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僑務委員會民國110年8月16日僑生就字第1100501698號

訂定「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十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406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