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10年4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01603031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4條、第19條條文及第3條附表1、第6條附表2
衛生福利部令:訂定「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