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 法務部 105年3月29日 目錄 壹、 前言 2 貳、 執行策略 3 一、 擴大推動資料開放 3 二、 提升資料集品質 3 三、 促進與民間協同合作 3 四、 定期評估檢討執行成效 3 參、 績效目標 4 一、 擴大推動資料開放 4 二、 提升資料集品質 4 三、 促進與民間協同合作 4 四、 定期評估檢討執行成效 4 肆、 開放期程 5 伍、 績效評估 5 陸、 結語 5 壹、 前言 「政府資料開放」(簡稱Open Data)是各機關在職權範圍內,將法令規定可開放的各類電子資料,提供民眾使用。因Open Data在歐美等國推行成效良好,除提升政府施政效能外,更帶動眾多資訊產業發展契機。我國遂於101年11月在行政院陳前院長指示下,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責推動,各部會配合推動,截至104年12月止本部已於「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累計開放達1,790項資料集,位居各部會資料開放數量之冠。 為加速推動我國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行政院於104年4月7日頒訂「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設置要點」,規定中央二級機關應設立諮詢小組,本部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並自104 年6月1日起,置召集人1人、委員11人(機關代表7人、民間代表4人)正式設立運作。 現本部依行政院104年6月1日「104年度行政院資料開放諮詢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請各部會強化所屬人員之政府資料開放意識與文化,並以部會為核心,統一訂定部會及其所屬之資料開放行動策略,內容至少包含執行策略、績效目標、開放期程、績效評估等面向,經部會資料開放諮詢小組審核通過,並提報行政院資料開放諮詢小組同意後,公開於機關網站及政府資料開放平臺(data.gov.tw)。」,以「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政策,建立跨域合作溝通平臺,擴大推動資料開放,達成施政便民及公開透明」為目標,採取「擴大推動資料開放、提升資料集品質、促進與民間協同合作及定期評估檢討執行成效」4項執行策略,明訂各執行策略之績效目標、開放期程、績效評估,擬定「本部及所屬機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下稱行動策略),並經104年6月22日「法務部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第1次會議」審核通過,作為強化本部及所屬機關政府資料開放質與量,及建立推廣及績效管理機制之行動策略。 貳、 執行策略 一、 擴大推動資料開放 為擴大本部公開於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之資料集數量,並優化資料開放程序,將資料開放精神融入各項行政業務中,成為本部及所屬機關日常業務推展的一環,將採取於研擬施政計畫或規劃系統維運、建置計畫時,納入資料開放需求,將計畫、系統產出之資料,以結構化、去識別化、開放格式或應用程式介面(Web Service)方式對外開放,並逐年訂定新增資料集開放項數。 二、 提升資料集品質 為優化本部及所屬機關回應民眾意見速度,提升民眾對本部提供之資料集滿意度,採取訂定民間意見回饋管理機制,即時回應使用者意見,持續精進服務內容,提升資料集內容正確性與完整性。 三、 促進與民間協同合作 建立政府與民間溝通管道,促進多元領域代表參與資料開放諮詢及協調,共商平衡敏感資料保護及開放應用解決方案,並協助檢視本部及所屬機關資料開放品質,建構一個政府和民間供需協調之環境,讓政府更公開透明,讓民眾願意參與政府施政過程。 四、 定期評估檢討執行成效 為持續推動本部及所屬機關資料開放成果,將建立績效管理機制,定期評估檢討本部及所屬機關資料開放執行成效。 參、 績效目標 一、 擴大推動資料開放 1、屬依法應公開者、機關法定職掌所產生無法規限制者、民間查詢量(使用/申請)較高之資訊將優先考量開放。 2、每年度增加170項開放項數指標。 二、 提升資料集品質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民眾意見於7日內回應,並經機關資訊長核准,俾提升資料集內容正確性與完整性。 三、 促進與民間協同合作 為建立政府與民間溝通管道,促進多元領域代表參與資料開放諮詢及協調,將敦聘至少4位民間代表加入法務部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 四、 定期評估檢討執行成效 為提高開放資料集與民眾需求契合度,增加本部公開於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之資料集數量,將透過每季評估檢討執行成效,以確認各項目標執行成效。 肆、 開放期程 依「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料盤點表」之預計開放年度,每年達到增加170項開放項數指標目標。 伍、 績效評估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料開放之績效評估,將由本部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按季檢視該機關與所屬機關提報之盤點資料及民間需求之回應說明。 二、按季提報該機關與所屬機關資料開放推動成果送行政院諮詢小組備查。 陸、 結語  本部自101年11月依據行政院陳前院長指示,配合推動政府資料開放政策以來,經統計102年開放50項資料集、103年開放30項資料集、104年開放1,710項資料集,未來期許透過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讓民間無限的創意,能整合運用本部及所屬機關已開放的政府資料,達到政府資料開放加值應用目標。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