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99年度施政方針 陸、法務 一、推動國家廉政建設,型塑誠信、廉潔價值觀;倡議財產誠實申報,落實利益衝突迴避。 二、建構現代法制,公開政府資訊,完備個人資料保護機制, 強化鄉鎮市調解功能。 三、落實司法改革,整頓司法風紀,建立評鑑及懲戒制度,型塑檢察新形象;改進刑事訴訟制度,恪遵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義。 四、落實寬嚴並濟刑事政策,健全掃除黑金法制,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貫徹反毒新作為、全力打擊並防制經濟及金融犯罪、婦幼及跨國性人口販運犯罪;積極查扣犯罪所得。 五、妥適運用緩起訴制度,鼓勵聲請易科罰金、推動社會勞動之易刑處分;推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參與國際犯罪防制合作。 六、加速獄政革新,建構專業專責之矯正監督體系;充實戒護及教化人力,改善安全設施,強化戒護管理,提升教化品質;培養收容人實用謀生技能,提升就業能力;研修獄政法規,維護收容人權。 七、深化觀護更生保護效能,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積極進行犯罪問題研析,推動犯罪預防與法治教育宣導。 八、妥適運用強制執行方法,確保國家公法上金錢債權實現;兼顧人民權益,協助弱勢族群履行義務。 【附註:98年3月26日行政院3137次會議通過】 法務部100年度施政方針 99年3月25日行政院核定 一、落實國家廉政建設,強化肅貪防弊機制;健全陽光法案,倡議財產誠實申報,落實利益衝突迴避,打造廉能政府。 二、建構現代法制,落實人權保障,公開政府資訊,完備個人資料保護機制,強化鄉鎮市調解功能。 三、落實司法改革,端正司法風紀,建立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形塑檢察新形象;改進刑事訴訟制度,恪遵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審慎起訴、上訴,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義。 四、落實寬嚴並濟刑事政策,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貫徹反毒作為、防止破壞國土、全力打擊並防制經濟及金融犯罪、婦幼及跨國性人口販運犯罪、詐騙犯罪;積極查扣犯罪所得。 五、妥適運用緩起訴制度,鼓勵聲請易科罰金、推動易服社會勞動;落實洗錢防制,推動兩岸刑事司法互助,共同打擊犯罪。 六、加速獄政革新,全面研修矯正法規,符合國際人權;端正矯正風紀,提振績效;充實戒護與教化人力,提升矯治效能;改善收容環境與醫療品質,維護收容人人權;強化技能訓練與就業復歸能力,降低再犯。 七、深化觀護更生保護效能,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積極進行犯罪問題研析,推動犯罪預防與法治教育宣導。 八、提升行政執行效能,妥適運用執行方法,確保國家債權實現。 法務部101年度施政方針 100年3月31日行政院第3240次會議通過 一、強化廉政組織功能,提升政府清廉形象;落實執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等陽光法案,健全機關防貪機制;積極發掘、蒐報重大貪瀆不法案件,有效遏阻違法舞弊,打造廉能政府。 二、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檢討現行法制,與世界人權標準接軌;公開政府資訊,完備個人資料保護機制。 三、推動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端正司法風紀;改進刑事訴訟制度,恪遵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審慎起訴上訴,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義。 四、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落實執行各項反毒措施,防止破壞國土,全力打擊並防制經濟、金融及詐騙等犯罪,強化打擊犯罪量能。 五、妥適運用緩起訴制度,推廣易服社會勞動;落實洗錢防制,積極推動國際及兩岸刑事司法互助與合作,共同打擊犯罪。 六、廣泛結合社會資源,增進教化與輔導功能;落實寬嚴並濟之刑事政策,降低再犯發生率;強化戒護管理,培養收容人實用謀生技能;強化毒癮及愛滋病收容人衛教及醫療服務;設置家暴、性侵處遇專區,保障婦幼安全;推動監所整建、擴建及遷建,紓解超收情形,提升矯治成效。 七、提升觀護效能,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推動認輔制度,促進更生人就業,深化更生保護工作;全面推廣法律常識,辦理反毒、反賄選等法治教育宣導,提升國人法治觀念。 八、強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效能,妥適運用強制執行方法,確保國家債權;推動多元繳款方式,寬緩執行手段,協助弱勢族群履行義務。 法務部102年度施政方針 101年3月29日行政院第3292次會議通過 一、接軌國際廉政趨勢,提升國際廉政評比;落實執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等陽光法案;整合國家廉政網絡,健全防貪、肅貪策略;推動村里廉政平臺及廉政志工等社會參與功能,促進全民反貪;積極查辦貪瀆犯罪,提升定罪率。 二、落實人權宣導,建立全民人權主流化觀念,活化公務員人權教育方式;推動修正民法及國家賠償法,建立符合潮流並貼近民意的現代法制。 三、厲行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端正司法風紀;檢討改進刑事訴訟制度,恪遵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審慎起訴上訴,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義。 四、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落實執行各項反毒措施,防止破壞國土,全力打擊並防制經濟、金融及詐騙等犯罪,強化打擊犯罪量能。 五、妥適運用緩起訴制度,推廣易服社會勞動;落實洗錢防制,積極推動國際及兩岸刑事司法互助與合作,共同打擊跨境犯罪。 六、推動品格教育,提升矯治成效;加強技職訓練,培養實用謀生技能;強化戒護管理,精進戒治處遇,提升收容人醫療品質;推動矯正機關整建、擴建,紓解超額收容擁擠問題。 七、提升社區觀護處遇效能,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精進更生保護工作,強化復歸社會網絡;加強法治教育宣導,提升國人法治觀念。 八、強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效能,妥適運用強制執行方法,確保國家債權;推動多元繳款方式,簡化作業流程,協助弱勢族群履行義務。 法務部103年度施政方針 102年3月28日行政院第3341次會議通過 一、接軌國際廉政趨勢,提升國際廉政評比;落實執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請託關說登錄查察、利益衝突迴避等陽光法案;整合國家廉政網絡,健全防貪、肅貪策略;推動村里廉政平臺及廉政志工等社會參與功能,促進全民反貪;積極查辦貪瀆犯罪,提升貪瀆定罪。 二、落實人權宣導,活化人權教育,建立全民人權主流化觀念;推動修正民法及國家賠償法,建立符合潮流並貼近民意之現代法制。 三、落實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端正司法風紀;檢討改進刑事訴訟制度,恪遵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審慎起訴上訴,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義。 四、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落實執行各項毒品防制措施,提升反毒成效;防止破壞國土,全力打擊並防制經濟、金融及詐騙等犯罪,深化打擊犯罪量能。 五、妥適運用緩起訴制度,推廣易服社會勞動;強化洗錢防制,積極推動國際及兩岸刑事司法互助與合作,共同打擊跨境犯罪。 六、落實生命教育,提升矯治成效;加強在監受刑人技職訓練,培養謀生技能;強化戒護管理,提升藥癮戒治服務量能;推動矯正機關整建、擴建,紓解超額收容問題。 七、提升社區矯治處遇效能,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提升更生保護效能,強化復歸社會網絡;加強法治教育宣導,提升國人犯罪預防與法治觀念。 八、強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效能,妥適運用強制執行方法,確保國家債權;推動多元繳款便民措施,簡化作業流程,協助弱勢族群履行義務。 法務部104年度施政方針 103年3月27日行政院第3391次會議通過 一、落實以民為本之廉政新構想,實現廉能政府、透明臺灣願景;接軌國際廉政趨勢,提升國際廉政評比;深化預警作為,發揮再防貪效能;貫徹陽光法案及行政透明,強化公務員拒貪;宣導促進全民反貪,強力偵辦貪瀆犯罪。 二、改善人權缺失,深化人權教育,促進人權保障;推動修正民法親屬篇及國家賠償法,建立符合潮流並貼近民意之現代法制。 三、落實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端正司法風紀;檢討改進刑事訴訟缺失,恪遵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審慎起訴上訴,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義。 四、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落實執行各項毒品防制措施,提升反毒成效;防制破壞國土保育,全力打擊經濟、金融及民生犯罪,深化檢調打擊犯罪能量。 五、妥適運用緩起訴制度,推廣易服社會勞動;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交流,積極推動與他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議),共同打擊跨境犯罪。 六、深耕生命教育,發揚矯正成效;落實謀生技能訓練,提升就業媒合效益;強化戒護管理;推動矯正機關整建、擴建,紓解超額收容問題。 七、精進社區矯治模式,完善矯正與觀護處遇銜接機制;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提升更生保護效能,強化復歸社會網絡;加強法治教育宣導,提升國人犯罪預防與法治觀念。 八、強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效能,妥適運用強制執行方法,確保國家債權;推動多元繳款便民措施,簡化作業流程,協助弱勢族群履行義務。 法務部105年度施政方針 104年3月26日行政院第3441次會議通過 一、鎖定風險業務,建立防貪機制;推動行政透明,促進全民反貪;落實陽光法案,確立乾淨政府;接軌國際廉政趨勢,提升國際廉政評比;強化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檢舉;推動國際廉政司法互助。 二、改善人權缺失,深化人權教育,促進人權保障;推動修正民法親屬編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建立符合潮流並貼近民意之現代法制。 三、落實檢察官評鑑及懲戒制度,端正司法風紀;檢討改進刑事訴訟缺失,恪遵正當法律程序,強化檢調專業職能,審慎起訴上訴,保障民眾訴訟權益,維護社會公義。 四、強力掃黑、肅貪及查賄;積極執行各項毒品防制措施,提升反毒成效;防制破壞國土保育,全方位打擊經濟、金融及民生犯罪,深化檢調偵辦犯罪能量。 五、妥適運用緩起訴制度,推廣易服社會勞動;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交流,積極推動與他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議),共同打擊跨境犯罪。 六、深耕生命教育,推展藝文教化;強化戒護管理;推動矯正機關整建、擴建,紓解超額收容問題;強化健保服務,提升醫療品質。 七、精進社區矯治模式,完善矯正與觀護處遇銜接機制;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提升更生保護效能,強化復歸社會網絡;加強法治教育宣導,提升國人犯罪預防與法治觀念。 八、強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效能,妥適運用強制執行方法,確保國家債權;推動多元繳款便民措施,簡化作業流程,關懷弱勢協助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