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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國110年4月20日健保企字第1100037370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對外提供資料作業要點」第14點規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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