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民國110年5月6日貿服字第1100151564號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令:廢止「進口人申請輸入一氧化二氮許可文件作業要點」,自110年5月1日生效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令:訂定「進口人申請輸入一氧化二氮許可文件作業要點」,自108年4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