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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110年5月6日農授防字第1101493696A號

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點、第10點規定及第16點附件「茄屬及番椒屬種子輸入檢疫條件」第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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