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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民國110年8月20日路運計字第1100099946號

修正「交通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貼客運業防疫物資費用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第6點規定及第7點附件3、第8點附件6,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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