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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110年1月8日農輔字第1090024992號

公告本會審查110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第3項第1款所定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新臺幣50萬元以上,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108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為基準,自11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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