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10年4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01300478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自113年7月1日生效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