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3年度偵字第6534號 103年度偵字第6649號 103年度偵字第6803號 103年度偵字第6804號 103年度偵字第6946號 103年度偵字第6959號 103年度偵字第7106號 被 告 進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高雄市鳳山區○○○○○○○○○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郭春葉 女 ○○ 歲(民國○年○月○日生)         ○○○○鳳山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被 告 蘇清煌 男 53歲(民國○年○月○日生)             ○○○○萬丹鄉○○○○○○○○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蘇進威 男 31歲(民國72年6月5日生)             ○○○○鳳山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上三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周春米律師 被 告 黃惠光 男 45歲              ○○○○屏東市○○○○○○○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號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高雄市大寮區○○○○○○ 代 表 人   兼 被 告 葉文祥 男 59歲     ○○○○鳥松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號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 上一人選任 辯 護 人 王仁聰律師 吳澄潔律師 蔡文彬律師 被 告 戴啟川 男 57歲              ○○○○鳥松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號   選 任 辯 護 人 林維毅律師 柳聰賢律師 被 告 郭烈成 男 32歲              ○○○○屏東市○○○○○○○○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號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 選 任 辯 護 人 鍾治漢律師   被 告 施閔毓 男 26歲              ○○○○萬丹鄉○○○○○○○○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 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郭春葉係「進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址設高雄市鳳山區新 富路373號10樓之1,下稱「進威公司」)之登記負責人,蘇 清煌為郭春葉之丈夫,為進威公司實際負責人,蘇進威為郭 春葉之子,為進威公司之業務,張東志、李秀香、邱俊智、 胡文敘、郭榮生等人則受僱於進威公司,以收購皮革工廠之 鹽漬豬皮下方所黏附之脂肪及動物屠宰所產生下腳料炸煮販 售與飼料廠或農牧場為業。翔奕皮革廠(址設屏東縣屏東市 崁頂8-2號、負責人周少鵬)、宏雅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址設屏東縣九如鄉東寧村東寧路15號、負責人王頌文;下 稱宏雅公司)及國泰皮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址設屏東縣九 如鄉九如路三段30號、負責人呂衍慶;下稱國泰公司)等公 司均為製造皮革之公司,在製造皮革過程,需向國外進口鹽 漬豬皮加工,因加工過程需將鹽漬豬皮所黏附屬於事業廢棄 物之豬皮油脂(下稱豬皮革油脂)削下,此種皮革工廠加工 過程所產製之廢棄物,非屬經濟部所公告可再利用之事業廢 棄物。黃惠光為大勝飼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勝公司)屏 東廠廠長,向豬隻屠宰場收購豬皮後,將豬皮下方脂肪販售 與進威公司;另有僱請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不知情之員工數名 ,分別在翔奕皮革廠及宏雅公司內,將進口豬皮革油脂刮下 ,轉賣與進威公司炸煮豬油為業。郭烈成為元盛企業行負責 人,未經主管機關取得建築物興建許可及食品加工業工廠登 記許可,擅自在其不知情胞兄郭展志所有位於屏東縣竹田鄉 六巷段254地號土地內,搭設地下油品工廠(內有儲油槽10 座)從事食用油脂製造及販售為業,並僱請員工施閔毓為司 機兼任攙油工作。葉文祥為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址設高 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下稱強冠公司)之董事長兼總 經理總理公司內所有業務,戴啟川為副總經理襄助葉文祥辦 理國內豬油原料採購,吳照惠擔任採購人員,黃武煒及吳燕 禎分別擔任品管部經理及品管部課長,王崇彬擔任生產部經 理,以製造食用油脂及衍生油脂商品販售為業。 二、郭春葉、蘇清煌、蘇進威及黃惠光等人均明知皮革工廠加工 過程所廢棄之豬皮革油脂,非屬經濟部所公告可再利用之事 業廢棄物,均未向經濟部就該事業廢棄物申請個案再利用, 亦明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向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 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竟 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之許可文件, 黃惠光基於清除廢棄物之犯意,郭春葉、蘇清煌、蘇進威等 人共同基於處理廢棄物之犯意聯絡,自民國101年3月間某時 許起,由黃惠光僱請不知情員工分別在翔奕皮革廠、國泰公 司及宏雅公司內,以機器刮下豬皮革油脂,清除屬於事業廢 棄物之豬皮革油脂約2800噸(20個月,每個月約140公噸) ,再將其中由翔奕皮革廠及宏雅公司所取得約1200公噸(20 個月,每個月約60公噸)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油脂,以 每公斤新台幣(下同)7.5元之價格販售與進威公司,而郭 春葉、蘇清煌及蘇進威等人僱請李秀香擔任會計及接聽電話 ,另僱請張東志、邱俊智、胡文敘、郭榮生等人為司機並兼 任炸豬油工作(張東志、李秀香、邱俊智、胡文敘、郭榮生 等人涉嫌廢棄物清理法部份,另案偵辦),每日駕駛車牌號 碼ADD-9605號營業用小貨車,分別前往翔奕皮革廠及宏雅公 司等地,載運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油脂,返回進威公司 位於屏東縣萬丹鄉社中村社美路162號工廠內炸煮,處理屬 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油脂,炸煮後所得豬油(俗稱豬皮革 油)即儲放在屏東縣萬丹鄉社中村社美路162號工廠內之儲 油槽,若有飼料廠或農牧場撥打電話訂購,即由邱俊智或胡 文敘駕駛車牌號碼316-VH號油罐車載送前往交貨(翔奕皮革 廠、國泰公司及宏雅公司等未依廢棄物清理計劃書清除廢棄 物部份,另函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三、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及施閔毓等人均明知供人體食用油 脂之原料應購買來源正常且符合衛生標準之油脂,竟共同基 於詐欺、食品攙偽及假冒、製造妨害衛生飲食物品之犯意聯 絡,自103年2月間某時起,由郭烈成與員工施閔毓向進威公 司不知情員工邱俊智、胡文敘購入不可供人體食用之動物飼 料用豬油(內混有雞油及皮革工廠所削下燃煮後之豬皮革油 ;邱俊智及胡文敘涉嫌竊盜罪部分,另案偵辦),另向不知 情之張乃仁購入不可供人體食用之動物飼料用牛油(內混有 羊油,乃向屠宰場收購牛隻及羊隻屠宰後所產生下腳料,混 合攪拌烹煮後所熬煉之動物飼料用油),向胡信德購入不可 供人體食用之化製油(化製場回收動物屍體焚燒過程所產生 之油脂,俗稱骨仔油),及向不知情養豬業者朱聞璿購入不 可供人體食用魚油(養豬戶向魚市場收購魚隻宰殺後之下腳 料返回豬舍烹煮,撈起浮於餿水水面之魚油,俗稱餿水油) 、雞油(養豬戶將向民家收購餿水中雞肉撈起烹煮,所浮於 餿水水面之雞油,俗稱餿水油),以及向姓名年籍不詳之人 所購入不能再燃煮使用之廢食用油(俗稱回鍋油),在上開 屏東縣竹田鄉地下工廠內,將向進威公司所購買之劣質豬油 (內混有雞油及豬皮革油)、向張乃仁所購買之牛油(內混 有羊油)、向朱聞璿所購買之魚油、雞油、向胡信德所購入 化製油及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所購買不能再燃煮食用之 廢食用油,以不詳之比例混攙成劣質油品(經檢驗結果含有 害人體健康之物質銅、鉻、鉛等重金屬;詳細檢驗結果如證 據清單1部份編號17所示),並於103年2月至8月間(詳如 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委託不知情運輸業者,以每公斤26元 至30元價格(詳如附表一所示價格)販售與強冠公司。葉文 祥及戴啟川均知悉地下油品工廠所販售之油品來源不明且未 符合衛生標準,縱有收購劣油(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回 鍋油、豬皮革油)之情形亦不違背其本意,分別於附表一所 示時間,命由強冠公司內採購人員吳照惠,向「治富」、「 禾鋐」等公司購買發票,作為強冠公司向郭烈成所經營地下 油品工廠採購劣質油品之進項憑證(葉文祥、戴啟川及吳照 惠等人所涉犯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部份,另案偵辦), 據此以掩飾向郭烈成購買前開不可供人體食用劣質油品之行 徑,再經由強冠公司內之品管經理黃武煒及品管課長吳燕禎 檢驗後存入強冠公司油槽內(油槽內之原料油經檢驗結果含 有害人體健康之重金屬鉻及總極性化合物,惟相關主管機關 並未對上開物質訂定食用油脂最大容許量標準;詳細檢驗結 果詳如證據清單2部份編號14所示),復委由強冠公司內 生產部經理王琮彬,指示強冠公司內姓名年籍不詳之不知情 員工加工後,再與其他熬製豬油以不等之比例,混攙假冒為 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可供人體食用品名為「全統香豬油」販 售,因消費大眾均信賴強冠公司所經營油品之來源及製作程 序應係符合食品安全衛生條件,葉文祥、戴啟川等人竟以劣 質油品經過加工混攙、假冒後,於103年3月至9月間某時許 ,販售與忠興商行等235間廠商(詳細廠商名單如附表二所 示),致使忠興商行等235間廠商陷於錯誤,購買該劣質油 品後再轉售與下游商家及消費大眾,致使忠興商行等235間 廠商及民眾受有損害(黃武煒、吳燕禎、吳照惠、王琮彬等 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份,另案偵辦;張乃仁及 朱文璿涉犯廢棄物清理法部份,另函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另胡信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強冠公司自香港進口疑似非食 用豬油加工製售部份,均另案偵辦)。 四、郭烈成明知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為槍砲彈藥刀械 管制條例所列管之管制物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 持有,竟猶基於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之犯意, 未經許可,於102年6、7月間某時許,在屏東縣長治鄉香揚 村某處,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大支」之成年男子處, 以3萬元價格購入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仿半自動手槍製 造之改造手槍1支(槍枝管制編號1102133755,含彈匣1個, 仿WALTHER廠PPK/S型半自動手槍製造之槍枝),及由金屬彈 殼組合直徑7.9±0.5mm金屬彈頭而成之非制式子彈3顆(子 彈經鑑定結果均無殺傷力),而自斯時起非法持有上揭改造 手槍及子彈,並將該等槍、彈藏置在其位於屏東縣竹田鄉六 巷段第254號地下油品工廠內。嗣經警方接獲民眾檢舉報請 本署指揮偵辦,經本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八偵 查大隊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跟監及監聽蒐證後,發 現郭烈成有運送油品注入強冠公司廠區內P25號及R4號2座油 槽,於103年9月1日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 分別前往進威公司、郭烈成之住處及地下油品工廠、強冠公 司等地執行搜索後,分別扣得如附表三所示扣案物,始查悉 上情。 五、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八大隊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第三大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怴B犯罪事實二部份: ┌──┬───────────┬────────────┬──────┐ │編號│ 證據名稱 │ 待證事實 │ 備註 │ ├──┼───────────┼────────────┼──────┤ │ 1 │被告郭春葉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進威公司僅製造動物│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 飼料用油之事實。 │偵字第6649號│ │ │ │ゝ坦承無廢棄物處理執照,│卷第14至18頁│ │ │ │ 亦未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本署102年 │ │ │ │ 再利用之許可,向翔奕皮│度他字第1768│ │ │ │ 革廠及宏雅公司等皮革工│號卷三第32至│ │ │ │ 廠以每公斤7.5元之價格 │53頁 │ │ │ │ 購買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 │ │ │ │ 皮革油脂炸煮成豬油後,│ │ │ │ │ 販售與飼料場及畜牧場之│ │ │ │ │ 事實。 │ │ ├──┼───────────┼────────────┼──────┤ │ 2 │被告蘇清煌於本署偵查中│ヾ證明生豬皮下油脂與雞下│本署103年度 │ │ │之供述。 │ 腳料混合絞碎後一起炸煮│偵字第6649號│ │ │ │ 後成動物飼料用豬油,販│卷第21至26頁│ │ │ │ 售與養豬場及飼料場之事│、第61至64頁│ │ │ │ 實。 │第75至77頁、│ │ │ │ゝ證明炸煮原料來源,向大│第305至308頁│ │ │ │ 勝公司購買生豬皮下方油│、本署102年 │ │ │ │ 脂、向有揚食品公司購買│度他字第1768│ │ │ │ 雞隻下腳料、向翔奕皮革│號卷三第10至│ │ │ │ 廠及宏雅公司購買豬皮革│20頁 │ │ │ │ 油脂之事實。 │ │ │ │ │ゞ坦承進威公司無廢棄物處│ │ │ │ │ 理執照,亦未向經濟部工│ │ │ │ │ 業局申請再利用之許可,│ │ │ │ │ 進威公司向翔奕皮革工廠│ │ │ │ │ 及宏雅公司購買屬於事業│ │ │ │ │ 廢棄物之豬皮革油脂,係│ │ │ │ │ 黃惠光向該2家皮革公司 │ │ │ │ │ 購買後,再以每公斤7.5 │ │ │ │ │ 元販售給進威公司,再由│ │ │ │ │ 進威公司派車前往該2家 │ │ │ │ │ 皮革公司載運之事實。 │ │ │ │ │々皮革工廠所取得豬皮革油│ │ │ │ │ 脂經炸煮成動物飼料用豬│ │ │ │ │ 油,以平均每公斤28元價│ │ │ │ │ 格販售與飼料廠或農牧業│ │ │ │ │ 者之事實。 │ │ │ │ │ぁ豬皮革油脂經炸煮後所得│ │ │ │ │ 豬皮革油係存放在屏東縣│ │ │ │ │ 萬丹鄉社美路162號3號油│ │ │ │ │ 槽內,即由進威公司內部│ │ │ │ │ 面向大門右手邊有3個油 │ │ │ │ │ 槽,依逆時鐘方向為1、2│ │ │ │ │ 、3號油槽之事實。 │ │ │ │ │ │ │ │ │ │ │ │ ├──┼───────────┼────────────┼──────┤ │ 3 │被告蘇進威於警詢及本署│ヾ坦承進威公司無廢棄物處│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 理執照,有向翔奕皮革工│他字第1768號│ │ │ │ 廠購買屬於事業廢棄物之│卷三第56至69│ │ │ │ 鹽漬豬皮革油脂炸煮成豬│頁 │ │ │ │ 油販售與養豬戶與飼料工│ │ │ │ │ 廠之事實。 │ │ │ │ │ゝ證明進威公司僅有生產動│ │ │ │ │ 物飼料用油,並無生產食│ │ │ │ │ 用油之事實。 │ │ ├──┼───────────┼────────────┼──────┤ │ 4 │被告黃惠光於警詢及本署│ヾ坦承未領有廢棄物清理執│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 照,亦未向經濟部工業局│偵字第6649號│ │ │ │ 申請再利用之許可,即向│卷第55至57頁│ │ │ │ 翔奕皮革廠、國泰公司及│、本署102年 │ │ │ │ 宏雅公司等皮革工廠,收│度他字第1768│ │ │ │ 購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號卷三第148 │ │ │ │ 革油脂,再轉賣與進威公│至153頁、第 │ │ │ │ 司之事實。 │170至176頁 │ │ │ │ゝ販售鹽漬豬皮革油脂與進│ │ │ │ │ 威公司每月約60公噸,獲│ │ │ │ │ 利每月約10幾萬元之事實│ │ │ │ │ 。 │ │ │ │ │ゞ販售豬皮革油脂與昱成公│ │ │ │ │ 司(化製廠),每月約80│ │ │ │ │ 公噸,每月獲利約4至5萬│ │ │ │ │ 元之事實。 │ │ ├──┼───────────┼────────────┼──────┤ │ 5 │證人張東志於本署偵查中│ヾ證明進威公司有向翔奕皮│本署103年度 │ │ │具結證述。 │ 革廠收購豬皮革油脂帶回│偵字第6649號│ │ │ │ 工廠炸煮後販售與飼料場│卷第33至36頁│ │ │ │ ,作為飼料添加物餵養豬│、本署102年 │ │ │ │ 隻使用之事實。 │度他字第1768│ │ │ │ゝ證明向大勝飼料公司所取│號卷三第133 │ │ │ │ 得生豬皮下方油脂與向屠│至147頁 │ │ │ │ 宰場所取得雞隻下腳料混│ │ │ │ │ 合絞碎後炸煮成豬油(內│ │ │ │ │ 含有雞油成分)作為動物│ │ │ │ │ 飼料用豬油之事實。 │ │ │ │ │ │ │ ├──┼───────────┼────────────┼──────┤ │ 6 │證人郭榮生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進威公司有向九如皮│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 革廠(即指宏雅公司)及│偵字第6649號│ │ │ │ 翔奕皮革廠收購豬皮革油│卷第29至31頁│ │ │ │ 脂帶回工廠炸煮後販售與│、本署102年 │ │ │ │ 飼料場餵養豬隻使用之事│度字第1768號│ │ │ │ 實。 │卷三第118至 │ │ │ │ゝ生豬皮皮下油脂與雞隻下│132頁 │ │ │ │ 腳料一同炸煮,所以炸煮│ │ │ │ │ 所取得豬油為豬與雞混合│ │ │ │ │ 油之事實。 │ │ ├──┼───────────┼────────────┼──────┤ │ 7 │證人胡文敘於警詢及本署│ヾ進威公司有向翔奕皮革廠│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 及宏雅公司載運進口豬皮│偵字第6649號│ │ │ │ 革油脂炸煮成豬油作為動│卷第48至51頁│ │ │ │ 物飼料用油之事實。 │、本署102年 │ │ │ │ゝ進威公司名義負責人為郭│度字第1768號│ │ │ │ 春葉,實際負責人為蘇清│卷三第103至 │ │ │ │ 煌之事實。 │117頁 │ │ │ │ゞ進威公司僅有作動物飼料│ │ │ │ │ 用油,沒有製作食用油之│ │ │ │ │ 事實。 │ │ │ │ │ │ │ ├──┼───────────┼────────────┼──────┤ │ 8 │證人邱俊智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向大勝公司所購買生│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 豬皮下方油脂與豬皮革油│偵字第6649號│ │ │ │ 脂係分別炸煮,但在冷卻│卷第38至46頁│ │ │ │ 儲存槽內冷卻過程,豬皮│、本署102年 │ │ │ │ 革油與生豬油會相互混油│度他字第1768│ │ │ │ 之情形。 │號卷三第88至│ │ │ │ゝ載運生豬皮下油脂部分,│102頁 │ │ │ │ 以貨車載運,並未以冷藏│ │ │ │ │ 方式運送,且運送過程直│ │ │ │ │ 接讓豬皮下油脂曝曬及淋│ │ │ │ │ 雨之事實。 │ │ │ │ │ゞ證明從翔奕皮革廠載運豬│ │ │ │ │ 豬皮革油脂回工廠內炸煮│ │ │ │ │ 之事實。 │ │ ├──┼───────────┼────────────┼──────┤ │ 9 │證人李秀香於警詢及本署│證明進威公司有向翔奕皮革│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工廠以每公斤7.5元價格購 │他字第1768號│ │ │ │買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卷三第72至87│ │ │ │油脂,加工炸煮後販售與飼│頁 │ │ │ │料廠,作為動物飼料添加物│ │ │ │ │之事實。 │ │ ├──┼───────────┼────────────┼──────┤ │10 │證人即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證明103年9月1日配合搜索 │本署103年度 │ │ │人員蔡青蓉於本署偵查中│行動前往進威公司採驗進威│偵字第6649號│ │ │到庭具結證述 │公司油品之檢體時,在屏東│卷第306頁 │ │ │ │縣萬丹鄉社美路162號廠區 │ │ │ │ │內有採驗四個油槽檢體,由│ │ │ │ │進威公司面向大門方向右手│ │ │ │ │邊有3個油槽,依逆時鐘方 │ │ │ │ │向依序編定為1、2、3號油 │ │ │ │ │槽之事實。 │ │ ├──┼───────────┼────────────┼──────┤ │11 │進威公司現場蒐證照片22│證明進威公司以所有車輛載│本署102年度 │ │ │張 │運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他字第1768號│ │ │ │油脂回公司後,以油鍋炸煮│卷三第21至31│ │ │ │後所得豬皮革油,儲放在公│頁 │ │ │ │司內部儲油槽,再以公司油│ │ │ │ │罐車販售給飼料工廠之事實│ │ │ │ │。 │ │ ├──┼───────────┼────────────┼──────┤ │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9│ヾ證明皮革工廠皮下油脂係│本署103年度 │ │ │月19日環署廢字第103007│ 屬事業廢棄物,非屬經濟│偵字第6649號│ │ │5664號函文 1份 │ 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卷第78頁 │ │ │ │ 辦法所示可逕行再利用之│ │ │ │ │ 事業廢棄物之事實。 │ │ │ │ │ゝ從事再利用非屬中央目的│ │ │ │ │ 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再利用│ │ │ │ │ 之廢棄物且未向中央目的│ │ │ │ │ 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再│ │ │ │ │ 利用許可,應取得公民營│ │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 │ │ │ │ 可文件後,始得為之之事│ │ │ │ │ 實。 │ │ ├──┼───────────┼────────────┼──────┤ │13 │郭春葉所持用行動電話通│證明被告郭春葉在販售豬油│本署102年度 │ │ │訊監察譯文1份 │與下游畜牧業者時,將鹹豬│他字第1768號│ │ │ │皮油與生豬皮油攙混販售之│卷三第158至 │ │ │ │事實。 │159頁 │ ├──┼───────────┼────────────┼──────┤ │14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證明進威公司販售動物飼料│本署102年度 │ │ │隊南區督察大隊督察紀錄│用豬油與畜牧業者價格約28│他字第1768號│ │ │1份 │至30元不等之事實。 │卷三第39至42│ │ │ │ │頁 │ ├──┼───────────┼────────────┼──────┤ │15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證明進威公司位於屏東縣萬│本署103年度 │ │ │署103年9月26日FDA研字 │丹鄉社美路162號廠區內, │偵字第6534號│ │ │第1039019840號函文暨檢│於103年9月1日搜索當時採 │卷二第228頁 │ │ │驗報告1份 │驗所編定3號油槽,即被告 │背面 │ │ │ │蘇清煌所坦承儲放豬皮革油│ │ │ │ │之油槽,所採驗油品檢體經│ │ │ │ │檢驗後,含有過量鉻金屬含│ │ │ │ │量(2.44ppm)及油品酸價 │ │ │ │ │6.3之事實。 │ │ └──┴───────────┴────────────┴──────┘ 芊B犯罪事實三部分: 茬0P成、施閔毓部分: ┌──┬───────────┬────────────┬──────┐ │編號│ 證據名稱 │ 待證事實 │ 備註 │ ├──┼───────────┼────────────┼──────┤ │ 1 │被告郭烈成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被告郭烈成販售與強│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 冠公司之油品有部分係混│偵字第6534號│ │ │ │ 攙進威公司之油品、朱聞│卷一第11至15│ │ │ │ 璿之魚油、張乃仁之牛油│頁、本署103 │ │ │ │ 等不可供人體食用油品之│年度偵字第65│ │ │ │ 事實。 │34號卷二第 │ │ │ │ゝ證明販售與強冠公司劣質│346頁、本署 │ │ │ │ 油品有9次,每次都是以 │102年度他字 │ │ │ │ 「治富」、「禾鋐」作為│第1768號卷二│ │ │ │ 販售之名義,被告郭烈成│第53至57頁、│ │ │ │ 本身為地下油品工廠之事│本署102年度 │ │ │ │ 實。 │他字第1768號│ │ │ │ゞ證明販售與強冠公司油品│卷四第2至8頁│ │ │ │ 每公斤價格與賣給飼料廠│ │ │ │ │ 之價格差1、2元之事實。│ │ │ │ │々證明被告郭烈成有向胡信│ │ │ │ │ 德購買化製油之事實。 │ │ ├──┼───────────┼────────────┼──────┤ │ 2 │被告施閔毓於警詢及本署│坦承有將向進威公司所購買│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豬油、向雲林北港(即張乃│他字第1768號│ │ │ │仁)及雲林西螺等地所購買│卷二第2至8頁│ │ │ │豬油,再加上越南魚油,有│、第110至114│ │ │ │時再加入棕櫚油混攙後,販│頁、第123至 │ │ │ │售與強冠公司之事實,否認│127頁、本署 │ │ │ │有將回鍋油及餿水油攙混入│102年度他字 │ │ │ │販售與強冠公司之油品中。│第1768號卷四│ │ │ │ │第30至31頁、│ │ │ │ │第15至25頁 │ ├──┼───────────┼────────────┼──────┤ │ 3 │證人張乃仁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證人張乃仁所產製油│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 品係屬向肉品市場購買屬│偵字第6534號│ │ │ │ 於事業廢棄物之牛、羊屠│卷一第147至 │ │ │ │ 宰過程之下腳料烹煮成牛│149頁、第204│ │ │ │ 與羊之混合油,當時有明│至207頁 │ │ │ │ 確跟被告郭烈成說,此種│ │ │ │ │ 油僅能作動物飼料用油,│ │ │ │ │ 不能供人體食用之事實。│ │ │ │ │ゝ證人張乃仁僅在103年5月│ │ │ │ │ 、7月有各賣1次牛、羊混│ │ │ │ │ 合油給被告郭烈成,每次│ │ │ │ │ 數量不超過10公噸,販售│ │ │ │ │ 與被告郭烈成總油量合計│ │ │ │ │ 約20公噸之事實。 │ │ ├──┼───────────┼────────────┼──────┤ │ 4 │證人郭定於警詢及本署偵│證明被告郭烈成曾透過陳邦│本署103年度 │ │ │查中具結證述。 │雄向證人郭定購買過高酸價│偵字第6534號│ │ │ │油品3公噸,當時由一位年 │卷一第88至90│ │ │ │輕人即施閔毓駕駛貨車來載│頁、第198至 │ │ │ │之事實。 │202頁 │ ├──┼───────────┼────────────┼──────┤ │ 5 │證人朱聞璿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被告郭烈成自103年3│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 月至8月間曾向證人朱聞 │偵字第6534號│ │ │ │ 璿購買魚油約30公噸、雞│卷一第173至 │ │ │ │ 油約2公噸,當時被告郭 │175頁、第208│ │ │ │ 烈成說購買要作為飼料使│至211頁 │ │ │ │ 用之事實。 │ │ │ │ │ゝ證明證人朱聞璿為養豬戶│ │ │ │ │ ,因要餵養豬隻,遂向魚│ │ │ │ │ 市場收購魚下腳料或向民│ │ │ │ │ 家收取餿水返回豬舍烹煮│ │ │ │ │ 餿水餵養豬,再將浮起魚│ │ │ │ │ 油、雞油撈起,集中後以│ │ │ │ │ 魚油每公斤19元、雞油每│ │ │ │ │ 公斤17元販售與被告郭烈│ │ │ │ │ 成之事實。 │ │ ├──┼───────────┼────────────┼──────┤ │ 6 │證人陳邦雄於警詢及本署│證明被告郭烈成曾透過證人│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陳邦雄向居住在台中太平一│偵字第6534號│ │ │ │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卷一第188至 │ │ │ │阿清」之人以每公斤25、26│189頁、第198│ │ │ │元之對價,購買純豬油15公│至203頁 │ │ │ │噸,該豬油因酸價為3至5,│ │ │ │ │僅能供作動物飼料使用,不│ │ │ │ │得作為人體食用之事實。 │ │ ├──┼───────────┼────────────┼──────┤ │ 7 │證人胡文敘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證人胡文敘利用進威│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 公司要送油品與飼料廠時│他字第1768號│ │ │ │ ,趁機偷取進威公司油品│卷四第15至26│ │ │ │ 販售與被告郭烈成,每次│頁、本署103 │ │ │ │ 都是將生豬皮油攙混魚油│年度偵字第 │ │ │ │ ,有2次再攙混鹹豬皮油 │6649號卷第48│ │ │ │ (即豬皮革油),不知被│至51頁 │ │ │ │ 告郭烈成要作為食用油使│ │ │ │ │ 用之事實。 │ │ │ │ │ゝ販賣時間自103年2月起,│ │ │ │ │ 販賣與被告郭烈成之數量│ │ │ │ │ 每次約1公噸至1.5公噸,│ │ │ │ │ 每月大約2次之事實。 │ │ │ │ │ゞ估算證人胡文敘自103年2│ │ │ │ │ 月起販售與被告郭烈成總│ │ │ │ │ 油量,以每月2次,每次 │ │ │ │ │ 1.5公噸計算,合計最大 │ │ │ │ │ 量約21公噸之事實。 │ │ │ │ │々進威公司的油品僅能供動│ │ │ │ │ 物飼料使用,因炸油原料│ │ │ │ │ 在取得過程並未冷藏,載│ │ │ │ │ 運過程均直接在陽光曝曬│ │ │ │ │ ,且大勝公司亦將生豬皮│ │ │ │ │ 油隨意棄置在地上,衛生│ │ │ │ │ 條件與食品衛生條件不同│ │ │ │ │ 之事實。 │ │ ├──┼───────────┼────────────┼──────┤ │ 8 │證人邱俊智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證人邱俊智利用進威│本署103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 公司要送油品與飼料廠時│偵字第6649號│ │ │ │ ,趁機偷取進威公司油品│卷第38至43頁│ │ │ │ 販售與被告郭烈成,每次│ │ │ │ │ 都是將生豬皮油攙混魚油│ │ │ │ │ ,有2次再攙混鹹豬皮油 │ │ │ │ │ (即皮革油),不知道被│ │ │ │ │ 告郭烈成要作為食用油使│ │ │ │ │ 用之事實。 │ │ │ │ │ゝ販賣時間自103年2、3月 │ │ │ │ │ 起,販賣與被告郭烈成之│ │ │ │ │ 數量每次約1公噸至1.5公│ │ │ │ │ 噸,每月大約3次之事實 │ │ │ │ │ 。 │ │ │ │ │ゞ估算證人邱俊智自103年2│ │ │ │ │ 月起販售與被告郭烈成總│ │ │ │ │ 油量,以每月3次,每次 │ │ │ │ │ 1.5公噸計算,合計約 │ │ │ │ │ 31.5公噸之事實。 │ │ │ │ │々進威公司有向被告郭烈成│ │ │ │ │ 購買油品,幾乎每次買進│ │ │ │ │ 來隨即賣出去,並未與進│ │ │ │ │ 威公司內其他油品混攙之│ │ │ │ │ 事實。 │ │ ├──┼───────────┼────────────┼──────┤ │ 9 │證人即共同被告郭烈成於│ヾ證明邱俊智及胡文敘均不│本署103年度 │ │ │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具結證│ 知悉被告郭烈成向渠等所│偵字第6534號│ │ │述。 │ 購買動物飼料用油係為販│卷二第40至45│ │ │ │ 售與強冠公司作為人體食│頁 │ │ │ │ 用之事實。 │ │ │ │ │ゝ證明被告郭春葉、蘇清煌│ │ │ │ │ 及蘇進威不知道進威公司│ │ │ │ │ 員工即邱俊智及胡文敘有│ │ │ │ │ 將進威公司之動物飼料用│ │ │ │ │ 油偷賣與被告郭烈成之事│ │ │ │ │ 實。 │ │ │ │ │ゞ證明朱聞璿並不知悉被告│ │ │ │ │ 郭烈成向其所購買之魚油│ │ │ │ │ 及雞油欲作為食用油使用│ │ │ │ │ 之事實。 │ │ │ │ │々證明張乃仁並不知悉被告│ │ │ │ │ 郭烈成向其所購買之牛油│ │ │ │ │ 欲作為食用油使用之事實│ │ │ │ │ 。 │ │ │ │ │ぁ證明台中綽號「阿欽」之│ │ │ │ │ 人並不知悉被告郭烈成向│ │ │ │ │ 其所購買之豬油欲作為食│ │ │ │ │ 用油使用之事實。 │ │ │ │ │ │ │ ├──┼───────────┼────────────┼──────┤ │10 │證人胡信德於警詢及本署│證明胡信德確有販賣化製油│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具結證述。 │與被告郭烈成之事實。 │他字第1768號│ │ │ │ │卷四第11頁 │ │ │ │ │ │ │ │ │ │ │ ├──┼───────────┼────────────┼──────┤ │11 │證人蘇清煌於本署偵查中│ヾ證明蘇清煌販售生豬皮油│本署103年度 │ │ │具結證述。 │ 脂所製成豬油價格約每公│偵字第6649號│ │ │ │ 斤28元,鹹豬皮油脂(皮│卷第61至64頁│ │ │ │ 革工廠所取得鹽濕皮革下│、第297至302│ │ │ │ 方之脂肪)所做成豬油之│頁 │ │ │ │ 油質較差所以售價每公斤│ │ │ │ │ 26元,生豬皮所煉製之豬│ │ │ │ │ 油酸價約1點多,鹹豬皮 │ │ │ │ │ 所煉製之豬油酸價約4至6│ │ │ │ │ 。 │ │ │ │ │ゝ證明鹹豬皮油脂在煉製後│ │ │ │ │ 所取得之豬油系儲放在屏│ │ │ │ │ 東縣萬丹鄉社中村社美路│ │ │ │ │ 162號工廠之3號油槽內之│ │ │ │ │ 事實。 │ │ │ │ │ゞ證明正常生豬油脂從冷凍│ │ │ │ │ 廠販售出去每公斤售價45│ │ │ │ │ 至55元,所以這種煉製而│ │ │ │ │ 成豬油,每公斤賣價約70│ │ │ │ │ 元左右,目前知道國內正│ │ │ │ │ 義公司有在向冷凍廠購買│ │ │ │ │ 生豬油脂自己炸油,其他│ │ │ │ │ 公司就沒有聽過,正義品│ │ │ │ │ 牌豬油最貴,比強冠公司│ │ │ │ │ 貴很多之事實。 │ │ │ │ │々本案案發前廢食用油回收│ │ │ │ │ 價格每公斤約18、19元,│ │ │ │ │ 回收後可以賣給飼料廠20│ │ │ │ │ 多元,仍然有利潤可圖之│ │ │ │ │ 事實。 │ │ ├──┼───────────┼────────────┼──────┤ │12 │證人即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證明屏東縣衛生局於103年9│103年度偵字 │ │ │人員陳秀娟於本署偵查中│月1日前往被告郭烈成地下 │第6649號卷第│ │ │到庭具結證述 │油品工廠採驗油品時,因被│306頁 │ │ │ │告郭烈成廠區內本身有對油│ │ │ │ │槽自行編號,所以採驗時檢│ │ │ │ │體即依照被告郭烈成地下油│ │ │ │ │品工廠廠區內油槽編號採驗│ │ │ │ │檢體送驗之事實。 │ │ ├──┼───────────┼────────────┼──────┤ │1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照片10│證明張乃仁製作販售與被告│本署103年度 │ │ │張 │郭烈成油品之場所及原料存│偵字第6534號│ │ │ │放情形之事實。 │卷一第155至 │ │ │ │ │156頁 │ ├──┼───────────┼────────────┼──────┤ │14 │進威公司現場蒐證照片18│證明進威公司製造豬油現場│本署102年度 │ │ │張 │衛生環境與一般食品衛生環│他字第1768號│ │ │ │境不同之事實。 │卷三第23至31│ │ │ │ │頁 │ ├──┼───────────┼────────────┼──────┤ │15 │強冠公司交易明細1份 │ヾ證明被告郭烈成分別於附│本署102年度 │ │ │ │ 表一所示時間,分別販售│他字第1768號│ │ │ │ 附表一所示數量之劣質 │卷二第143至 │ │ │ │ 豬油與強冠公司,強冠公│159頁、本署 │ │ │ │ 司確實收購之事實。 │103年度偵字 │ │ │ │ゝ證明強冠向被告郭烈成總│第6534號卷二│ │ │ │ 共購買9次劣質豬油,總 │第1至35頁 │ │ │ │ 重量約243公噸。 │ │ │ │ │ゞ證明強冠公司向被告郭烈│ │ │ │ │ 成收購9次劣質豬油係以 │ │ │ │ │ 禾鋐、治富之名義。 │ │ ├──┼───────────┼────────────┼──────┤ │16 │被告郭烈成所持用091273│ヾ證明被告郭烈成每次要出│本署102年度 │ │ │0795號行動電話通訊監察│ 貨給強冠均會自己或指示│他字第1768號│ │ │譯文1份 │ 被告施閔毓混攙油品之事│卷三第407至 │ │ │ │ 實。 │464頁 │ │ │ │ゝ證明被告郭烈成除向進威│ │ │ │ │ 公司購買購買劣質豬油(│ │ │ │ │ 動物飼料用油,內含皮革│ │ │ │ │ 工廠所刮取下豬皮革下方│ │ │ │ │ 油脂)外,另有向朱聞璿│ │ │ │ │ 購買魚油、雞油,另將回│ │ │ │ │ 鍋油、骨仔油於地下工廠│ │ │ │ │ 內混攙之事實。 │ │ │ │ │ゞ證明被告郭烈成均是購入│ │ │ │ │ 魚油、豬油、牛油、回鍋│ │ │ │ │ 油及餿水油等劣質油品作│ │ │ │ │ 為攙混原料之事實。 │ │ │ │ │ │ │ ├──┼───────────┼────────────┼──────┤ │17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ヾ證明被告郭烈成所坦承地│本署103年度 │ │ │署103年9月26日FDA研字 │ 下油品工廠內編號1、2、│偵字第6534號│ │ │第1039019840號函文暨檢│ 3、5、6、7號等油槽內之│卷二第229至 │ │ │驗報告1份 │ 油品有販售與強冠公司,│234頁 │ │ │ │ 各該油槽內之油品編號1 │ │ │ │ │ 號油槽(檢出豬、雞、牛│ │ │ │ │ 成份)、編號2號油槽( │ │ │ │ │ 檢出酸價2.9、重金屬銅 │ │ │ │ │ 超過法定容許量為0.61pp│ │ │ │ │ m、含牛、豬、雞、魚成 │ │ │ │ │ 份)、編號3號油槽(檢 │ │ │ │ │ 出酸價2.5、含豬、雞成 │ │ │ │ │ 份)、編號5號油槽(檢 │ │ │ │ │ 出酸價2.2、含豬、雞、 │ │ │ │ │ 魚成份)、編號6號油槽 │ │ │ │ │ (檢出酸價4.1,含豬雞 │ │ │ │ │ 成份)、編號7號油槽( │ │ │ │ │ 檢出酸價3.3、總極性化 │ │ │ │ │ 合物超過標準為40%以上 │ │ │ │ │ 、重金屬銅超過法定容許│ │ │ │ │ 標準為2.33ppm、含豬雞 │ │ │ │ │ 成份)之事實。 │ │ │ │ │ゝ證明被告郭烈成雖否認有│ │ │ │ │ 將地下油品工廠內編號4 │ │ │ │ │ 、8號油槽及廠區內綠色 │ │ │ │ │ 油桶、紅色油桶、四角塑│ │ │ │ │ 膠桶(俗稱貝克桶)內之│ │ │ │ │ 油品混充入販售與強冠公│ │ │ │ │ 司之油品當中,惟經比對│ │ │ │ │ 所有被告郭烈成購入之油│ │ │ │ │ 量與販售與強冠公司之油│ │ │ │ │ 量明顯不符,顯然被告郭│ │ │ │ │ 烈成有將此更劣質油品摻│ │ │ │ │ 混入販售與強冠公司油品│ │ │ │ │ 當中,業如前述,各該油│ │ │ │ │ 品檢驗結果為,編號4號 │ │ │ │ │ 油槽(酸價48.6、總極性│ │ │ │ │ 化合物23.5%、重金屬銅 │ │ │ │ │ 超過法定容許標準為3.32│ │ │ │ │ ppm、含有牛、豬、雞成 │ │ │ │ │ 份、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 │ │ │ │ 物超過標準為63.3ppb) │ │ │ │ │ 、編號8號油槽(酸價 │ │ │ │ │ 100.5、總極性物質超過 │ │ │ │ │ 標準為40%、重金屬鉛超 │ │ │ │ │ 過法定容許標準為0.93pp│ │ │ │ │ m、重金屬砷超過法定容 │ │ │ │ │ 許標準為0.14ppm、重金 │ │ │ │ │ 屬銅超過法定容許標準為│ │ │ │ │ 0.95ppm、含有豬雞成份 │ │ │ │ │ )、綠色油桶(檢出酸價│ │ │ │ │ 2.2、含有雞成份)、紅 │ │ │ │ │ 色油桶(動物屍體所煉製│ │ │ │ │ 之油品;檢出酸價34.3、│ │ │ │ │ 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超│ │ │ │ │ 過標準為12.2ppb)之事 │ │ │ │ │ 實。 │ │ │ │ │ゞ顯然被告郭烈成地下油品│ │ │ │ │ 工廠內之油品多屬攙混各│ │ │ │ │ 種不同動物油脂、對人體│ │ │ │ │ 健康有重大危害之事實。│ │ ├──┼───────────┼────────────┼──────┤ │18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103年9│證明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就進│本署103年度 │ │ │月6日屏衛食字第1033261│威公司及郭烈成地下油品工│偵字第6534號│ │ │9700號函文暨附件 │廠採驗油品檢體送衛生福利│卷二第204至 │ │ │ │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之事│208頁 │ │ │ │實。 │ │ │ │ │ │ │ │ │ │ │ │ └──┴───────────┴────────────┴──────┘ 珚迨撗說B戴啟川部分: ┌──┬───────────┬────────────┬──────┐ │編號│ 證據名稱 │ 待證事實 │ 備註 │ ├──┼───────────┼────────────┼──────┤ │ 1 │被告葉文祥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被告葉文祥為強冠公│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 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從78│他字第1768號│ │ │ │ 年開始從事油品事業,對│卷二第213至 │ │ │ │ 於油品很瞭解,主要負責│230頁、本署 │ │ │ │ 國外油品採購,國內油品│103年度偵字 │ │ │ │ 價格,被告戴啟川會蒐集│第6534號卷一│ │ │ │ 相關價格資訊共同討論後│第53至65頁 │ │ │ │ ,參酌豬由成品賣價、利│本署103年度 │ │ │ │ 潤及製作成本後,決定國│偵字第6534號│ │ │ │ 內豬油採購價格之事實。│卷二第47至51│ │ │ │ゝ證明被告葉文祥知悉總極│頁、337至342│ │ │ │ 性化合物係油品有經過燃│頁 │ │ │ │ 煮後,因產生游離脂肪酸│ │ │ │ │ 導致酸價攀升,因而產生│ │ │ │ │ 毒性物質,正常原料油不│ │ │ │ │ 應該會出現總極性化合物│ │ │ │ │ ,應該有燃煮過之油品較│ │ │ │ │ 可能產生之事實。據此,│ │ │ │ │ 強冠公司R4號油槽檢出 │ │ │ │ │ 14%總極性化合物,足認 │ │ │ │ │ 該油品有攙混到回鍋油之│ │ │ │ │ 事實。 │ │ │ │ │ゞ證明強冠公司向國內外採│ │ │ │ │ 購原料部份,僅國內豬油│ │ │ │ │ 部份沒有產地證明之事實│ │ │ │ │ 。 │ │ │ │ │々證明向日本採購豬油價格│ │ │ │ │ 約每公斤40至50元,國內│ │ │ │ │ 豬由採購價格每公斤約 │ │ │ │ │ 27.5至35元之事實。 │ │ │ │ │ぁ證明強冠公司僅有採購豬│ │ │ │ │ 油及牛油之原料油,沒有│ │ │ │ │ 採購魚油及雞油之事實。│ │ │ │ │ │ │ ├──┼───────────┼────────────┼──────┤ │ 2 │被告戴啟川於警詢及本署│ヾ證明被告戴啟川在強冠公│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 司擔任副總經理負責國內│他字第1768號│ │ │ │ 油品之採購,國內豬油之│卷二第130至 │ │ │ │ 採購價格會與被告葉文祥│134頁、第161│ │ │ │ 商議後再決定之事實。 │至168頁、本 │ │ │ │ゝ強冠公司確實有向被告郭│署103年度偵 │ │ │ │ 烈成採購油品,因被告郭│字第6534號卷│ │ │ │ 烈成為地下油品工廠,遂│一第53至65頁│ │ │ │ 以人頭公司名義採購之事│ │ │ │ │ 實。 │ │ │ │ │ │ │ ├──┼───────────┼────────────┼──────┤ │ 3 │證人即強冠公司採購人員│ヾ證明強冠公司向日本採購│本署103年度 │ │ │吳照惠於本署偵查中具結│ 豬油,每公噸美金約1000│偵字第6534號│ │ │證述。 │ 元至1400元,若包含關稅│卷一第77至81│ │ │ │ 及雜支,每公斤價格約50│頁、第334頁 │ │ │ │ 至60元。香港豬油採購部│ │ │ │ │ 份,每公噸美金約950元 │ │ │ │ │ ,加上相關費用及關稅,│ │ │ │ │ 每公斤約40元左右。國內│ │ │ │ │ 豬油部份,每公斤26元至│ │ │ │ │ 34元左右之事實。 │ │ │ │ │ゝ證明向被告郭烈成購買油│ │ │ │ │ 品係依照被告戴啟川之指│ │ │ │ │ 示用「治富企業」、「禾│ │ │ │ │ 鋐企業社」為採購名義之│ │ │ │ │ 事實。 │ │ │ │ │ゞ證明未曾前往地下油品工│ │ │ │ │ 廠查看過之事實。 │ │ ├──┼───────────┼────────────┼──────┤ │ 4 │證人即共同被告郭烈成於│ヾ證明被告戴啟川明知共同│本署102年度 │ │ │本署偵查中具結證述。 │ 被告郭烈成所出售與強冠│他字第1768號│ │ │ │ 公司之豬油不純,有幾 │卷二第54頁、│ │ │ │ 次檢驗沒過,並曾向共 │本署103年度 │ │ │ │ 同被告郭烈成反應油品不│偵字第6534號│ │ │ │ 純,卻仍繼續向共同被告│卷一第13頁 │ │ │ │ 郭烈成採購劣質豬油之事│本署103年度 │ │ │ │ 實。 │偵字第6534號│ │ │ │ゝ證明被告郭烈成屬地下油│卷二第40至45│ │ │ │ 品工廠,以「治富企業」│頁、第344至 │ │ │ │ 、「禾鋐企業社」為名義│349頁 │ │ │ │ 販售劣質豬油與強冠公司│ │ │ │ │ ,「治富企業」、「禾鋐│ │ │ │ │ 企業社」等交易人頭公司│ │ │ │ │ 是被告戴啟川所安排,並│ │ │ │ │ 由被告戴啟川向該2家公 │ │ │ │ │ 司購買發票之事實。 │ │ │ │ │ゞ證明被告郭烈成販售與強│ │ │ │ │ 冠公司劣質豬油價格是由│ │ │ │ │ 強冠公司決定,強冠公司│ │ │ │ │ 若要購買純豬油每公斤約│ │ │ │ │ 45元,被告郭烈成賣與強│ │ │ │ │ 冠公司之價格幾乎為每公│ │ │ │ │ 斤45元之一半,強冠公司│ │ │ │ │ 都知道目前原料豬油以每│ │ │ │ │ 公斤20幾元購買會攙混到│ │ │ │ │ 其他動物性油脂,不可能│ │ │ │ │ 是純豬油,最早販售與強│ │ │ │ │ 冠公司之價格為每公斤30│ │ │ │ │ 元,強冠公司一直調降成│ │ │ │ │ 最近2次販售價格約每公 │ │ │ │ │ 斤26元,同樣油品販售給│ │ │ │ │ 動物飼料用油價格約每公│ │ │ │ │ 斤23至24元,導致同樣油│ │ │ │ │ 品販售給飼料廠及強冠公│ │ │ │ │ 司之價格差不多,強冠公│ │ │ │ │ 司一直將價格壓低,被告│ │ │ │ │ 郭烈成並無對強冠公司詐│ │ │ │ │ 騙,因強冠公司本來就知│ │ │ │ │ 道被告郭烈成之油品不純│ │ │ │ │ 之事實。 │ │ │ │ │々證明被告戴啟川曾經告知│ │ │ │ │ 被告郭烈成,若有人問起│ │ │ │ │ 油品販售與何人,應回稱│ │ │ │ │ 販售與養豬戶,不要供稱│ │ │ │ │ 販售與強冠公司之事實。│ │ ├──┼───────────┼────────────┼──────┤ │ 5 │證人吳燕禎於本署偵查中│ヾ證明強冠公司所採購熬製│本署102年度 │ │ │具結證述。 │ 豬油有肉香,價格約每公│他字第1768號│ │ │ │ 斤40元左右,但數量很少│卷二第266至 │ │ │ │ ,每個月只有6至8公噸,│272頁、本署 │ │ │ │ 而原豬油數量比較多,但│103年度偵字 │ │ │ │ 是採購進來時,有酸臭味│第6534號卷一│ │ │ │ ,經過精煉程序就可以去│第82至87頁、│ │ │ │ 除酸臭味,不知道為什麼│第217至220頁│ │ │ │ 原豬油會比熬製豬油多之│、第328至334│ │ │ │ 事實。 │頁 │ │ │ │ゝ強冠公司原本以酸價3.0 │ │ │ │ │ 為豬油收購標準,後來改│ │ │ │ │ 成以酸價4.0為收購標準 │ │ │ │ │ ,雖然酸價越高油品越不│ │ │ │ │ 新鮮,但是以越高酸價標│ │ │ │ │ 準收購,所能取得豬油數│ │ │ │ │ 量會越多,這都是公司的│ │ │ │ │ 政策決定,本案發生前就│ │ │ │ │ 有想過豬油可能有來歷不│ │ │ │ │ 明之問題。 │ │ │ │ │ゞ102年大統長基食用由發 │ │ │ │ │ 生後,身為品管人員曾經│ │ │ │ │ 向採購人員吳照惠調取國│ │ │ │ │ 內豬油採購部份廠商資料│ │ │ │ │ ,發現僅有東源行有合格│ │ │ │ │ 工廠登記證,其餘均無相│ │ │ │ │ 關合格證明資料,事實上│ │ │ │ │ ,買東西,進口就要有產│ │ │ │ │ 地證明及報關單,國內採│ │ │ │ │ 購部份至少要有工廠登記│ │ │ │ │ 證,曾經向葉文祥及戴啟│ │ │ │ │ 川反應過,他們也都知道│ │ │ │ │ 向地下工廠採購油品可能│ │ │ │ │ 採購到來路不明油品之風│ │ │ │ │ 險,當時他們反應認為「│ │ │ │ │ 國內豬隻就這麼多,如果│ │ │ │ │ 都要求合格廠商,就會找│ │ │ │ │ 不到油」,因為這是公司│ │ │ │ │ 政策決定。 │ │ │ │ │々強冠公司所有產品原料來│ │ │ │ │ 源均有證明,唯獨國內豬│ │ │ │ │ 油來源這區塊沒有證明,│ │ │ │ │ 當時曾經向戴啟川反應過│ │ │ │ │ ,是否可以帶採購及品管│ │ │ │ │ 人員前往豬油原料製造地│ │ │ │ │ 稽查,當時戴啟川僅有笑│ │ │ │ │ 一笑回應,因為強冠公司│ │ │ │ │ 本身為GMP認證廠商,依 │ │ │ │ │ 規定要前往原料供應商作│ │ │ │ │ 稽核,但是國內豬油原料│ │ │ │ │ 供應商部份均未稽核過之│ │ │ │ │ 事實。 │ │ │ │ │ぁ強冠公司有向被告郭烈成│ │ │ │ │ 採購過9次原料豬油產品 │ │ │ │ │ ,其中有3次不符合公司 │ │ │ │ │ 採購規範,經戴啟川指示│ │ │ │ │ ,改以特別採購方式辦理│ │ │ │ │ 之事實。 │ │ ├──┼───────────┼────────────┼──────┤ │ 6 │證人黃武煒於本署偵查中│ヾ前曾向美國購買過豬油,│本署103年度 │ │ │具結證述。 │ 後來因為價錢比較貴,後│偵字第6534號│ │ │ │ 來就沒有再買,美國豬油│卷一第66至72│ │ │ │ 酸價約1左右。目前採購 │頁 │ │ │ │ 豬油原料,日本最好,酸│ │ │ │ │ 價約1.5至2間。香港的酸│ │ │ │ │ 價,今年3月部分約1點多│ │ │ │ │ ,今年5月的就2點多。國│ │ │ │ │ 內的豬油原料,酸價大約│ │ │ │ │ 是2點多到3點多之事實。│ │ │ │ │ゝ強冠公司內其他商品原料│ │ │ │ │ 都是有產地證明,甚至第│ │ │ │ │ 三方公正單位的報告,足│ │ │ │ │ 以確認商品的品質無虞,│ │ │ │ │ 唯獨國內豬油這區塊無法│ │ │ │ │ 有產地證明,國外豬油也│ │ │ │ │ 有產地證明及衛福部的輸│ │ │ │ │ 入許可,事實上,被告葉│ │ │ │ │ 文祥都知道豬油原料採購│ │ │ │ │ 應該向有工廠登記證的廠│ │ │ │ │ 商購買,這是最基本的要│ │ │ │ │ 求,但是曾向被告葉文祥│ │ │ │ │ 及被告戴啟川反應,被告│ │ │ │ │ 葉文祥回覆如果以要有工│ │ │ │ │ 廠登記證的話,確實豬油│ │ │ │ │ 來源會不足,證人黃武煒│ │ │ │ │ 與證人吳燕禎都有向被告│ │ │ │ │ 葉文祥及戴啟川反應過是│ │ │ │ │ 否可以去看豬油原料產地│ │ │ │ │ 並稽核,但是因被告葉文│ │ │ │ │ 祥未有正面回應,所以沒│ │ │ │ │ 有更進一步作為之事實。│ │ │ │ │ゞ無法取得工廠登記證之地│ │ │ │ │ 下工廠,就是因為衛生條│ │ │ │ │ 件無法達到標準,縱然去│ │ │ │ │ 稽核也無法達到強冠公司│ │ │ │ │ 之要求,這部份確實是被│ │ │ │ │ 告葉文祥心中的痛,被告│ │ │ │ │ 葉文祥也曾想過來源有問│ │ │ │ │ 題,但是又放不下豬油營│ │ │ │ │ 業販售這區塊之事實。 │ │ │ │ │々依強冠公司豬油原料檢驗│ │ │ │ │ ,供應商在油品中攙入回│ │ │ │ │ 鍋油、餿水油、化製油、│ │ │ │ │ 皮革油,在公司檢驗程序│ │ │ │ │ 並無法檢驗出來,唯有透│ │ │ │ │ 過油品來源控管方能確保│ │ │ │ │ 之事實。 │ │ ├──┼───────────┼────────────┼──────┤ │ 7 │證人張天曜於本署偵查中│證明被告葉文祥欲向地下油│本署103年度 │ │ │到庭具結證述 │品工廠採購豬油,遂商請證│偵字第6534號│ │ │ │人張天曜提供「治富」、「│卷二第373至 │ │ │ │禾鋐」公司之發票作為強冠│375頁 │ │ │ │公司向地下油品工廠採購豬│ │ │ │ │油之進項憑證,每月由被告│ │ │ │ │戴啟川向證人張天曜結算金│ │ │ │ │額之事實。 │ │ │ │ │ │ │ ├──┼───────────┼────────────┼──────┤ │ 8 │證人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ヾ證明強冠公司R4油槽檢驗│本署103年度 │ │ │物管理署組長曾素香於本│ 結果脂肪酸組成與正常豬│偵字第6534號│ │ │署偵查中證述 │ 脂之脂肪酸組成不完全相│卷二第304頁 │ │ │ │ 符之事實。 │ │ │ │ │ゝ總極性化合物目前並沒有│ │ │ │ │ 訂定標準,如為新鮮豬油│ │ │ │ │ 總極性化合物應該很低,│ │ │ │ │ 若是新鮮豬脂炸油所得應│ │ │ │ │ 該不會有像R4油槽所檢驗│ │ │ │ │ 總極性化合物14%這樣高 │ │ │ │ │ 數值之事實。 │ │ ├──┼───────────┼────────────┼──────┤ │ 9 │證人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證明豬油檢驗不可能檢驗出│本署103年度 │ │ │物管理署檢驗員林旭陽於│含有雞魚之DNA,若驗出有 │偵字第6534號│ │ │本署偵查中證述 │雞魚之DNA,表示可能摻混 │卷二第305頁 │ │ │ │到其他種類油品之事實。 │ │ │ │ │ │ │ ├──┼───────────┼────────────┼──────┤ │ 10 │被告郭烈成所持用行動電│ヾ證明被告戴啟川明知被告│本署103年度 │ │ │話0912730795號與被告戴│ 郭烈成所販售與強冠公司│偵字第6534號│ │ │啟川之電話通聯譯文1份 │ 之豬油不純且有亂混攙之│卷一第52、54│ │ │。 │ 事實。 │、55頁 │ │ │ │ゝ證明被告郭烈成販售油品│ │ │ │ │ 與強冠公司,並非全部均│ │ │ │ │ 由被告戴啟川代為決定,│ │ │ │ │ 事實上,就交易價格而言│ │ │ │ │ ,被告戴啟川仍然有與被│ │ │ │ │ 告葉文祥確認之事實。 │ │ │ │ │ゞ證明被告郭烈成與被告戴│ │ │ │ │ 啟川電話聯繫中提及強冠│ │ │ │ │ 公司向被告郭烈成收購食│ │ │ │ │ 用豬油價格與當時動物飼│ │ │ │ │ 料用油價格相同,強冠公│ │ │ │ │ 司收購價格都是被告葉文│ │ │ │ │ 祥在決定之事實。 │ │ ├──┼───────────┼────────────┼──────┤ │ 11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原│ヾ被告郭烈成販售與強冠公│本署103年度 │ │ │物料異常處理單3份。 │ 司之油品有異常,經被告│偵字第6534號│ │ │ │ 戴啟川以特別採購方式購│卷一第229至 │ │ │ │ 入,被告葉文祥最後均有│233頁 │ │ │ │ 認可該筆採購之事實。 │ │ │ │ │ゝ被告郭烈成係以治富名義│ │ │ │ │ 作為人頭公司,將油品販│ │ │ │ │ 入強冠公司,由該異常採│ │ │ │ │ 購書面文件即可確認,被│ │ │ │ │ 告葉文祥本已知悉郭烈成│ │ │ │ │ 地下油品工廠存在之事實│ │ │ │ │ 。 │ │ ├──┼───────────┼────────────┼──────┤ │ 12 │行政院衛生署(現改制為│ヾ證明油炸油酸價超過2.0 │本署103年度 │ │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98年│ 以上或總極性化合物超過│偵字第6534號│ │ │7月17日衛署食字第09804│ 25%以上,即認為不符食 │卷二第173頁 │ │ │61015號函文1份 │ 品良好衛生規範,應將油│ │ │ │ │ 品更新之事實。 │ │ │ │ │ゝ被告葉文祥將收購油品酸│ │ │ │ │ 價訂為4.0,不免可能收 │ │ │ │ │ 購到攙混餐飲業者所汰換│ │ │ │ │ 超過2.0以上劣質油品, │ │ │ │ │ 而被告收購檢驗標準亦未│ │ │ │ │ 檢測回鍋油中所可能殘純│ │ │ │ │ 丙烯醯胺之事實。 │ │ ├──┼───────────┼────────────┼──────┤ │ 13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凡使用餿水油、皮革油、動│本署103年度 │ │ │署103年9月24日FDA食字 │物飼料用油或餐飲廢棄回收│偵字第6534號│ │ │第1039906395號函文1份 │油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卷二第175頁 │ │ │ │理法第15條規定之油脂作為│ │ │ │ │原料,再經脫酸、添加食用│ │ │ │ │油脂或其他精煉加工程序,│ │ │ │ │無論所製成之油脂酸價數值│ │ │ │ │、或其他檢驗結果是否符合│ │ │ │ │規定,均不得續供為製造、│ │ │ │ │加工、調配、包裝、運送、│ │ │ │ │貯存、販賣、輸入、輸出、│ │ │ │ │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之事實│ │ │ │ │。 │ │ ├──┼───────────┼────────────┼──────┤ │ 14 │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ヾ證明被告郭烈成所販售與│本署103年度 │ │ │ 理署103年9月29日FDA │ 強冠公司之油品所注入強│偵字第6534號│ │ │ 研字第1039019875號函│ 冠公司廠區內編號R4號油│卷二第248至 │ │ │ 文暨檢驗報告1份 │ 槽之油品經檢驗結果為酸│273頁 │ │ │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價2.4、總極性化合物14%│ │ │ │ 理署103年9月29日FDA │ 、含有豬、雞、魚成份之│ │ │ │ 研字第1030038613號函│ 事實。據此,總極性化合│ │ │ │ 文暨檢驗報告1份 │ 物通常係在油品有經過燃│ │ │ │ │ 煮使用後才會逐漸攀升,│ │ │ │ │ 目前衛生福利部建議油品│ │ │ │ │ 經燃煮後總極性化合物如│ │ │ │ │ 超過25%以上即應更換, │ │ │ │ │ 正常原料油品未經燃煮不│ │ │ │ │ 可能會出現14%總極性化 │ │ │ │ │ 合物,顯然強冠公司R4號│ │ │ │ │ 油槽內之油品有摻混回鍋│ │ │ │ │ 油之事實。 │ │ │ │ │ゝ證明被告郭烈成所販售與│ │ │ │ │ 強冠公司之油品所注入強│ │ │ │ │ 冠公司廠區內編號P25號 │ │ │ │ │ 油槽之油品經檢驗結果為│ │ │ │ │ 酸價2.3之事實。 │ │ ├──┼───────────┼────────────┼──────┤ │ 15 │餿水油相關研究報導1份 │ヾ證明劣質豬油(餿水油、│本署103年度 │ │ │ │ 皮革油、回鍋油)長期食│偵字第6534號│ │ │ │ 用對人體健康有潛在危害│卷二第274至 │ │ │ │ 之事實。 │299頁、第328│ │ │ │ゝ證明重金屬鉻、銅、鉛等│至331頁 │ │ │ │ 物質,人體若有長期暴露│ │ │ │ │ 有導致肺癌、慢性肝病變│ │ │ │ │ 等事實。 │ │ ├──┼───────────┼────────────┼──────┤ │ 16 │證人即被害人「新益成商│證明「新益成商行」(附表│本署103年度 │ │ │行」負責人楊啟章於本署│二編號154)遭強冠公司詐 │偵字第6804號│ │ │檢察事務官詢問時之證述│騙而購買「全統香豬油」之│卷第50至51頁│ │ │ │事實。 │ │ ├──┼───────────┼────────────┼──────┤ │ 17 │證人即被害人「佳慶商行│證明「佳慶商行」(附表二│本署103年度 │ │ │」負責人林文景於偵訊時│編號33)遭強冠公司詐騙而│偵字第6804號│ │ │之證述 │購買「全統香豬油」之事實│卷第54至55頁│ │ │ │。 │、第237至238│ │ │ │ │頁 │ ├──┼───────────┼────────────┼──────┤ │ 18 │證人即被害人「林振昌商│證明「林振昌商行」(附表│本署103年度 │ │ │行」負責人林振昌於偵訊│二編號100)遭強冠公司詐 │偵字第6804號│ │ │時之證述 │騙而購買「全統香豬油」之│卷第64至66頁│ │ │ │事實。 │、第362至364│ │ │ │ │頁 │ ├──┼───────────┼────────────┼──────┤ │ 19 │證人即被害人「福利商行│證明「福利商行」(附表二│本署103年度 │ │ │」負責人蔡添丁於偵訊時│編號75)遭強冠公司詐騙而│偵字第6804號│ │ │之證述 │購買「全統香豬油」之事實│卷第67至69頁│ │ │ │。 │、第252至254│ │ │ │ │頁 │ ├──┼───────────┼────────────┼──────┤ │ 20 │證人即被害人「太魯閣國│證明「太魯閣國際股份有限│本署103年度 │ │ │際股份有公司」負責人曾│公司」(附表二編號76)遭│偵字第6804號│ │ │子倫於偵訊時之證述 │強冠公司詐騙而購買「全統│卷第70至72頁│ │ │ │香豬油」之事實。 │、第260至262│ │ │ │ │頁 │ ├──┼───────────┼────────────┼──────┤ │ 21 │證人即被害人「廣真香商│證明「廣真香商行」(附表│本署103年度 │ │ │行」負責人沈光明於偵訊│二編號103)遭強冠公司詐 │偵字第6804號│ │ │時之證述 │騙而購買「全統香豬油」之│卷第73至74頁│ │ │ │事實。 │、第277至278│ │ │ │ │頁 │ ├──┼───────────┼────────────┼──────┤ │ 22 │證人即被害人「竹間餐飲│證明「竹間餐飲有限公司」│本署103年度 │ │ │有限公司」經理周秀花於│(附表二編號77)遭強冠公│偵字第6804號│ │ │偵訊時之證述 │司詐騙而購買「全統香豬油│卷第75至76頁│ │ │ │」之事實。 │、第285至286│ │ │ │ │頁 │ ├──┼───────────┼────────────┼──────┤ │ 23 │證人即被害人「殷成商行│證明「殷成商行」(附表二│本署103年度 │ │ │」負責人賴棟財於偵訊時│編號102)遭強冠公司詐騙 │偵字第6804號│ │ │之證述 │而購買「全統香豬油」之事│卷第77至79頁│ │ │ │實。 │、第289至291│ │ │ │ │頁 │ ├──┼───────────┼────────────┼──────┤ │ 24 │證人即被害人「巧紳有限│證明「巧紳有限公司」(附│本署103年度 │ │ │公司」員工鍾岳融於偵訊│表二編號74)遭強冠公司詐│偵字第6804號│ │ │時之證述 │騙而購買「全統香豬油」之│卷第80至81頁│ │ │ │事實。 │、第294至295│ │ │ │ │頁 │ ├──┼───────────┼────────────┼──────┤ │ 25 │證人即告訴人「基隆油蔥│證明「油蔥店」(附表二編│本署103年度 │ │ │店」負責人陳金定於偵訊│號80)遭強冠公司詐騙而購│偵字第6804號│ │ │時之證述 │買「全統香豬油」之事實。│卷第94至96頁│ │ │ │ │、第148至150│ │ │ │ │頁 │ ├──┼───────────┼────────────┼──────┤ │ 26 │證人即被害人「長安商行│證明「長安商行」(附表二│本署103年度 │ │ │」負責人林玉堂於偵訊時│編號203)遭強冠公司詐騙 │偵字第6804號│ │ │之證述 │而購買「全統香豬油」之事│卷第124至126│ │ │ │實。 │頁 │ ├──┼───────────┼────────────┼──────┤ │ 27 │證人即被害人「津展食品│證明「津展食品有限公司」│本署103年度 │ │ │有限公司」負責人蘇林阿│(附表二編號85)遭強冠公│偵字第6804號│ │ │美於偵訊時之證述 │司詐騙而購買「全統香豬油│卷第129至130│ │ │ │」之事實。 │頁 │ └──┴───────────┴────────────┴──────┘ 吽B犯罪事實四部分: ┌──┬───────────┬────────────┬──────┐ │編號│ 證據名稱 │ 待證事實 │ 備註 │ ├──┼───────────┼────────────┼──────┤ │ 1 │被告郭烈成於警詢及本署│坦承於102年6、7月間向一 │本署102年度 │ │ │偵查中之供述 │位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大支│他字第1768號│ │ │ │」之成年男子,以3萬元代 │卷四第7頁 │ │ │ │價購得扣案改造手槍1枝及 │ │ │ │ │子彈3發而持有之事實。 │ │ ├──┼───────────┼────────────┼──────┤ │ 2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槍枝初│證明郭烈成遭扣案之槍枝,│本署102年度 │ │ │步檢視報告表 │經初步檢視槍枝主要組成零│他字第1768號│ │ │ │件完整、擊發功能正常及槍│卷二第99至 │ │ │ │管為金屬材質且暢通,認屬│101頁 │ │ │ │於管制槍枝之事實。 │ │ ├──┼───────────┼────────────┼──────┤ │ 3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ヾ證明被告郭烈成所持有改│本署103年度 │ │ │103年9月17日刑鑑字第 │ 造手槍1枝經鑑定可供擊 │偵字第6534號│ │ │1030083525號鑑定書 │ 發適用子彈使用,認具殺│卷二第169至 │ │ │ │ 傷力之事實。 │171頁 │ │ │ │ゝ證明被告所持用子彈3顆 │ │ │ │ │ ,均經試射鑑定,其中2 │ │ │ │ │ 顆雖可擊發惟動能均不足│ │ │ │ │ ,認不具殺傷力;另1顆 │ │ │ │ │ 無法擊發,認不具殺傷力│ │ │ │ │ 之事實。 │ │ ├──┼───────────┼────────────┼──────┤ │ 4 │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案物品│證明在郭烈成位於屏東縣竹│本署102年度 │ │ │目錄表。 │田鄉六巷段第254號地下油 │他字第1768號│ │ │ │品工廠內扣得手槍1枝及子 │卷二第93至98│ │ │ │彈3發之事實。 │頁 │ ├──┼───────────┼────────────┼──────┤ │ 5 │蒐證照片2張 │證明扣得手槍1支及子彈3發│本署102年度 │ │ │ │之事實。 │他字第1768號│ │ │ │ │卷二第70至71│ │ │ │ │頁 │ └──┴───────────┴────────────┴──────┘ 二、被告郭春葉、蘇清煌、蘇進威及黃惠光犯罪部份: 怴B按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廢棄物,分下列二種:一、一般廢棄 物:由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之垃圾、糞尿、動物屍體等 ,足以污染環境衛生之固體或液體廢棄物;二、事業廢棄物 :怞陵`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具有毒性、危險性,其 濃度或數量足以影響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廢棄物。豸@般 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本案在翔奕皮革有限 公司、進威公司及被告黃惠光位於屏東縣萬丹鄉萬壽路一段 59巷160號工廠內就豬皮革下方所取下油脂,依廢棄物清理 法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並未超出溶出試驗標準乙 情,此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 檢測報告3份存卷可參(見本署103年度偵字第6649號卷第69 至73頁)。而上開皮革下方油脂係屬由事業所產生之廢棄物 ,既非有害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1項規定,自屬 一般事業廢棄物至明。次按「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違 法清除及再利用認定原則」第2項規定,從事再利用非屬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再利用之廢棄物且未向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再利用許可者,應取得公民營廢棄物處 清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此有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 用涉及違法清除及再利用認定原則資料1份在卷可參(見本 署103年度偵字第6649號卷第67頁)。復按從事廢棄物清除 、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 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 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廢棄物清理法第41 條第1項定有明文,是同法第46條第4款所謂未依第41條第1 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者,自係指從事廢棄 物清除、處理業務,而未經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者及非從事廢 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而無法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者而言(最 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5905號判決意旨參照)。因皮革工廠 在皮革製造過程,就豬皮革油脂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業如 前述,因豬皮革油脂非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所公告可再利用 之事業廢棄物,又被告蘇清煌、郭春葉、蘇進威及黃惠光等 人均未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再利用之許可,又未取得廢棄物 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難認被告蘇清煌、郭春葉、蘇進威及 黃惠光等人符合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規定。 芊B又按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犯罪構成要件行 為,計有「貯存」、「清除」及「處理」三者,其中所謂「 貯存」,指一般廢棄物於回收、清除、處理前,放置於特定 地點或貯存容器、設施內之行為;「清除」則指:(1)收集 、清運:指以人力、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物自產生源運輸至 處理場(廠)之行為。(2)轉運:指以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 物自產生源運輸至轉運設施或自轉運設施運輸至中間處理或 最終處置設施之行為;至「處理」則包含(1)中間處理:指 一般廢棄物在最終處置或再利用前,以物理、化學、生物、 熱處理、堆肥或其他處理方法,變更其物理、化學、生物特 性或成分,達成分離、中和、減量、減積、去毒、無害化或 安定之行為。(2)最終處置:指將一般廢棄物以安定掩埋、 衛生掩埋、封閉掩埋或海洋棄置之行為。(3)再利用:指將 一般廢棄物經物理、化學或生物等程序後做為材料、燃料、 肥料、飼料、填料、土壤改良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用途行為,此觀之「事業廢棄物 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即可明。 本案被告黃惠光將皮革工廠產製皮革過程所削下油脂部份, 以每公斤7.5元之價格出售與進威公司,並約定由進威公司 自行派車前往皮革工廠載運,係為廢棄物之清除行為。被告 進威公司、蘇清煌、郭春葉及蘇進威等在取得被告黃惠光所 交付豬皮革油脂後,即以進威公司內炸油鍋炸成豬皮革油, 再將豬皮革油販售與農牧業者,係屬就事業廢棄物為再利用 ,核屬處理行為無訛。 吽B核被告蘇清煌、蘇進威及郭春葉就犯罪事實欄二部份所為, 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之非法處理廢棄物罪嫌 ;被告黃惠光就犯罪事實欄二部份所為,係犯廢棄物清理法 第46條第1項第4款之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被告郭春葉為進 威公司之負責人,因執行業務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之罪,除處罰被告郭春葉外,對被告進威公司請依廢棄物清 理法第47條之規定,科以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所規定之罰金 。被告蘇清煌、蘇進威及郭春葉等人就上開犯罪事實欄二所 示之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從事處理上開一般事業廢 棄物之犯行,互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 又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 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 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 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 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 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 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 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而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 4款之犯罪,係以未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得廢棄物清除 、處理許可文件之人,作為犯罪主體,再依該第41條第1項 前段以觀,乃謂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申請核發 許可文件。是本罪之成立,本質上即具有反覆性,倘行為人 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間及空間內反覆從事 廢棄物之清除、處理,無非執行業務所當然,於行為概念上 ,應認為包括的一罪,無連續犯或併合論罪可言(最高法院 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黃惠光所從事 上開廢棄物之清除行為,被告蘇清煌、郭春葉及蘇進威所從 事上開廢棄物處理行為,均係基於單一犯意,自102年1月初 某時起至本案遭查獲時止,被告黃惠光自翔奕皮革廠、宏雅 皮革廠及國泰皮革廠,每月清除140噸豬皮革油脂,其中80 公噸販售與昱成化製廠,再將其中60公噸以每公斤7.5元價 格販售與進威公司,被告蘇清煌、郭春葉及蘇進威等人即將 向被告黃惠光所購得豬皮革油脂,在進威公司廠房內炸成豬 皮革油販售而為處理,因被告黃惠光、蘇清煌、郭春葉及蘇 進威等人在密接時、地,持續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 文件,反覆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之行為,於刑法評價上應 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僅論以一罪。爰請審酌被告蘇清煌 、郭春葉、蘇進威等人貪圖小利,擅自購入屬於事業廢棄物 之豬皮革油脂加工成豬皮革油,再攙混在正常油脂內販售與 飼料業者或養豬業者,犯罪期間長達1年8個月,數量為1200 公噸重,共獲利約873萬6000元(312000公斤×28元)(販 售價格平均每公斤約28元,每100公斤豬皮革油脂經炸油後 可取得約26公斤豬油,1200公噸約可炸成豬皮革油312公噸 《1200公噸×0. 26》),將屬於事業廢棄物加工製造成動 物飼料用油,再販售與下游畜牧業者,使含有重金屬鉻屬於 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油進入人體食用之食物鏈,惡性非輕, 犯後渠等均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等情,請予從重量刑。 另被告黃惠光向皮革工廠購入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油脂 ,再轉售與進威公司為廢棄物處理行為,犯罪期間長達1年8 個月,數量為1200公噸重,獲利約200萬元(每月獲利約10 萬元×20個月=200萬元),被告黃惠光另將皮革工廠生產 過程產生屬於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油脂清除交與昱成化製廠 處理部份,犯罪期間長達1年8個月,數量為1600公噸重,獲 利約80萬元(每月獲利約4萬元×20個月=80萬元),合計 被告黃惠光清除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豬皮革油脂,共獲利 280萬元,被告黃惠光犯後坦認犯行,並無前科素行資料等 情,請依法量處適當之刑。 氶B沒收部份,附表三編號1、2號中車輛部分,車牌號碼ADD-69 65號之自用小貨車及車牌號碼316-VH號油罐車各1輛均係被 告蘇清煌所有,且為供被告蘇清煌、郭春葉及蘇進威供犯罪 所用之物,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雖得併宣告沒收, 惟上開車輛除供作處理廢棄物之用外,尚供被告蘇清煌、郭 春葉及蘇進威作為製售合法動物飼料用油使用,均非專供犯 本犯罪之用,如併予聲請宣告沒收上開車輛,顯不符合比例 原則,爰不予聲請宣告沒收之;另車牌號碼7411-G5號、ADD -6965號之自用小貨車2輛、車牌號碼296-NL號油罐車1輛、 車牌號碼ZK-90號油罐車1輛、車牌號碼0009-V5號自用小客 車、堆高機1輛等,與被告蘇清煌、郭春葉及蘇進威等人所 犯廢棄物清理法犯罪無關,爰不予聲請宣告沒收。另附表三 編號1、2號中書證部份,工廠登記證1本、昱成企業行銷貨 單5張、頂新製油彰化銀行支票1張、如記食品採購單1張、 昱成估價單17張、鈴揚貨單1本等,與被告蘇清煌、郭春葉 及蘇進威所犯廢棄物清理法無關,爰不予聲請宣告沒收;白 色筆記本1本、應收票據1本聯邦銀行匯款單4本、手寫帳記 本及發票11張等物,為供犯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 1項第2款規定宣告沒收之。至附表三編號1、2號中油品部份 ,除3號油槽內15公噸皮革油屬於廢棄物加工所得,依刑法 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宣告沒收之,其餘油品與本案無關, 爰不予聲請宣告沒收之。 三、被告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及施閔毓犯罪部分: 怴B被告郭烈成、施閔毓坦認有將不同種動物用油脂混攙成劣質 油品販售與強冠公司之事實,否認有將餿水油、回鍋油販售 與強冠之事實,均辯稱:地下油品工廠內之餿水油及回鍋油 係販售與進威公司,並未攙入販售與強冠公司之油品當中等 語。惟查: x、被告郭烈成先供稱:販售與強冠公司之劣質豬油,係將地下 油品工廠內編號1、2、3、5、6、7號等油槽內向張乃仁及進 威公司購買動物飼料用油(內混有牛油、豬油、皮革油), 再攙混越南進口動物飼料用魚油之語,後又改稱:販售與強 冠公司之油品,係將向進威公司及張乃仁所購買之油品,再 攙混上開地下工廠內庫存70至100公噸豬油及魚油之語,顯 然被告郭烈成供述前後已有不一,難以盡信。又依附表一所 示,被告郭烈成所販售與強冠公司9次劣質油品總計重量約 243公噸,經長期監聽被告郭烈成所販售油品以強冠公司及 進威公司為主,若攙混之油品遭強冠公司退回才改送進威公 司,被告郭烈成實際上販售與進威公司之數量並不多,業經 被告蘇清煌證述在卷(本署103年度偵字第6649號卷第23頁 ),顯然被告郭烈成之油品以販售與強冠公司為主。 w、再依被告郭烈成所自述販售與強冠公司油品之來源有張乃仁 、進威公司、郭定及綽號「阿清」之人等人,然依證人張乃 仁到庭具結證述:總共在103年5月、7月各賣1次,每次不超 過10公噸等語、證人郭定到庭具結證述:被告郭烈成總共透 過陳邦雄向伊購買過3公噸高酸油等語、證人陳邦雄到庭具 結證述:被告郭烈成曾透過伊,向台中一位姓名年籍不詳綽 號「阿清」之人購買15公噸豬油,該油品酸價在3至5間,不 適合作為人體食用,僅能作為動物飼料用油等語、證人即進 威公司員工邱俊智到庭具結證述:平均每個月從進威公司要 賣與他人的油中,每次偷賣1噸至1噸半與被告郭烈成,每月 約賣3次左右等語、證人即進威公司員工胡文敘到庭具結證 述:每次從進威公司載油要賣與他人,從中每月偷賣約2、3 公噸豬油給被告郭烈成等語。據此,合計被告郭烈成由證人 郭定、綽號「阿清」、邱俊智、胡文敘、張乃仁等人所取得 油品總重量約92.5公噸,與被告郭烈成販售與強冠公司總數 量243公噸有若大差距,縱然加上被告所自述工廠內曾庫存 70至100公噸油品亦係攙入販售與強冠公司油品中,總數至 多192.5公噸,與強冠公司所收受總油品數量,仍有50公噸 落差,是而被告郭烈成、施閔毓供述未將地下油品工廠內餿 水油、回鍋油、化製油等劣質油品攙入販售與強冠公司油品 中之語,屬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v、再者,依強冠公司R4油槽(被告郭烈成103年8月25日所注入 之油槽)檢驗出總極性化合物14%,顯然該原料油有攙混回 鍋油之事實。另觀諸被告所持用行動電話通訊監察譯文所示 ,被告郭烈成出貨與強冠公司前,有明確指示地下油品工廠 員工即被告施閔毓,將潮州魚油(即朱聞璿部份)攙入油品 當中乙節,此有通訊監察譯文1份在卷可佐(本署103年度偵 字第6534號卷第48頁背面),經提示上開通訊監察譯文與被 告郭烈成確認後方坦承有將向朱聞璿所購入餿水魚油攙入販 售與強冠公司油品當中,惟仍否認有將向朱聞璿所購入餿水 雞油及向胡信德所購買化製油等劣質油品,攙入販售與強冠 公司油品當中,堪認被告郭烈成、施閔毓犯後確有避重就輕 之嫌。 芊B被告葉文祥坦承有過失將劣質油品攙混入食用油之事實,矢 口否認有詐欺、故意攙偽及假冒、製造妨害衛生食品之犯行 ,辯稱:不知向被告郭烈成所購入之油品係屬此種劣質油品 ,國內油品採購均係被告戴啟川在負責,伊有要求採購人員 要去產地稽查之語。經查: x、依證人吳照惠到庭具結證述:伊擔任國內豬油採購人員,但 未曾接獲指示前往地下油品工廠看過等語,及證人即強冠公 司之品管人員吳燕禎、黃武煒到庭具結證述:曾經向被告葉 文祥反應過,豬油原料無產地證明,亦非合格工廠,豬油原 料來源有疑慮,應落實稽核控管,但被告葉文祥並未有任何 正面回應,被告葉文祥心裡都知道,豬油來源可能不明等語 ,足認被告葉文祥明知豬油來源多屬地下油品工廠,若實地 前往查核,恐因地下油品工廠衛生條件不佳,而無法繼續採 購,因而故作不知。再依證人張曜陽到庭具結證述:被告葉 文祥欲向地下油品工廠採購豬油,遂主動向伊拜託提供「治 富」、「禾鋐」公司之發票作為強冠公司向地下油品工廠採 購豬油之進項憑證,每月由被告戴啟川與伊結算金額等語, 更足認強冠公司向地下油品工廠購買油品之舉,確為被告葉 文祥所操控之事實。另從被告郭烈成所販售與強冠公司油品 有異常,而強冠公司仍以特殊採購減價方式收購,在採購及 異常紀錄表上確有記載「郭烈成」字樣,並有被告葉文祥之 簽名,被告葉文祥早已知悉被告郭烈成為地下油品工廠之情 ,無庸置疑,被告葉文祥仍以前辭置辯,顯屬卸責之詞,難 以憑採。 w、況且,依被告郭烈成與被告戴啟川之通訊監察譯文所示(本 署103年度偵字第6534號卷一第52至53頁),被告郭烈成販 售與強冠公司豬油之價格,並非被告戴啟川可自行決定,仍 必須徵詢被告葉文祥之意見,並非被告葉文祥完全不知情。 復依證人即共同被告郭烈成到庭具結證述:伊販售與強冠公 司劣質豬油價格均是由強冠公司決定,強冠公司若要購買純 豬油每公斤約45元,伊賣與強冠公司之價格幾乎為每公斤45 元之一半,強冠公司都知道目前原料豬油以每公斤20幾元購 買會攙混到其他動物性油脂,不可能會是純豬油,一開始販 售與強冠公司之價格為每公斤30元,強冠公司一直壓低價格 ,最近2次販售價格約每公斤26元,同樣油品販售給動物飼 料用油價格約每公斤23至24元,導致同樣油品販售給飼料廠 及強冠公司之價格差不多,強冠公司一直將價格壓低,伊並 無對強冠公司詐騙,因強冠公司本來就知道伊之油品不純等 語,而被告葉文祥身為強冠公司負責人,經營油品工作已逾 20年,對於油品甚為了解,竟以與動物飼料用油相同之價格 向地下油品工廠購買食用油原料,難認被告葉文祥不知向被 告郭烈成所購入之油品可能為劣質油品之事實。 v、再者,被告葉文祥自承確實有想過向地下油品工廠採購豬油 可能有來歷不明之風險,且被告葉文祥亦知悉油品酸價過高 即會產生裂解及酸敗現象,竟以酸價4為標準收購豬油,明 知地下油品工廠之油品來源不明,不向有合格國內外廠商購 買油脂,竟以低價方式向國內地下油品工廠收購豬油,顯然 抱持縱有收購劣質豬油亦不違反其本意,在收購加工後與正 常油脂混充販售與消費者之詐欺及攙偽之犯意甚明。據此以 觀,被告葉文祥對地下油品工廠所產製之豬油,可能有攙混 劣質油品之事實,難諉為不知。況且,依照衛生福利部食品 藥物管理署就強冠公司R4號油槽之檢驗報告,檢驗出含有豬 、雞、魚3種不同動物成分在同一個油槽內,且總極性物質 亦過高,顯然有攙混到回鍋油之可能,確認強冠公司有收購 劣質油品加工之事實。雖被告葉文祥一再以強冠公司對於油 品之採購有訂定採購標準,惟此採購標準並非嚴格,且此採 購標準僅係供被告葉文祥估算購入油品品質及後續製程所需 投注之成本,以決定採購價格,此從被告郭烈成油品有3次 不合格,最後仍以特殊採購降價方式購入即可察知,是被告 葉文祥上開所辯,顯不足採。 吽B訊據被告戴啟川矢口否認有詐欺、食品攙偽及假冒、製造妨 害衛生飲食物品罪,辯稱:未曾到過被告郭烈成地下油品工 廠,國內豬油目前生態,提供豬油原料合格工廠少,只能向 地下油品工廠購買豬油,被告郭烈成之油品均是符合強冠公 司採購標準範圍等語。惟查,依被告郭烈成於本署偵查中之 具結證述:被告戴啟川曾前往伊所經營地下油品工廠查看過 ,被告戴啟川知道伊所提供豬油不純,且被告戴啟川曾明確 告知,若有他人問起伊所製造油品提供與何人,應回答係販 售與養豬業者,不要說賣給強冠等語,再觀諸被告戴啟川與 被告郭烈成之通訊監察譯文所示,被告戴啟川確有向被告郭 烈成提過豬油不純,被告郭烈成有亂攙油乙情,足認被告戴 啟川知悉被告郭烈成所販售與強冠公司之油品有攙混劣質油 品之事實,竟為降低豬油生產成本,仍繼續向被告郭烈成購 入油品,被告戴啟川辯稱不知情,顯屬無稽。再者,強冠公 司係豬油及相關油脂製造之大廠,本應向合法工廠採購豬油 原料,竟向地下油品工廠採購豬油原料,且對於豬油原料之 供應商以何原料製造及如何製造,均未加聞問,又自行找尋 可開立發票之商家為被告郭烈成之油品護航,堪認被告戴啟 川確已知悉被告郭烈成所販售之豬油有問題,仍持續購入加 工後與正常油品攙混販售,是認被告戴啟川所涉上開犯行, 所辯不足為採。 氶B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食品或食 品添加物有攙偽或假冒之情形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 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 列」。所謂「攙偽」係在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中,攙雜混入不 實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立法目的而 言,乃係為規範食品製造、加工及販售業者必須遵照衛生福 利部所頒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為相關食品製造、加工及販售 ,以確保國民飲食健康,據此言之,「攙偽」應係指混入假 貨或品質更差之東西,而「假冒」應係指以假貨或品質更差 物品代替真貨,再參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規 定:「有第15條第1項第7款、第10款行為者,處5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00萬元以下罰金。」及同 法第49條第2項之規定:「有第44條至前條行為,致危害人 體健康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 千萬元以下罰金。」,顯然立法者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條第1項第7款所示「攙偽」及「假冒」之行為,應係有意 採取抽象危險犯之立法模式,認為在食品或添加物中攙入假 貨或劣質物品,直接推認對於人體健康有危害之虞,無庸再 審視摻入之物品是否對於人體有具體危害或致使身體健康發 生實害結果,此種體系解釋結果對於人民健康保護較為周全 ,亦較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立法本旨。本案被告郭烈 成、施閔毓均明知回鍋油、餿水油及攙混有皮革油等劣質豬 油(內混有牛油、魚油、羊油)已屬不能再供人體食用,對 於人體健康潛藏危害,竟將上開油品混攙後販售與強冠公司 ,被告郭烈成、施閔毓確屬將劣質油品攙混於販售與強冠公 司之油品當中,自該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項第7款所規 定「攙偽」之行為無訛,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 1項之規定科處刑罰。另被告葉文祥及戴啟川分別為強冠公 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深知國內地下油品工廠所產 製之豬油,多屬衛生條件不佳且來源不明,為顧及豬油原料 來源之穩定及降低豬油原料之成本,捨棄向國內有合格工廠 執照及國外合法豬油原料供應商採購,竟向被告郭烈成等屬 於地下油品工廠採購豬油原料,亦未詳細稽核地下油品工廠 所產製豬油原料如何加工,又對於豬油採購之標準採取寬鬆 模式,放任採購劣質豬油進入廠區內加工,再觀諸被告郭烈 成所販售與強冠公司之油品有9次,其中3次因不符合強冠公 司所定採購標準改以特殊採購方式購入,被告葉文祥、戴啟 川均知悉被告郭烈成之油品屬劣質油品(含有雞油、魚油、 餿水油、皮革油、回鍋油、動物飼料用油),渠等為使豬油 原料充足及降低成本,罔顧民眾飲食健康,竟以相當於動物 飼料用油脂價格向被告郭烈成採購食用油脂,顯然知悉被告 郭烈成所交付之油品應屬劣質油品,仍持續購入加工後與其 他油脂攙混後,假冒為正常油脂販售與附表二所示廠商,亦 該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項第7款所規定「攙偽」、「假 冒」之行為無訛,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之 規定科處刑罰。 、另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 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 2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被告為本件犯行期間,刑法第339條 第1項業於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於同年月20日生效 ,修正前原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 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規定為: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 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 萬元以下罰金。」;又新增訂刑法第339條之4亦於103年6月 18日制定公布施行,於同年月20日生效,犯刑法第339條之 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 義犯之。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 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因被告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及施敏毓共同基於詐欺之犯 意,自103年3月1日起陸續將攙混有劣質豬油之「全統香豬 油」分別販售與附表編號二所示235位被害人,就同一被害 人而言,犯罪時間自103年3月1日起迄於103年9月1日時止, 有數次詐欺行為,惟因被害法益同一,且數次詐欺行為具有 時空緊密關聯,應屬成立包括一罪之接續犯,雖犯罪時間有 橫跨新舊法,仍應依最後行為終了時之新法論處。 ョB核被告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及施閔毓就犯罪事實欄三部 份所為,係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罪嫌、 修正後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 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嫌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 項罪嫌;被告郭烈成就犯罪事實欄四部份所為,係犯槍砲彈 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之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 之改造槍枝罪嫌。又被告葉文祥、戴啟川敘、郭烈成及施閔 毓就犯罪事實欄三部份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 論以共同正犯。被告葉文祥、戴啟川利用不知情之其他員工 完成製造,及利用公司不知情之業務人員、通路商鋪貨上架 ,始遂行詐欺及販賣攙偽假冒食品之犯行,屬間接正犯。被 告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及施閔毓等人所犯違反食品安全 衛生管理法之製造劣質豬油之低度行為,為販賣之高度行為 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及施閔毓 等人,經由強冠公司銷貨通路,將以劣質豬油所製成品名為 「全統香豬油」,自103年3月1日起迄103年09月01日查獲時 為止,各別於密接時間內,各別接續販售於附表二所示235 位被害人,請各論以一接續犯行。被告葉文祥、戴啟川、郭 烈成及施閔毓等上開接續一行為,同時該當於詐欺罪嫌及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罪嫌、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 品罪嫌,因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之構成要件所 保護之法益與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罪同一 ,故而法條競合結果應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 項之罪。又一行為同時該當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嫌及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罪嫌,因保護法益不同,應 為想像競合犯,請各從一重之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 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嫌處斷。另被告葉文祥、戴啟川、 郭烈成及施閔毓所涉犯235次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之三人以 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嫌,因購買之被害人不相同,應認屬犯意 各別、行為互殊之獨立犯行,是請就上開235次刑法第339條 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罪嫌分論併罰之。 被告郭烈成就犯罪事實欄三、四部份之犯行,犯意各別,行 為互異,請予分論併罰之。被告強冠公司之代表人、受僱人 因執行業務涉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之罪 ,就被告強冠公司部分請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5 項規定科以罰金。 ヾB請審酌被告葉文祥、戴啟川為食品業者,明知所製售之油品 攸關國人飲食安全,且塑化劑、大統長基等危害食品安全重 大案件殷鑑不遠,詎不思借鏡警惕,僅僅為減低豬油原料之 成本,圖謀個人私利,罔顧社會大眾健康遭受危害之風險, 竟向被告郭烈成所經營地下油品工廠購入劣質油品,且為掩 飾渠等之犯行,被告葉文祥又向人頭公司購買發票充作向被 告郭烈成購買劣質油品之進項憑證,長期收購劣質油品加工 銷售與社會大眾,置全體消費者權益於不顧,且使用該等劣 質油品對於人體所可能產生之危害本可預料,被告葉文祥身 為強冠公司之董事長兼總經理,實際參與公司業務之經營及 運作,並對於油品採購及檢驗均多方指示,再加上經營油品 事業20多年,對於油品品質、價格及相關法令規範知之甚詳 ,仍執意為之,案發後仍一意推諉,先則全盤否認,待不利 事證一一浮現,見無法置身事外,才承認部分犯罪事實,一 再強調僅有主觀上之疏失,力求能以過失輕罪脫身,綜觀其 案發後之言行,不足認已有悔意。至被告戴啟川明知被告郭 烈成所經營者屬地下油品工廠,製造油品之環境惡劣不堪, 攙混之油品本屬劣質油品,仍長期以低於市場價格向被告郭 烈成購買油品,多次發現被告郭烈成所販售之油品有混攙假 冒之情,仍指示品管人員以特殊採購降價方式購入,顯然與 被告葉文祥均居於主導地位,而案發後對於偵查所得如山鐵 證,一味否認犯行,更未見其悔意,犯後態度極其惡劣。另 被告郭烈成、施閔毓均明知動物飼料用油、皮革油、回鍋油 、餿水油、化製油等,均屬不可供人體食用之劣質油品,竟 為圖己利,置社會大眾身體健康於不顧,將所收購劣質油品 ,在惡劣製造環境中加工,事後再以低價販售與食品業者牟 利,所為足使社會大眾健康受到侵害,2人惡性實屬重大。 綜上,被告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施閔毓等人,將不可 供人體食用之劣質油品偽充食用油,販售與社會大眾,不僅 對於人體健康有侵害之危險,並釀成食安風暴,造成社會民 眾惶惶不可終日,致使下游廠商無端受累,國際形象遭受重 創,被告4人犯罪所造成之損害無法估量,所為實應予其懲 而毖後患,建請貴院均予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禳B沒收部份:附表三編號3、4中,車牌號碼1116-UN號自用小 貨車雖為被告郭烈成供犯罪所用之物,然為被告郭烈成之胞 兄郭展志所有,此有公路電子閘門資料1份可佐,爰不予聲 請宣告沒收之;另林金滿臺灣銀行綜合存款存摺提款卡各1 本、郭烈成郵政存簿及提款卡(含印章1枚)各1個、郭烈成 新光銀行綜合存簿1本、郭烈成臺灣銀行提款卡1張、借據及 本票及商業本票簿6份、本票及借據50張、新光銀行金融卡1 張等,無法證明與犯罪相關,爰不予聲請宣告沒收之;扣案 改造手槍(槍枝管制編號1102133755,含彈匣1個,仿WALTH ER廠PPK/S型半自動手槍製造之槍枝)1枝,經鑑定結果認 具有殺傷力,已如上述,屬違禁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 第1款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宣告沒收之。至 查獲不具殺傷力之子彈3顆,非違禁物,業均已試射,爰不 併予聲請宣告沒收。其餘物品為被告郭烈成所有,且為供犯 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宣告沒收之。 附表三編號5中之物品,均為被告強冠、葉文祥及戴啟川所 有,且為供犯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宣告沒收之。另被告葉文祥等自103年3月1日起迄103年09月 01日查獲時為止,因製售劣質豬油之如附表二所示犯罪所得 合計38,05萬6,640元,請宣告沒收。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30  日 檢 察 官   所犯法條 刑法第191條、第339條第1項、第339條之4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7款、第49條第1項    附表一:郭烈成售予強冠公司劣質豬油之數量、金額明細 ┌──┬─────┬─────┬───────┬──────┬─────┐ │編號│交貨日期 │每公斤單價│驗收數量(Kg)│總金額(新臺│備註(以下│ │ │ │(元) │ │幣) │列人頭公司│ │ │ │ │ │ │為出賣人售│ │ │ │ │ │ │予強冠公司│ │ │ │ │ │ │) │ ├──┼─────┼─────┼───────┼──────┼─────┤ │ 1 │103.02.25 │ 27.89│ 28,600│ 797,654│治富企業行│ ├──┼─────┼─────┼───────┼──────┼─────┤ │ 2 │103.03.24 │ 30.94│ 30,070│ 930,366│治富企業行│ ├──┼─────┼─────┼───────┼──────┼─────┤ │ 3 │103.03.31 │ 30.94│ 26,270│ 812,794│治富企業行│ ├──┼─────┼─────┼───────┼──────┼─────┤ │ 4 │103.04.07 │ 30.94│ 23,750│ 734,825│治富企業行│ ├──┼─────┼─────┼───────┼──────┼─────┤ │ 5 │103.04.18 │ 30.94│ 25,470│ 788,042│治富企業行│ ├──┼─────┼─────┼───────┼──────┼─────┤ │ 6 │103.05.09 │ 30.94│ 28,250│ 874,055│治富企業行│ ├──┼─────┼─────┼───────┼──────┼─────┤ │ 7 │103.06.09 │ 30.94│ 28,980│ 896,641│禾鋐企業社│ ├──┼─────┼─────┼───────┼──────┼─────┤ │ 8 │103.07.30 │ 27.39│ 24,520│ 671,603│禾鋐企業社│ ├──┼─────┼─────┼───────┼──────┼─────┤ │ 9 │103.08.25 │ 26.37│ 27,060│ 713,572│禾鋐企業社│ ├──┼─────┼─────┼───────┼──────┼─────┤ │ │ │ 合計│ 242,970│ 7,219,552│ │ └──┴─────┴─────┴───────┴──────┴─────┘ 附表二:強冠公司出售含劣質豬油品名為「全統香豬油」豬油之 客戶明細(銷售時間均自103年03月01日至103年09月02 日查獲日止) ┌──┬────┬────┬─────┬───────┬───┐ │編號│客戶名稱│產品規格│數量(桶)│銷售金額(元)│備註 │ ├──┼────┼────┼─────┼───────┼───┤ │ 1 │忠興商行│15KG(鐵)│ 15│ 9,152│ │ │ │ ├────┼─────┼───────┼───┤ │ │ │16KG(紙)│ 509│ 371,837│ │ ├──┼────┼────┼─────┼───────┼───┤ │ 2 │吉星商行│15KG(鐵)│ 30│ 21,715│ │ ├──┼────┼────┼─────┼───────┼───┤ │ 3 │信通行商│15KG(鐵)│ 41│ 30,476│ │ │ │行 │ │ │ │ │ ├──┼────┼────┼─────┼───────┼───┤ │ 4 │鳳淋食品│15KG(鐵)│ 209│ 152,914│ │ │ │行 │ │ │ │ │ ├──┼────┼────┼─────┼───────┼───┤ │ 5 │品欣食品│15KG(鐵)│ 450│ 325,714│ │ │ │商行 │ │ │ │ │ ├──┼────┼────┼─────┼───────┼───┤ │ 6 │原料徐商│15KG(鐵)│ 168│ 121,933│ │ │ │行 │ │ │ │ │ ├──┼────┼────┼─────┼───────┼───┤ │ 7 │億全商行│15KG(鐵)│ 170│ 126,858│ │ ├──┼────┼────┼─────┼───────┼───┤ │ 8 │合記商行│15KG(鐵)│ 10│ 7,429│ │ ├──┼────┼────┼─────┼───────┼───┤ │ 9 │宏茆有限│15KG(鐵)│ 35│ 26,000│ │ │ │公司 ├────┼─────┼───────┼───┤ │ │ │16KG(紙)│ 48│ 35,659│ │ ├──┼────┼────┼─────┼───────┼───┤ │ 10 │青海行商│15KG(鐵)│ 20│ 14,476│ │ │ │行 │ │ │ │ │ ├──┼────┼────┼─────┼───────┼───┤ │ 11 │英辰食品│15KG(鐵)│ 121│ 89,523│ │ │ │有限公司│ │ │ │ │ ├──┼────┼────┼─────┼───────┼───┤ │ 12 │美食達人│16KG(紙)│ 229│ 187,772│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13 │立達食品│15KG(鐵)│ 51│ 38,076│ │ │ │有限公司│ │ │ │ │ ├──┼────┼────┼─────┼───────┼───┤ │ 14 │詠祐實業│15KG(鐵)│ 20│ 14,857│ │ │ │有限公司│ │ │ │ │ ├──┼────┼────┼─────┼───────┼───┤ │ 15 │這一鍋餐│16KG(紙)│ 191│ 156,839│ │ │ │飲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16 │大謹發商│15KG(鐵)│ 50│ 37,143│ │ │ │行 │ │ │ │ │ ├──┼────┼────┼─────┼───────┼───┤ │ 17 │順晟商行│15KG(鐵)│ 25│ 18,214│ │ ├──┼────┼────┼─────┼───────┼───┤ │ 18 │永明食品│15KG(鐵)│ 90│ 57,571│ │ │ │原料行 │ │ │ │ │ ├──┼────┼────┼─────┼───────┼───┤ │ 19 │麥可利食│15KG(鐵)│ 40│ 29,714│ │ │ │品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20 │金豐富商│15KG(鐵)│ 200│ 149,048│ │ │ │號 │ │ │ │ │ ├──┼────┼────┼─────┼───────┼───┤ │ 21 │宋國雄商│15KG(鐵)│ 350│ 254,285│ │ │ │行 │ │ │ │ │ ├──┼────┼────┼─────┼───────┼───┤ │ 22 │達成第企│15KG(鐵)│ 100│ 71,905│ │ │ │業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23 │九龍商行│16KG(紙)│ 80│ 59,429│ │ ├──┼────┼────┼─────┼───────┼───┤ │ 24 │陳忠商行│15KG(鐵)│ 8│ 6,048│ │ ├──┼────┼────┼─────┼───────┼───┤ │ 25 │嘉益商行│15KG(鐵)│ 180│ 134,416│ │ ├──┼────┼────┼─────┼───────┼───┤ │ 26 │慶豐金商│15KG(鐵)│ 100│ 74,286│ │ │ │行 │ │ │ │ │ ├──┼────┼────┼─────┼───────┼───┤ │ 27 │合信食品│15KG(鐵)│ 10│ 7,429│ │ │ │行 │ │ │ │ │ ├──┼────┼────┼─────┼───────┼───┤ │ 28 │宗泰商行│15KG(鐵)│ 60│ 45,192│ │ ├──┼────┼────┼─────┼───────┼───┤ │ 29 │上泓食品│16KG(紙)│ 70│ 54,097│ │ │ │行 │ │ │ │ │ ├──┼────┼────┼─────┼───────┼───┤ │ 30 │九龍商行│15KG(鐵)│ 14│ 10,382│ │ ├──┼────┼────┼─────┼───────┼───┤ │ 31 │玉珍齋食│15KG(鐵)│ 45│ 34,762│ │ │ │品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32 │新寶珍食│16KG(鐵)│ 10│ 7,620│ │ │ │品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33 │佳慶商行│15KG(鐵)│ 583│ 426,801│ │ ├──┼────┼────┼─────┼───────┼───┤ │ 34 │肉原生商│15KG(鐵)│ 1│ 743│ │ │ │行 │ │ │ │ │ ├──┼────┼────┼─────┼───────┼───┤ │ 35 │基發商行│15KG(鐵)│ 150│ 109,524│ │ ├──┼────┼────┼─────┼───────┼───┤ │ 36 │東榮商行│15KG(鐵)│ 5│ 3,762│ │ ├──┼────┼────┼─────┼───────┼───┤ │ 37 │自柳商行│15KG(鐵)│ 24│ 17,828│ │ ├──┼────┼────┼─────┼───────┼───┤ │ 38 │楊茂松商│15KG(鐵)│ 150│ 110,953│ │ │ │行 │ │ │ │ │ ├──┼────┼────┼─────┼───────┼───┤ │ 39 │昇陽商行│15KG(鐵)│ 170│ 124,191│ │ ├──┼────┼────┼─────┼───────┼───┤ │ 40 │天隆商行│15KG(鐵)│ 10│ 7,429│ │ ├──┼────┼────┼─────┼───────┼───┤ │ 41 │信昌商行│15KG(鐵)│ 110│ 80,858│ │ ├──┼────┼────┼─────┼───────┼───┤ │ 42 │台益商行│15KG(鐵)│ 3,738│ 2,676,249│ │ ├──┼────┼────┼─────┼───────┼───┤ │ 43 │崇禮企業│15KG(鐵)│ 10│ 7,619│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44 │萬昌商行│15KG(鐵)│ 18│ 13,715│ │ ├──┼────┼────┼─────┼───────┼───┤ │ 45 │宗益行商│15KG(鐵)│ 10│ 7,333│ │ │ │行 │ │ │ │ │ ├──┼────┼────┼─────┼───────┼───┤ │ 46 │台威食品│15KG(鐵)│ 115│ 87,620│ │ │ │有限公司│ │ │ │ │ ├──┼────┼────┼─────┼───────┼───┤ │ 47 │苗林實業│15KG(鐵)│ 59│ 44,952│ │ │ │有限公司│ │ │ │ │ ├──┼────┼────┼─────┼───────┼───┤ │ 48 │福記食品│15KG(鐵)│ 10│ 7,619│ │ │ │有限公司│ │ │ │ │ ├──┼────┼────┼─────┼───────┼───┤ │ 49 │總和食材│15KG(鐵)│ 50│ 35,000│ │ │ │物流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50 │日丰商行│15KG(鐵)│ 202│ 146,666│ │ ├──┼────┼────┼─────┼───────┼───┤ │ 51 │品皓商行│15KG(鐵)│ 260│ 191,144│ │ ├──┼────┼────┼─────┼───────┼───┤ │ 52 │參發商行│15KG(鐵)│ 20│ 14,667│ │ ├──┼────┼────┼─────┼───────┼───┤ │ 53 │和泰商行│15KG(鐵)│ 60│ 44,572│ │ ├──┼────┼────┼─────┼───────┼───┤ │ 54 │合泰食品│15KG(鐵)│ 373│ 228,761│ │ │ │南北雜貨├────┼─────┼───────┼───┤ │ │行 │16KG(紙)│ 700│ 545,239│ │ ├──┼────┼────┼─────┼───────┼───┤ │ 55 │永興商行│15KG(鐵)│ 150│ 111,429│ │ ├──┼────┼────┼─────┼───────┼───┤ │ 56 │紅柿子食│15KG(鐵)│ 6│ 4,458│ │ │ │品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57 │日祥商行│15KG(鐵)│ 40│ 30,095│ │ ├──┼────┼────┼─────┼───────┼───┤ │ 58 │洋茂商行│15KG(鐵)│ 40│ 29,335│ │ ├──┼────┼────┼─────┼───────┼───┤ │ 59 │尚杰食材│15KG(鐵)│ 25│ 18,572│ │ │ │銷售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60 │日富商行│15KG(鐵)│ 318│ 233,809│ │ ├──┼────┼────┼─────┼───────┼───┤ │ 61 │松發商行│15KG(鐵)│ 35│ 26,000│ │ ├──┼────┼────┼─────┼───────┼───┤ │ 62 │南洋實業│15KG(鐵)│ 55│ 41,049│ │ │ │有限公司│ │ │ │ │ ├──┼────┼────┼─────┼───────┼───┤ │ 63 │銳陽行商│15KG(鐵)│ 50│ 36,190│ │ │ │行 │ │ │ │ │ ├──┼────┼────┼─────┼───────┼───┤ │ 64 │味都股份│15KG(鐵)│ 7│ 5,334│ │ │ │有限公司├────┼─────┼───────┼───┤ │ │ │16KG(紙)│ 160│ 127,238│ │ ├──┼────┼────┼─────┼───────┼───┤ │ 65 │欣財商行│15KG(鐵)│ 40│ 29,714│ │ ├──┼────┼────┼─────┼───────┼───┤ │ 66 │黑龍江商│15KG(鐵)│ 185│ 136,191│ │ │ │行 │ │ │ │ │ ├──┼────┼────┼─────┼───────┼───┤ │ 67 │良晟食品│15KG(鐵)│ 1│ 762│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68 │明泰商行│15KG(鐵)│ 213│ 154,715│ │ ├──┼────┼────┼─────┼───────┼───┤ │ 69 │齊魯食品│15KG(鐵)│ 301│ 222,764│ │ │ │有限公司│ │ │ │ │ ├──┼────┼────┼─────┼───────┼───┤ │ 70 │芳春商行│15KG(鐵)│ 30│ 22,000│ │ ├──┼────┼────┼─────┼───────┼───┤ │ 71 │大家發實│15KG(鐵)│ 57│ 42,820│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72 │趙明堂商│15KG(鐵)│ 450│ 335,525│ │ │ │行 │ │ │ │ │ ├──┼────┼────┼─────┼───────┼───┤ │ 73 │天頌商行│15KG(鐵)│ 30│ 22,000│ │ ├──┼────┼────┼─────┼───────┼───┤ │ 74 │巧紳有限│15KG(鐵)│ 1,259│ 907,526│ │ │ │公司 │ │ │ │ │ ├──┼────┼────┼─────┼───────┼───┤ │ 75 │福利商行│15KG(鐵)│ 1│ 790│ │ ├──┼────┼────┼─────┼───────┼───┤ │ 76 │太魯閣國│15KG(鐵)│ 20│ 15,238│ │ │ │際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77 │竹間餐飲│15KG(鐵)│ 2│ 1,620│ │ │ │事業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78 │佛晨有限│15KG(鐵)│ 453│ 388,286│ │ │ │公司 │ │ │ │ │ ├──┼────┼────┼─────┼───────┼───┤ │ 79 │強冠公司│15KG(鐵)│ 195│ 149,050│強冠公│ │ │不詳員工│ │ │ │司提供│ │ │ │ │ │ │員工所│ │ │ │ │ │ │購買 │ ├──┼────┼────┼─────┼───────┼───┤ │ 80 │油蔥店 │15KG(鐵)│ 1,468│ 1,052,324│ │ ├──┼────┼────┼─────┼───────┼───┤ │ 81 │嘉美原料│15KG(鐵)│ 170│ 44,980│ │ │ │行 │ │ │ │ │ ├──┼────┼────┼─────┼───────┼───┤ │ 82 │裕順食品│15KG(鐵)│ 116│ 84,953│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83 │本居立商│15KG(鐵)│ 115│ 84,453│ │ │ │行 │ │ │ │ │ ├──┼────┼────┼─────┼───────┼───┤ │ 84 │相正企業│15KG(鐵)│ 400│ 294,524│ │ │ │有限公司│ │ │ │ │ ├──┼────┼────┼─────┼───────┼───┤ │ 85 │津展食品│15KG(鐵)│ 403│ 295,238│ │ │ │有限公司│ │ │ │ │ ├──┼────┼────┼─────┼───────┼───┤ │ 86 │宏陽商行│15KG(鐵)│ 300│ 221,429│ │ ├──┼────┼────┼─────┼───────┼───┤ │ 87 │大永進行│15KG(鐵)│ 70│ 51,619│ │ ├──┼────┼────┼─────┼───────┼───┤ │ 88 │福新商行│15KG(鐵)│ 20│ 14,667│ │ ├──┼────┼────┼─────┼───────┼───┤ │ 89 │皇品食品│15KG(鐵)│ 3│ 2,286│ │ │ │行 │ │ │ │ │ ├──┼────┼────┼─────┼───────┼───┤ │ 90 │龍丸行商│15KG(鐵)│ 20│ 15,048│ │ │ │行 │ │ │ │ │ ├──┼────┼────┼─────┼───────┼───┤ │ 91 │順興商行│15KG(鐵)│ 102│ 71,905│ │ ├──┼────┼────┼─────┼───────┼───┤ │ 92 │公道伯商│15KG(鐵)│ 5│ 3,714│ │ │ │行 │ │ │ │ │ ├──┼────┼────┼─────┼───────┼───┤ │ 93 │日升行商│15KG(鐵)│ 100│ 74,381│ │ │ │行 │ │ │ │ │ ├──┼────┼────┼─────┼───────┼───┤ │ 94 │福客來西│15KG(鐵)│ 50│ 37,143│ │ │ │點蛋糕 │ │ │ │ │ ├──┼────┼────┼─────┼───────┼───┤ │ 95 │美加元商│15KG(鐵)│ 10│ 7,429│ │ │ │行 │ │ │ │ │ ├──┼────┼────┼─────┼───────┼───┤ │ 96 │李鵠餅店│15KG(鐵)│ 812│ 768,305│ │ ├──┼────┼────┼─────┼───────┼───┤ │ 97 │味珍香飲│15KG(鐵)│ 230│ 167,429│ │ │ │食店 │ │ │ │ │ ├──┼────┼────┼─────┼───────┼───┤ │ 98 │豐禾興實│15KG(鐵)│ 156│ 151,543│ │ │ │業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99 │黑金饌食│15KG(鐵)│ 1│ 762│ │ │ │品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100│林振昌商│15KG(鐵)│ 1│ 819│ │ │ │行 │ │ │ │ │ ├──┼────┼────┼─────┼───────┼───┤ │ 101│佳良商行│15KG(鐵)│ 90│ 66,857│ │ ├──┼────┼────┼─────┼───────┼───┤ │ 102│殷成商行│15KG(鐵)│ 10│ 7,429│ │ ├──┼────┼────┼─────┼───────┼───┤ │ 103│廣真香商│15KG(鐵)│ 60│ 48,000│ │ │ │行 │ │ │ │ │ ├──┼────┼────┼─────┼───────┼───┤ │ 104│阿里八八│15KG(鐵)│ 10│ 7,333│ │ │ │貿易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105│陳清田商│15KG(鐵)│ 30│ 22,857│ │ │ │行 │ │ │ │ │ ├──┼────┼────┼─────┼───────┼───┤ │ 106│林太太商│15KG(鐵)│ 60│ 45,714│ │ │ │行 │ │ │ │ │ ├──┼────┼────┼─────┼───────┼───┤ │ 107│東穎商行│16KG(鐵)│ 50│ 39,239│ │ ├──┼────┼────┼─────┼───────┼───┤ │ 108│泰田商行│15KG(鐵)│ 35│ 26,191│ │ ├──┼────┼────┼─────┼───────┼───┤ │ 109│協成商行│15KG(鐵)│ 80│ 59,812│ │ ├──┼────┼────┼─────┼───────┼───┤ │ 110│洪清政商│15KG(鐵)│ 85│ 61,667│ │ │ │行 │ │ │ │ │ ├──┼────┼────┼─────┼───────┼───┤ │ 111│金利華食│16KG(紙)│ 2,950│ 2,230,474│ │ │ │品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112│大直美又│15KG(鐵)│ 20│ 14,857│ │ │ │美商行 │ │ │ │ │ ├──┼────┼────┼─────┼───────┼───┤ │ 113│耕新商行│15KG(鐵)│ 50│ 37,238│ │ ├──┼────┼────┼─────┼───────┼───┤ │ 114│啟旺商行│15KG(鐵)│ 110│ 81,715│ │ ├──┼────┼────┼─────┼───────┼───┤ │ 115│黃順治商│15KG(鐵)│ 140│ 105,810│ │ │ │行 │ │ │ │ │ ├──┼────┼────┼─────┼───────┼───┤ │ 116│冠塘商行│15KG(鐵)│ 1│ 781│ │ ├──┼────┼────┼─────┼───────┼───┤ │ 117│松記商行│15KG(鐵)│ 680│ 496,288│ │ ├──┼────┼────┼─────┼───────┼───┤ │ 118│劉文芳商│15KG(鐵)│ 100│ 73,748│ │ │ │行 │ │ │ │ │ ├──┼────┼────┼─────┼───────┼───┤ │ 119│有味珍商│15KG(鐵)│ 4│ 3,162│ │ │ │行 │ │ │ │ │ ├──┼────┼────┼─────┼───────┼───┤ │ 120│華岑商行│15KG(鐵)│ 35│ 26,286│ │ ├──┼────┼────┼─────┼───────┼───┤ │ 121│瑞昇商行│15KG(鐵)│ 70│ 50,572│ │ ├──┼────┼────┼─────┼───────┼───┤ │ 122│大慶成商│15KG(鐵)│ 145│ 107,047│ │ │ │行 │ │ │ │ │ ├──┼────┼────┼─────┼───────┼───┤ │ 123│程清森商│15KG(鐵)│ 20│ 14,476│ │ │ │行 ├────┼─────┼───────┼───┤ │ │ │16KG(紙)│ 250│ 185,714│ │ ├──┼────┼────┼─────┼───────┼───┤ │ 124│永春珠商│15KG(鐵)│ 20│ 15,048│ │ │ │行 │ │ │ │ │ ├──┼────┼────┼─────┼───────┼───┤ │ 125│大聯商行│15KG(鐵)│ 95│ 70,430│ │ ├──┼────┼────┼─────┼───────┼───┤ │ 126│聖華商行│15KG(鐵)│ 185│ 138,547│ │ ├──┼────┼────┼─────┼───────┼───┤ │ 127│祥有味食│15KG(鐵)│ 45│ 34,002│ │ │ │品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128│錦美商行│15KG(鐵)│ 85│ 60,762│ │ ├──┼────┼────┼─────┼───────┼───┤ │ 129│聯豐商行│15KG(鐵)│ 270│ 201,904│ │ ├──┼────┼────┼─────┼───────┼───┤ │ 130│老鄉商行│15KG(鐵)│ 40│ 30,096│ │ ├──┼────┼────┼─────┼───────┼───┤ │ 131│大直商行│15KG(鐵)│ 970│ 704,876│ │ ├──┼────┼────┼─────┼───────┼───┤ │ 132│信利商行│15KG(鐵)│ 85│ 63,811│ │ ├──┼────┼────┼─────┼───────┼───┤ │ 133│世昌食品│15KG(鐵)│ 18│ 13,659│ │ │ │原料行 │ │ │ │ │ ├──┼────┼────┼─────┼───────┼───┤ │ 134│旺來昌實│15KG(鐵)│ 110│ 82,859│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135│雅芳商行│15KG(鐵)│ 85│ 62,167│ │ ├──┼────┼────┼─────┼───────┼───┤ │ 136│永大商行│15KG(鐵)│ 210│ 154,067│ │ ├──┼────┼────┼─────┼───────┼───┤ │ 137│旺來興企│15KG(鐵)│ 240│ 180,285│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138│進益糕餅│15KG(鐵)│ 25│ 19,048│ │ │ │食品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139│旺來興企│15KG(鐵)│ 35│ 26,524│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明│ │ │ │ │ │ │誠分公司│ │ │ │ │ ├──┼────┼────┼─────┼───────┼───┤ │ 140│旺來興企│15KG(鐵)│ 42│ 31,714│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博│ │ │ │ │ │ │愛分公司│ │ │ │ │ ├──┼────┼────┼─────┼───────┼───┤ │ 141│又達有限│15KG(鐵)│ 70│ 52,000│ │ │ │公司 │ │ │ │ │ ├──┼────┼────┼─────┼───────┼───┤ │ 142│億源商行│15KG(鐵)│ 50│ 36,667│ │ ├──┼────┼────┼─────┼───────┼───┤ │ 143│有津有限│15KG(鐵)│ 110│ 82,047│ │ │ │公司 │ │ │ │ │ ├──┼────┼────┼─────┼───────┼───┤ │ 144│旺來發有│15KG(鐵)│ 60│ 44,286│ │ │ │限公司 │ │ │ │ │ ├──┼────┼────┼─────┼───────┼───┤ │ 145│盛祿隆商│15KG(鐵)│ 3│ 2,286│ │ │ │行 │ │ │ │ │ ├──┼────┼────┼─────┼───────┼───┤ │ 146│巨霖食品│15KG(鐵)│ 12│ 9,020│ │ │ │有限公司│ │ │ │ │ ├──┼────┼────┼─────┼───────┼───┤ │ 147│臺灣糖業│16KG(紙)│ 3│ 2,400│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148│百康商行│15KG(鐵)│ 80│ 60,001│ │ ├──┼────┼────┼─────┼───────┼───┤ │ 149│味橋食材│15KG(鐵)│ 180│ 134,761│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150│豐茂商行│15KG(鐵)│ 40│ 30,286│ │ ├──┼────┼────┼─────┼───────┼───┤ │ 151│順記商行│15KG(鐵)│ 20│ 15,048│ │ ├──┼────┼────┼─────┼───────┼───┤ │ 152│四海商行│15KG(鐵)│ 35│ 26,315│ │ ├──┼────┼────┼─────┼───────┼───┤ │ 153│隆達商行│15KG(鐵)│ 100│ 71,905│ │ ├──┼────┼────┼─────┼───────┼───┤ │ 154│新益成商│15KG(鐵)│ 343│ 250,837│ │ │ │行 ├────┼─────┼───────┼───┤ │ │ │16KG(鐵)│ 230│ 178,571│ │ ├──┼────┼────┼─────┼───────┼───┤ │ 155│啟順商行│15KG(鐵)│ 50│ 34,737│ │ ├──┼────┼────┼─────┼───────┼───┤ │ 156│陳啟宗商│15KG(鐵)│ 5│ 3,810│ │ │ │行 │ │ │ │ │ ├──┼────┼────┼─────┼───────┼───┤ │ 157│義豐商行│15KG(鐵)│ 90│ 67,620│ │ ├──┼────┼────┼─────┼───────┼───┤ │ 158│鴻發商行│15KG(鐵)│ 50│ 37,143│ │ ├──┼────┼────┼─────┼───────┼───┤ │ 159│建泰商行│15KG(鐵)│ 10│ 7,429│ │ ├──┼────┼────┼─────┼───────┼───┤ │ 160│泰昌商行│15KG(鐵)│ 488│ 342,616│ │ ├──┼────┼────┼─────┼───────┼───┤ │ 161│佳新商行│15KG(鐵)│ 540│ 389,421│ │ ├──┼────┼────┼─────┼───────┼───┤ │ 162│瑞豐商行│15KG(鐵)│ 137│ 101,772│ │ ├──┼────┼────┼─────┼───────┼───┤ │ 163│大芳商行│15KG(鐵)│ 230│ 168,858│ │ ├──┼────┼────┼─────┼───────┼───┤ │ 164│清香商行│15KG(鐵)│ 44│ 32,467│ │ │ │ ├────┼─────┼───────┼───┤ │ │ │16KG(鐵)│ 13│ 9,781│ │ ├──┼────┼────┼─────┼───────┼───┤ │ 165│裕軒商行│15KG(鐵)│ 240│ 180,856│ │ ├──┼────┼────┼─────┼───────┼───┤ │ 166│陳聰吉商│15KG(鐵)│ 51│ 38,086│ │ │ │行 ├────┼─────┼───────┼───┤ │ │ │16KG(紙)│ 1│ 752│ │ ├──┼────┼────┼─────┼───────┼───┤ │ 167│富統食品│16KG(紙)│ 2│ 1,562│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168│順成商行│15KG(鐵)│ 4│ 3,048│ │ ├──┼────┼────┼─────┼───────┼───┤ │ 169│成珍香商│15KG(鐵)│ 1│ 762│ │ │ │行 │ │ │ │ │ ├──┼────┼────┼─────┼───────┼───┤ │ 170│迎裕食品│15KG(鐵)│ 50│ 37,143│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171│建和商行│15KG(鐵)│ 4│ 3,048│ │ ├──┼────┼────┼─────┼───────┼───┤ │ 172│正通商行│16KG(鐵)│ 179│ 141,804│ │ ├──┼────┼────┼─────┼───────┼───┤ │ 173│慶祥食品│16KG(鐵)│ 700│ 513,333│ │ │ │有限公司│ │ │ │ │ ├──┼────┼────┼─────┼───────┼───┤ │ 174│永祥商行│15KG(鐵)│ 90│ 66,857│ │ ├──┼────┼────┼─────┼───────┼───┤ │ 175│簡炎輝商│15KG(鐵)│ 333│ 245,315│ │ │ │行 │ │ │ │ │ ├──┼────┼────┼─────┼───────┼───┤ │ 176│永隆興商│15KG(鐵)│ 175│ 128,952│ │ │ │行 │ │ │ │ │ ├──┼────┼────┼─────┼───────┼───┤ │ 177│信鴻商行│15KG(鐵)│ 150│ 110,715│ │ ├──┼────┼────┼─────┼───────┼───┤ │ 178│振亨商行│15KG(鐵)│ 60│ 43,419│ │ ├──┼────┼────┼─────┼───────┼───┤ │ 179│順生粉行│15KG(鐵)│ 600│ 440,954│ │ │ │商行 │ │ │ │ │ ├──┼────┼────┼─────┼───────┼───┤ │ 180│簡坤柱商│15KG(鐵)│ 170│ 125,905│ │ │ │行 │ │ │ │ │ ├──┼────┼────┼─────┼───────┼───┤ │ 181│明德商行│15KG(鐵)│ 75│ 56,573│ │ ├──┼────┼────┼─────┼───────┼───┤ │ 182│家華商行│15KG(鐵)│ 178│ 132,506│ │ ├──┼────┼────┼─────┼───────┼───┤ │ 183│三能商行│15KG(鐵)│ 100│ 74,953│ │ ├──┼────┼────┼─────┼───────┼───┤ │ 184│良品商行│15KG(鐵)│ 20│ 15,143│ │ ├──┼────┼────┼─────┼───────┼───┤ │ 185│余峰瑞商│15KG(鐵)│ 16│ 12,029│ │ │ │行 │ │ │ │ │ ├──┼────┼────┼─────┼───────┼───┤ │ 186│銘冠企業│15KG(鐵)│ 400│ 287,144│ │ │ │有限公司│ │ │ │ │ │ │(已解散)│ │ │ │ │ ├──┼────┼────┼─────┼───────┼───┤ │ 187│優品行商│15KG(鐵)│ 20│ 15,001│ │ │ │行 │ │ │ │ │ ├──┼────┼────┼─────┼───────┼───┤ │ 188│成典商行│15KG(鐵)│ 164│ 122,687│ │ ├──┼────┼────┼─────┼───────┼───┤ │ 189│裕軒商行│15KG(鐵)│ 32│ 24,572│ │ ├──┼────┼────┼─────┼───────┼───┤ │ 190│劉文通商│15KG(鐵)│ 50│ 36,190│ │ │ │行 │ │ │ │ │ ├──┼────┼────┼─────┼───────┼───┤ │ 191│沈正雄商│15KG(鐵)│ 30│ 22,477│ │ │ │行 │ │ │ │ │ ├──┼────┼────┼─────┼───────┼───┤ │ 192│叢林之屋│15KG(鐵)│ 1│ 762│ │ │ │商行 │ │ │ │ │ ├──┼────┼────┼─────┼───────┼───┤ │ 193│饌師傅食│15KG(鐵)│ 30│ 22,286│ │ │ │品企業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194│鄭師父商│16KG(紙)│ 8│ 6,248│ │ │ │行 │ │ │ │ │ ├──┼────┼────┼─────┼───────┼───┤ │ 195│金泰商行│15KG(鐵)│ 70│ 52,953│ │ ├──┼────┼────┼─────┼───────┼───┤ │ 196│姚錫銘商│15KG(鐵)│ 20│ 15,143│ │ │ │行 │ │ │ │ │ ├──┼────┼────┼─────┼───────┼───┤ │ 197│信益商行│15KG(鐵)│ 2,748│ 2,009,269│ │ ├──┼────┼────┼─────┼───────┼───┤ │ 198│慶泰商行│15KG(鐵)│ 260│ 192,669│ │ ├──┼────┼────┼─────┼───────┼───┤ │ 199│正裕商行│15KG(鐵)│ 650│ 482,382│ │ ├──┼────┼────┼─────┼───────┼───┤ │ 200│永豐食品│15KG(鐵)│ 4│ 2,991│ │ │ │行 │ │ │ │ │ ├──┼────┼────┼─────┼───────┼───┤ │ 201│元茂商行│15KG(鐵)│ 55│ 40,857│ │ ├──┼────┼────┼─────┼───────┼───┤ │ 202│黑橋牌企│15KG(鐵)│ 37│ 27,658│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203│長安商行│15KG(鐵)│ 300│ 222,858│ │ ├──┼────┼────┼─────┼───────┼───┤ │ 204│美芝城實│15KG(鐵)│ 600│ 445,714│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205│豐泉商行│15KG(鐵)│ 580│ 434,191│ │ ├──┼────┼────┼─────┼───────┼───┤ │ 206│祥發商行│15KG(鐵)│ 50│ 36,952│ │ ├──┼────┼────┼─────┼───────┼───┤ │ 207│楊記商行│15KG(鐵)│ 80│ 60,952│ │ ├──┼────┼────┼─────┼───────┼───┤ │ 208│品味軒商│15KG(鐵)│ 40│ 30,476│ │ │ │行 │ │ │ │ │ ├──┼────┼────┼─────┼───────┼───┤ │ 209│唐明商行│15KG(鐵)│ 1,009│ 753,782│ │ ├──┼────┼────┼─────┼───────┼───┤ │ 210│永昌商行│15KG(鐵)│ 50│ 37,143│ │ ├──┼────┼────┼─────┼───────┼───┤ │ 211│好帝一食│16KG(紙)│ 92│ 68,343│ │ │ │品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212│永全商行│15KG(鐵)│ 190│ 139,856│ │ ├──┼────┼────┼─────┼───────┼───┤ │ 213│糧元商行│15KG(鐵)│ 130│ 97,857│ │ ├──┼────┼────┼─────┼───────┼───┤ │ 214│銘勝企業│15KG(鐵)│ 200│ 147,620│ │ │ │有限公司│ │ │ │ │ ├──┼────┼────┼─────┼───────┼───┤ │ 215│葉忠誠商│15KG(鐵)│ 500│ 375,238│ │ │ │行 │ │ │ │ │ ├──┼────┼────┼─────┼───────┼───┤ │ 216│大東商行│15KG(鐵)│ 233│ 174,059│ │ ├──┼────┼────┼─────┼───────┼───┤ │ 217│旺來鄉國│15KG(鐵)│ 40│ 30,191│ │ │ │際企業股│ │ │ │ │ │ │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218│金德商行│15KG(鐵)│ 108│ 80,801│ │ ├──┼────┼────┼─────┼───────┼───┤ │ 219│五花馬國│15KG(鐵)│ 900│ 666,669│ │ │ │際行銷股│ │ │ │ │ │ │份有限公│ │ │ │ │ │ │司 │ │ │ │ │ ├──┼────┼────┼─────┼───────┼───┤ │ 220│久芳興業│15KG(鐵)│ 113│ 86,095│ │ │ │有限公司│ │ │ │ │ ├──┼────┼────┼─────┼───────┼───┤ │ 221│品高企業│16KG(紙)│ 16│ 12,771│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222│陸仕企業│15KG(鐵)│ 297│ 227,398│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223│奇美食品│15KG(鐵)│ 320│ 243,999│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224│協和商行│15KG(鐵)│ 30│ 22,857│ │ ├──┼────┼────┼─────┼───────┼───┤ │ 225│憶霖企業│16KG(紙)│ 135│ 115,196│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226│盛香珍食│16KG(紙)│ 491│ 395,361│ │ │ │品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227│亞士家企│15KG(鐵)│ 14│ 11,067│ │ │ │業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228│吳記餅店│16KG(紙)│ 70│ 56,856│ │ ├──┼────┼────┼─────┼───────┼───┤ │ 229│欣冠食品│15KG(鐵)│ 33│ 26,868│ │ │ │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 230│工研整合│15KG(鐵)│ 4,611│ 3,413,467│ │ │ │行銷股份│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231│台灣欣榮│15KG(鐵)│ 210│ 171,142│ │ │ │食品股份│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232│味全食品│15KG(鐵)│ 1,360│ 1,120,550│ │ │ │工業股份│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233│味王股份│15KG(鐵)│ 345│ 254,919│ │ │ │有限公司│ │ │ │ │ ├──┼────┼────┼─────┼───────┼───┤ │ 234│大興商行│15KG(鐵)│ 200│ 141,471│ │ ├──┼────┼────┼─────┼───────┼───┤ │ 235│萊爾富國│15KG(鐵)│ 90│ 70,290│ │ │ │際股份有│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合計│ 51,105│ 38,056,640│ │ └──┴────┴────┴─────┴───────┴───┘ 附表三:103年9月1日之搜索地點及扣押物品清單 ┌──┬─────────────┬────────────┬────┐ │編號│搜索地址 │扣押物 │備註 │ ├──┼─────────────┼────────────┼────┤ │ 1 │屏東縣萬丹鄉社美路162號 │白色筆記本1本 │ │ ├──┤(進威公司) ├────────────┼────┤ │ │ │應收票據1本 │ │ │ │ ├────────────┼────┤ │ │ │工廠登記證1本 │ │ │ │ ├────────────┼────┤ │ │ │聯邦銀行匯款單4本 │ │ │ │ ├────────────┼────┤ │ │ │鈴揚貨單1本 │ │ │ │ ├────────────┼────┤ │ │ │昱成估價單17張 │ │ │ │ ├────────────┼────┤ │ │ │飼料油估價單57張 │ │ │ │ ├────────────┼────┤ │ │ │手寫帳記本及發票共11張 │ │ │ │ ├────────────┼────┤ │ │ │如記食品採購單1張 │ │ │ │ ├────────────┼────┤ │ │ │昱成企業行銷貨單5張 │ │ │ │ ├────────────┼────┤ │ │ │頂新製油彰化銀行支票1張 │ │ │ │ ├────────────┼────┤ │ │ │3號油槽1座(內有皮革油15│ │ │ │ │公噸) │ │ │ │ ├────────────┼────┤ │ │ │自小貨車7411-G5車輛1部 │責付保管│ │ │ ├────────────┼────┤ │ │ │自小貨車ADD-9605車輛1部 │責付保管│ │ │ ├────────────┼────┤ │ │ │自小貨車ADD-6965車輛1部 │責付保管│ │ │ ├────────────┼────┤ │ │ │大貨車316-VH車輛1輛 │責付保管│ │ │ ├────────────┼────┤ │ │ │廢油泥1瓶 │ │ │ │ ├────────────┼────┤ │ │ │自製動物油1瓶 │ │ │ │ ├────────────┼────┤ │ │ │進口動物油1瓶 │ │ │ │ ├────────────┼────┤ │ │ │進口魚油1瓶 │ │ │ │ ├────────────┼────┤ │ │ │進口動物油1瓶 │ │ │ │ ├────────────┼────┤ │ │ │監視器1台 │ │ │ │ ├────────────┼────┤ │ │ │鴨油2瓶 │扣押送驗│ │ │ ├────────────┼────┤ │ │ │自製動物油2瓶 │扣押送驗│ │ │ ├────────────┼────┤ │ │ │進口動物油3瓶 │扣押送驗│ ├──┼─────────────┼────────────┼────┤ │ 2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段384、385│圓形儲油槽(140噸)15座 │ │ │ │地號(進威公司對面儲油區)├────────────┼────┤ │ │ │方形儲油槽(1公噸)2座 │ │ │ │ ├────────────┼────┤ │ │ │圓形儲油桶(200公升)91 │ │ │ │ │桶 │ │ │ │ ├────────────┼────┤ │ │ │油罐車(296-NL)1輛 │責付保管│ │ │ ├────────────┼────┤ │ │ │油罐車(ZK-90)1輛 │責付保管│ │ │ ├────────────┼────┤ │ │ │自小客車(0009-V5)1輛 │責付保管│ │ │ ├────────────┼────┤ │ │ │堆高機1輛 │責付保管│ │ │ ├────────────┼────┤ │ │ │自製動物油1瓶 │扣押送驗│ │ │ ├────────────┼────┤ │ │ │進口牛油1瓶 │扣押送驗│ │ │ ├────────────┼────┤ │ │ │進口魚油1瓶 │扣押送驗│ │ │ ├────────────┼────┤ │ │ │進口動物油1瓶 │扣押送驗│ ├──┼─────────────┼────────────┼────┤ │ 3 │屏東縣竹田鄉6巷段254地號(│磅單5張 │ │ │ │郭烈成地下工廠) ├────────────┼────┤ │ │ │小貨車1116-UN小貨車1輛 │責付保管│ │ │ ├────────────┼────┤ │ │ │手槍1支 │ │ │ │ ├────────────┼────┤ │ │ │子彈3顆 │ │ │ │ ├────────────┼────┤ │ │ │筆記本1本 │ │ │ │ ├────────────┼────┤ │ │ │混油綠桶26桶 │行政封存│ │ │ ├────────────┼────┤ │ │ │紅桶3桶 │行政封存│ │ │ ├────────────┼────┤ │ │ │具克桶16桶 │行政封存│ │ │ ├────────────┼────┤ │ │ │油存桶8大桶共350噸 │行政封存│ ├──┼─────────────┼────────────┼────┤ │ 4 │屏東縣屏東市復興南路一段13│強冠福懋胡信德運費請款明│ │ │ │號(郭烈成住處) │細收工作協議書5張 │ │ │ │ ├────────────┼────┤ │ │ │順德企業行等11張 │ │ │ │ ├────────────┼────┤ │ │ │車號21-RH、089-ZG清運記 │ │ │ │ │帳單2張 │ │ │ │ ├────────────┼────┤ │ │ │清運地磅單32張 │ │ │ │ ├────────────┼────┤ │ │ │代收票據及匯款單18張 │ │ │ │ ├────────────┼────┤ │ │ │陸戰隊99旅陸軍仁美營區食│ │ │ │ │用油回收工作協議書5張 │ │ │ │ ├────────────┼────┤ │ │ │順德企業行及沈永選牧場營│ │ │ │ │利事業登記證2張 │ │ │ │ ├────────────┼────┤ │ │ │林金滿臺灣銀行綜合存款存│ │ │ │ │摺提款卡各1本 │ │ │ │ ├────────────┼────┤ │ │ │郭烈成郵政存簿及提款卡(│ │ │ │ │印章1枚各)1本 │ │ │ │ ├────────────┼────┤ │ │ │郭烈成新光銀行綜合存簿1 │ │ │ │ │本 │ │ │ │ ├────────────┼────┤ │ │ │郭烈成臺灣銀行提款卡1張 │ │ │ │ ├────────────┼────┤ │ │ │借據及本票及商業本票簿6 │ │ │ │ │份 │ │ │ │ ├────────────┼────┤ │ │ │本票及借據50張 │ │ │ │ ├────────────┼────┤ │ │ │新光銀行金融卡1張 │ │ │ │ ├────────────┼────┤ │ │ │過磅資料3張 │ │ │ │ ├────────────┼────┤ │ │ │運費請款明細5份 │ │ ├──┼─────────────┼────────────┼────┤ │ 5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808號 │強冠公司入油明細9張 │ │ ├──┤強冠公司) ├────────────┼────┤ │ │ │強冠公司帳戶往來票根影本│ │ │ │ │7張 │ │ │ │ ├────────────┼────┤ │ │ │強冠公司原豬油採購單9份 │ │ │ │ ├────────────┼────┤ │ │ │副總戴啟川個人筆記本1本 │ │ │ │ ├────────────┼────┤ │ │ │書寫紙本3張 │ │ │ │ ├────────────┼────┤ │ │ │副總經理辦公室桌曆1份 │ │ │ │ ├────────────┼────┤ │ │ │強冠公司進出油脂化驗紀錄│ │ │ │ │表20張 │ │ │ │ ├────────────┼────┤ │ │ │疑似103年月9日GC值分析資│ │ │ │ │料12張 │ │ │ │ ├────────────┼────┤ │ │ │強冠公司進廠油品抽驗紀錄│ │ │ │ │1張 │ │ │ │ ├────────────┼────┤ │ │ │103年6月9日郭烈成進廠GC │ │ │ │ │儀檢測資料2張 │ │ │ │ ├────────────┼────┤ │ │ │強冠公司成品進出買賣明細│ │ │ │ │表6張 │ │ │ │ ├────────────┼────┤ │ │ │編號R4桶豬油共115公噸 │ │ │ │ ├────────────┼────┤ │ │ │編號P-25桶豬油共80公噸 │ │ └──┴─────────────┴────────────┴────┘ 附表四:被告郭烈成名下財產凍結情形 ┌──┬────────┬──────────┬────┐ │編號│銀行帳戶 │帳號 │凍結餘額│ ├──┼────────┼──────────┼────┤ │ 1 │新光商業銀行 │0958500288307 │ 7,074│ ├──┼────────┼──────────┼────┤ │ 2 │新光商業銀行 │0958111013723 │ 0│ ├──┼────────┼──────────┼────┤ │ 3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101502022785 │查詢中 │ ├──┼────────┼──────────┼────┤ │ 4 │屏東復興郵局 │0071031-0169312 │查詢中 │ ├──┼────────┼──────────┼────┤ │ │ │合計:銀行帳戶4筆 │ │ └──┴────────┴──────────┴────┘ 附表五:被告戴啟川名下財產凍結情形 ┌──┬────────┬──────────┬─────┐ │編號│銀行帳戶/不動產 │帳號/不動產標的 │凍結餘額 │ ├──┼────────┼──────────┼─────┤ │ 1 │臺灣銀行 │120004004247 │4,940,000 │ ├──┼────────┼──────────┼─────┤ │ 2 │土地 │嘉義縣布袋鎮東岑段94│略 │ │ │ │2號 │ │ ├──┼────────┼──────────┼─────┤ │ │ │合計:銀行帳戶1筆、 │ │ │ │ │ 不動產1筆 │ │ └──┴────────┴──────────┴─────┘ 附表六:被告葉文祥名下財產凍結情形 ┌──┬────────┬──────────┬───┐ │編號│不動產 │不動產標的 │備註 │ ├──┼────────┼──────────┼───┤ │ 1 │房屋 │高雄市鳥松區濱湖路 │ │ │ │ │312巷39號 │ │ ├──┼────────┼──────────┼───┤ │ 2 │土地 │高雄市鳥松區育才段 │ │ │ │ │344號 │ │ ├──┼────────┼──────────┼───┤ │ │ │合計:不動產2筆 │ │ └──┴────────┴──────────┴───┘ 附表七:被告強冠公司名下財產凍結情形 ├──┬────────┬───────────┬────┤ │編號│不動產/銀行帳戶 │不動產詳細地址 │備註 │ │ │ │ │ │ ├──┬────────┬───────────┬────┤ │ 1 │房屋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65巷│ │ │ │ │12號 │ │ ├──┼────────┼───────────┼────┤ │ 2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江山路87-1│略 │ │ │ │號(建號:4369) │ │ ├──┼────────┼───────────┼────┤ │ 3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1206) │ │ ├──┼────────┼───────────┼────┤ │ 4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1208) │ │ ├──┼────────┼───────────┼────┤ │ 5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5353) │ │ ├──┼────────┼───────────┼────┤ │ 6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5353-1) │ │ ├──┼────────┼───────────┼────┤ │ 7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5353-2) │ │ ├──┼────────┼───────────┼────┤ │ 8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5353-3) │ │ ├──┼────────┼───────────┼────┤ │ 9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5353-6) │ │ ├──┼────────┼───────────┼────┤ │ 10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5353-9) │ │ ├──┼────────┼───────────┼────┤ │ 11 │房屋 │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 │略 │ │ │ │808號(建號:5353-10)│ │ ├──┼────────┼───────────┼────┤ │ 12 │土地 │新北市樹林區三龍段957 │略 │ │ │ │號 │ │ ├──┼────────┼───────────┼────┤ │ 13 │土地 │新北市樹林區三龍段957 │略 │ │ │ │-1號 │ │ ├──┼────────┼───────────┼────┤ │ 14 │土地 │新北市樹林區三龍段958 │略 │ │ │ │號 │ │ ├──┼────────┼───────────┼────┤ │ 15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磚子段 │略 │ │ │ │3041號 │ │ ├──┼────────┼───────────┼────┤ │ 16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磚子段 │略 │ │ │ │3041-2號 │ │ ├──┼────────┼───────────┼────┤ │ 17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磚子段 │略 │ │ │ │3042號 │ │ ├──┼────────┼───────────┼────┤ │ 18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磚子段 │略 │ │ │ │3042-1號 │ │ ├──┼────────┼───────────┼────┤ │ 19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1-10號 │ │ ├──┼────────┼───────────┼────┤ │ 20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2-3號 │ │ ├──┼────────┼───────────┼────┤ │ 21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2-4號 │ │ ├──┼────────┼───────────┼────┤ │ 22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3號 │ │ ├──┼────────┼───────────┼────┤ │ 23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3-2號 │ │ ├──┼────────┼───────────┼────┤ │ 24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4號 │ │ ├──┼────────┼───────────┼────┤ │ 25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4-2號 │ │ ├──┼────────┼───────────┼────┤ │ 26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5號 │ │ ├──┼────────┼───────────┼────┤ │ 27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5-2號 │ │ ├──┼────────┼───────────┼────┤ │ 28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5-3號 │ │ ├──┼────────┼───────────┼────┤ │ 29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6號 │ │ ├──┼────────┼───────────┼────┤ │ 30 │土地 │高雄市大寮區翁公園段 │略 │ │ │ │3006-2號 │ │ ├──┼────────┼───────────┼────┤ │ │合作金庫銀行等19│合計:銀行帳戶19筆、不│ │ │ │帳戶經債權銀行扣│ 動產30筆 │ │ │ │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