金額在3萬元以下,都可以持各執行分署自今年1020日以後掣發,下方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在繳納期限內,至全國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四大超商繳納,「嗶」一聲完成繳款,減少到場繳納的不便。

另外,臺南分署提醒用路人應按時繳交高速公路通行費,逾期不繳納,除會被處300元罰鍰外,亦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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