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金門地檢署自110年6月1日起 試辦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1
  • 資料點閱次數:383

  司法機關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關於被害人適時掌握訴訟資訊之決議,將建立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使被害人能夠即時獲知正確及完整之偵查、審判及執行,得以在充分掌握案件進度之前提下表達意見,並能免於陷於不確定之心理擔憂,兼顧被害人之人身安全,賦予被害人更完整之保障,以落實溫暖而富有同理心之司法。

  本署為加強被害人保護相關措施,奉法務部指示,自110年6月1日起,試辦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就殺人罪、重傷害罪、強盜罪、擄人勒贖罪、性侵害犯罪等案件,被害人得聲請本署透過上開刑事訴訟資料獲知平台,提供檢察官對被告諭知強制處分結果、偵查結果及被告通緝到案等案件資訊。經核准後,由該資訊獲知平台以傳送電子郵件方式,將案件資訊即時通知聲請人,避免被害人心理不確定之擔憂。又為增進效率及確保被害人之隱私,除由本署書記官、為民服務中心同仁為被害人說明及協助聲請外,於殺人罪、性侵害犯罪等案件,並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金門縣政府家防中心等網絡成員,協助是類案件之被害人提出聲請,避免二次傷害。

  本署希冀前端透過主動告知被害人相關權益及聲請資訊,中端透過案件分流服務,後端透過該資訊獲知平台以電子郵件方式即時傳送資訊,以達保護被害人權益之目的,並建構溫暖而富有人性之司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