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民國110年8月16日台關稽字第1101014138號
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保稅工廠稽核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業務執行注意事項」第1點、第3點規定、「保稅工廠稽核作業規定」第3點規定、「自主管理保稅倉庫審查作業規定」第2點、第3點、第8點規定及「自主管理保稅倉庫稽核作業規定」第3點、第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