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110年4月20日台內營字第1100805032號
內政部令: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第4點、第7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令: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及第8點附件2,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