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國110年4月22日交航字第11050044021號
交通部令:修正「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第3條附件1、第3條附件2、第5條附件3
交通部令:修正「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34條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