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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公開甄選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27
  • 資料點閱次數:967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公開甄選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公告

一、職稱: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若干名。

三、性別:不限。

四、工作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五、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男性須服兵役期滿(或免役)並持有退伍證明文件。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嫻熟電腦(Excel、World、Powerpoint),輸入中文能力每分鐘30個字以上優先。

(四)、未曾受刑事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五)、曾任司法行政工作職務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優先錄取。

六、工作項目:1.檢察署一般行政業務。2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正式職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代理留職停薪間所遺業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上班前1日止(預計自110年2月24日起至111年2月23日止),如被代理人因故提前銷假或屆期繼續請假或留職停薪,則代理期間提前終止或延長至被代理人請假期滿銷假或留職停薪屆滿上班前1日止。受僱者於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待遇:每月支給報酬薪點280點(折合薪點率158.1元),新臺幣44,268元。(須扣勞、健保、勞退金)

九、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並詳實填寫,其中簡要自述必須填寫不可省略)、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曾擔任司法行政或其他公務機關職務者,請另附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並以迴紋針夾齊,請於110年2 月2 日(星期二)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

(四)、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電腦中文聽打輸入測驗(請自備耳機),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若干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正取、候補人員公告於本署電子公布欄。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82)312637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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