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第21次會議紀錄 壹、 開會時間:102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貳、 開會地點:本部2樓簡報室 參、 主持人:曾召集人勇夫 肆、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伍、 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陸、 主席致詞:(略) 柒、 確認本小組第20次會議紀錄:   決定:洽悉。 捌、 報告案: 第一案:本小組第20次會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案。 報告單位:各相關單位 決定:洽悉。 第二案:行政院性別平等會102年1月31日第3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與本部業務相關部分。 報告單位:法律事務司 決定:洽悉。 第三案:本部填報性別平等政策綱領101年1月至12月辦理情形。 報告單位:法律事務司 決定: 一、洽悉。 二、有關人身安全與司法篇(二)2(1)相關司法與工作人員必須強化性別與多元文化敏感度的訓練,請補充說明參加專業研習訓練的性別比例。 三、有關人身安全與司法篇(四)1(5)司法與警察體系應普設被害人保護服務機制與方案有關被害人保護服務機制與方案,並且研議推動設置司法社工、心理諮商人員與警察社工,請提出更周延對被害人保護的專案報告。 四、有關召開兒童及少年性侵害防治會議及婦女性侵害家暴案件會議,請研究是否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相關人員與會。 第四案:本部101年度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成果報告。 報告單位:法律事務司 決定: 一、 洽悉。 二、 請補充本部性別統計指標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起訴人數前五大罪名及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裁判確定有罪人數前五大罪名中之男女比例。 三、 有關辦理婦幼保護法令宣導中之「放縱思考、視野大無限」法治教育心靈影展活動,請補充性別比例。 第五案:各工作小組(政策規劃組、司法保護組、法令宣導組、教育訓練組)報告案。 報告單位:法律事務司、檢察司、保護司、人事處 決定: 一、 洽悉。 二、 有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召開婦幼督導會報,請研議督導的重要指標及辦理家暴通知之統計資料。 三、 有關統計性侵害防治業務、家庭暴力防治業務、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業務及性騷擾防治業務之案件,請補充性別比例。 四、 有關辦理法令宣導課程時,請適時融入本部統計資料地檢署偵查起訴及裁判確定有罪的前五大罪名。 五、 請補充說明提升科技設備監控效能之相關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六、 請於年底補充說明辦理有關性別主流化訓練、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令有關之訓練宣導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施行法訓練宣導班別之覆蓋率。 玖、討論案:有關本部辦理主管法律是否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之檢視結果提請討論。 報告單位:法制司 決 議:請周主任秘書章欽就本案做整體檢討分工,並請法制司事先將資料提供委員審閱後再開會審查,俾利議程順利進行。 拾、散會時間:下午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