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法 務 一、建立廉能政府 (一)杜絕貪腐、提升廉能: 1、本期「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各機關受理登錄「受贈財物」計1 萬1,635 件、「飲宴應酬」計8,536 件、「請託關說」計4,737 件。 2、本期法務部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逾期及申報不實案件158 件,裁罰82 件,罰鍰707 萬元。審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13 件,裁罰5 件,罰鍰366 萬元。 3、廣邀民眾參與廉政志願服務,設置村里廉政平臺,促進地方基層瞭解並支持廉政業務,創造廉潔家園,推動各縣市規劃設置村里廉政平臺,並成立28 支廉政志工服務團隊。 4、推動各機關召開廉政會報計421 次,報告專題計542 案,討論提案計848 則,有效強化廉政組織與功能,提升防貪、反貪、肅貪公民意識。 5、「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自去年9 月7 日生效,凡被請託關說者,須於3 日內向各機關受理登錄單位進行登錄,以確保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本期共計登錄100 件。 6、督導政風機構針對貪瀆弊案、行政肅貪案啟動再防貪機制,就內部控制作業缺失研提檢討報告,並列管追蹤後續改善情形,共計33 件;督導政風機構實施全面性及計畫性專案清查,本年擴大辦理中小學營養午餐採購、公立醫院醫療器材採購及照顧弱勢就業啟航計畫等3 項專案清查,發掘不法移送偵辦計19 案;督導政風機構強化採購監辦內控機制,加強採購監辦之自主檢核,共計4 萬4,584 件。 (二)積極偵辦、嚴懲貪瀆: 1、本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1,003 件貪瀆情資,經審查後204 件立案深入偵辦,其餘分別列參或移送檢察或其他機關辦理,並督責政風機構辦理行政肅貪128 件。廉政署成立以來,移送地檢署偵辦180 件,其中已起訴69 件,職權不起訴6 件,緩起訴29 件,30 件判決有罪,3 件無罪,其中19 件已判決確定有罪。 2、本期召開廉政審查會2 次,經由外部監督機制,共審議列參案件377 件,全數同意備查。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自首30 案41 人,不法所得340 萬2,707 元。 4、本期召開「法務部審核貪瀆案件檢舉獎金委員會」會議,審查申請案10 案,經審核同意發給獎金8 案,發放獎金959 萬9,998 元。 5、為擬定符合國情之揭弊者保護專法,委託辦理「機關組織內部不法資訊揭露者保護法立法研究案」,辦理論壇聽取各界建言,計有450 餘人參與。 6、本期各地檢署共起訴貪瀆案件198 件、起訴人次657 人,起訴貪瀆金額2 億4,290 萬3,915元。 7、反賄查賄淨化選風:本年農、漁會各項選舉投票於3 月2 日次第展開,各檢察機關積極指揮警、調機關加強查察,截至6 月底止,總受理案件數439 件(偵案109 件、他案330 件),已起訴34 件、112 人,聲押獲准人數共計4 人。 (三)維護工作、控制風險: 1、本期督導政風機構協助推動公務機密維護措施,以確保公務機密安全,執行成效如下:訂定(修正)規章或措施116 案,保密宣導活動9,513 次,機密檢查(含資訊稽核)4,916 次,專案機密維護措施337 次,查處洩密及違反保密規定98 案。 2、本期督導政風機構辦理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協助機關落實各項安全維護措施,執行成效如下:訂定(修正)規章或措施169 案,安全維護宣導活動8,666 次,安全維護檢查7,117 次,召開安全維護會報411 次,辦理專案安全維護措施870 案,危安或陳情請願資料通報2,229 案,查處機關危安事故28 案。 二、落實人權保障 (一)推動人權保障:自99 年5 月20 日至102 年6 月底止,人權信箱收件數共843 件,其中逕予回覆及分辦各機關處理件數共548 件。另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8 條規定,本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積極推動各機關檢討法?及行政措施事宜,截至本年6 月底止,各機關主管法?及行政措施無須修正及已完成修正者共計202 案,占76.81%,未完成修正者計61 案,占23.19%。 (二)積極協助推動重要國際公約內國法化:法務部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研商各機關提報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相關事宜會議」第4 次會議。 (三)承辦「我國初次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10 位國際人權專家於本年2 月25 日至3 月1 日來臺審查我國初次人權報告,國際人權專家與我國政府及民間團體代表展開建設性對話,並對我國人權提出81 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四)建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後續管考機制:法務部將於本年5 月至10 月召開23 場次之「審查各機關對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的初步回應會議」,逐點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各點次之權責機關及因應措施。 (五)進行「國家人權機構」相關研究規劃:成立「國家人權機構研究規劃小組」,由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擔任小組成員,法務部擔任幕僚機關,召開2 次會議研商並蒐集相關資料。 (六)宣導個人資料保護: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設置個人資料保護專區,增列「個資法即時通」及「個資法實例問答」項目,主動釐清錯誤觀念,另於專區設置「個人資料保護法討論區」臉書網站,回應人民對個資法相關疑義。法務部並派員至中央行政機關及非公務機關積極推廣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常識。 三、推動司法改革 (一)持續辦理正己專案,肅清不肖司法人員:截至本年6 月底止,分案件數94 件,起訴9 件、26人,不起訴2 件、2 人,簽結58 件,未結25 件,有罪判決確定6 人。 (二)落實司法為民理念:為妥適偵辦與原住民傳統習俗、文化、價值觀有關案件,通函各檢察機關審酌轄區內案件量,酌予指定專責檢察官承辦。目前全國21 個地檢署(包含司法院指定成立原住民專業法庭法院對應地檢署)均已指定專責檢察官承辦(共48 位)。 (三)?岸司法互助執行成效: 1、截至本年6 月底止,請求司法互助案件總數3 萬8,663 件,合計相互完成3 萬3,693 件,平均每個月完成近700 件。 2、截至本年6 月底止,陸方依「海峽?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向我方完成遣返288人。 3、截至本年6 月底止,?岸警方在打擊跨境犯罪計破獲各類重大刑案79 件,逮捕嫌疑犯5,318人,合作查獲毒品海洛因7.295 公斤、搖頭丸14 公斤、愷他命2,549.2 公斤。 4、本年6 月13 日法務部與陸方最高人民法院協調下,計有17 名遭詐騙之被害人依陸方查扣款項比例獲得返還,合計取回金額1,100 餘萬元。 5、在協議人身自由限制之重大訊息通報基礎方面,我方對於大陸地區人民在臺人身自由受限制通報已完成從逮捕、羈押及收容等各階段通報機制。 (四)國際司法互助執行成效: 1、與美國簽訂「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臺協會間之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截至本年6 月底止,我方請求案件數計70 件(美方完成60 件),美方請求案件數計97 件(我方完成90 件);與無邦交但有實質關係國家進行刑事司法互助達201 件。 2、與越南簽訂「駐越南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關於民事司法互助協定」,截至本年6 月底止,我方請求案件數計809 件(越方回復200 件);越方請求案件數計332 件(我方回復共298 件)。 3、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於本年4 月19 日簽署「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間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4、為制定我國將來移交受刑人之基本法源,「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業於本年1 月4 日經 貴院三讀通過,1 月23 日公布,7 月23 日施行。 5、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 號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事件,我國透過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及外交管道,強?要求菲律賓政府應儘速查明真相,並公布調查結果。我方於本年5 月27 日派調查工作小組前往菲國進行合作調查工作,於8 月7 日公布調查結果,菲國亦於同日公開調查報告,雙方均認為菲艦8 人涉犯殺人罪,菲國檢察官將依法起訴。 四、實踐人道處遇 (一)「易服社會?動」制度本期全國各地檢署共新收6,407 件,執行中案件計4 萬6,661 件,共出動30 萬1,989 人次,提供?動服務計213 萬8,600 小時,若以本年基本工資每小時109元計算,至少創造相當於2 億3,310 萬7,400 元產值回饋社會。 (二)積極推廣遠距接見服務,截至本年6 月底止,受理收容人家屬申請遠距接見1 萬1,798 件。另家屬得事先預約,縮短等候時間,截至6 月底止,共辦理1 萬2,332 件。 (三)受刑人申請返家探視,經核准可在戒護人員陪同下返家探視,截至本年6 月底止,辦理收容人返家探視共591 件,使受刑人能盡孝道與人倫,獲得親情與關懷,重建?生之信心。 (四)依「監獄行刑法」及「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規定,法務部指定矯正署臺北監獄等9 所機關辦理收容人日間外出接受職業訓練計畫,本期計有9 名受刑人參加日間外出職訓。 (五)推動在監就業博覽會等就業媒合活動,提供收容人工作資訊,媒合收容人就業機會,讓收容人對出監後生活預作規劃。截至本年6 月底止,就業媒合計有廠商1,069 家參與,提供5,254個職缺,參與媒合6,632 件,媒合成功2,748 件,媒合?41.4%。 (六)推展收容人品格教育、生命教育,健全收容人心靈,本期共計舉辦1,148 場讀書會、607 場次藝文競賽、113 場專題演講、5 場大型音樂演奏會,以及開設158 班次技藝訓練。 五、擴大保護層面 (一)設置司法保護中心,建立司法與社政資源之聯繫:自去年10 月1 日起在10 個地方法院檢察署推動設置司法保護中心試行方案,建構地方轄內司法與社政機關之橫向聯繫功能,截至本年6 月底止,試辦地檢署司法保護中心共計受理1,477 件,其中法定通報案件426 件、關懷通報案件401 件、轉介協助案件650 件。 (二)深化性侵害保護管束案件防治措施:提升性罪犯電子監控功效,落實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案件之銜接處遇及再犯預防機制,完善性侵害犯罪防治網絡。 (三)?生保護再造,強化回歸之途:依?生人個別需求整合社會資源,提供多元化保護服務,本期總計服務1 萬0,227 人次;推動?生人家庭支持性服務方案,協助?生人重為家庭接納,截至本年6 月底止,共有1,127 個?生人家庭受惠。 (四)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 1、研修「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創設扶助金制度,快速撫慰於外國死亡之我國民被害人遺屬,業於本年4 月30 日經 貴院三讀通過,5 月22 日公布,6 月1 日施行。 2、辦理溫馨專案,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心理輔導,計提供個人心理諮商713 人次、團體輔導121 人次。 3、推動「一路相伴法律協助專案」計畫,深化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法律扶助服務,計協助5,314人次,金額425 萬4,179 元;以緩起訴處分金支應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學費、雜費、代辦費,對象涵蓋托兒所到大專,101 學年度第2 學期計代繳335 人,共573 萬7,900 元;加強「安薪專案」,輔導受保護人技訓與就業,共輔導1,454 人次受保護人接受技訓或就業。 (五)加強法律宣導工作: 1、本期辦理法治教育演講及活動累計超過4,902 場次,宣導人數超過36 萬0,443 人次。 2、結合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教育百分百之『法務漫步』」節目,內容涵蓋人權、司法革新、廉政、婦幼保護、兒少犯罪預防等議題,本期完成12 次節目專訪及播放宣導。 3、針對霸凌、毒品、網路、竊盜、性侵等五大主題,與教育部透過公共電視,製作13 集「青春法學園」節目播映後,建置於教育部「愛學網」供學校法治教育課程使用。 4、邀請職棒球員陳金鋒拍攝「贏家的選擇」反詐騙短片,於本年4 月28 日在桃園縣立棒球場發表後,函送各單位加強宣導。 (六)落實反毒教育宣導: 1、在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建立「法治教育」專區,整合納入「無毒家園」等網站,方便民眾與學生網上學習,截至本年6 月底止,已累積119 萬4,123 學習瀏覽人次。 2、辦理「2013 青春無毒 精彩人生-反毒好YOUNG 演唱會」活動、辦理「支持反毒好禮送」、辦理2013「攜手同心e 起反毒」活動,強化民眾反毒意識。 3、結合警察廣播電臺以「掃K 大執法、戰毒總動員」為主軸,於本年3 月1 日至5 月1 日辦理全民插播卡競賽活動,得獎作品並自6 月起於警察廣播電臺持續宣導。 4、巡迴全國辦理「反毒教育博覽會暨反毒人才培訓」活動,第1 場於本年6 月16 日在慈濟板橋靜思堂舉辦,計1,310 人報名參加。 5、結合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天承生活事業公司於本年5 月27 日共同辦理「防毒保衛站」計畫,讓全國各社區藥局、藥師與各地檢署連線共同投入吸毒者關懷與諮詢服務工作,計有366 家藥局參與。 6、結合社團法人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共同策劃「無毒大丈夫」漫畫專刊,於本年5 月30 日發刊。 7、結合「毒戰」影片,由片商在大臺北地區上百輛公車車廂廣告,打上法務部反毒檢舉專線,並於本年4 月23 日在美麗華大直影城舉辦支持反毒行動之電影首映會。 8、結合燦坤實業公司以「全家團圓、全民反毒」為主題,自本年2 月9 日起連續9 天農曆春節假期,在351 家燦坤門市之電視影音區,同步全程播放反毒影片。 六、強化行政效能 (一)積極排除民怨、有效打擊犯罪: 1、最高法院檢察署「掃黑工作督導小組」督導各地檢署「掃黑工作執行小組」每月召開會議1 次,就掃黑案件偵辦、列管、追蹤,分別檢討執行成效。本期共受理案件420 件、2,107人,實施偵查作為(聲請羈押獲准68 人、尚羈押中6 人、實施搜索扣押155 次、執行通訊監察268 件、537 人、其他作為130 次),起訴100 件、399 人,提報治平專案119 人,尚偵查中502 件。 2、為杜絕不法業者濫肆銷售偽劣禁藥、黑心保健食品,戕害國人身體健康,損害消費者權益,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臺高檢署)積極指揮轄區內司法警察及衛生主管機關加強查辦,截至本年6 月底止,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受理偵案3,822 件,發動搜索1,043 次、獲准羈押60 人,其中1,529 件已起訴,判決有罪人數1,479 人。 3、全面掃蕩電話詐欺恐嚇集團,本期各地檢署針對電話詐欺案件共收案2,370 件,偵查終結起訴1,820 件,經判決有罪確定者為2,686 人,定罪?達94%。 (二)防制毒品氾濫:本期新入所受觀察勒戒者3,247 人,比去年同期(3,522 人)減少7.8%,而受強制戒治者339 人,比去年同期(388 人)減少12.6%;另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查緝毒品案件,共起訴1 萬8,683 件、1 萬9,727 人,本期查獲各級毒品共計1,641.3 公斤,較去年同期1,120.6公斤,增加520.7 公斤(純質淨重),另同期查獲毒品製造工廠25 座,此外查獲之毒品當中,第一級毒品為5.7 公斤(海洛因),第二級毒品635.5 公斤(安非他命、大麻),第三級毒品925.1公斤(愷他命)及第四級毒品75 公斤(麻黃生僉、假麻黃生僉)。 (三)積極執法保護智慧財產權:本期各地檢署辦理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計起訴1,822 件、1,959人,緩起訴處分1,061 件、1,110 人,經法院判決有罪之被告達663 人,定罪?達95.1%。 (四)加強婦幼保護、查緝人口販運:本期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性侵害案件計起訴1,039 件、1,083人;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計起訴1,538 件、1,614 人;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案件,計起訴197 件、275 人。 (五)查緝金融犯罪:截至本年6 月底止,臺高檢署所列管各地檢署辦理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共636件,偵辦中5 件,已結案631 件,包括法院審理中182 件、不起訴54 件、緩起訴1 件、簽結108 件、已判決確定286 件。 (六)提升行政執行績效: 1、「行政執行法」第17 條之1 禁奢條款施行以來,截至本年6 月底止,核發禁止命?者共47人,其中3 人於核發禁止命?後清償全部欠款,30 人繳納部分欠款,總計已繳納2 億5,149萬7,006 元,顯示禁奢條款已逐漸發揮成效。 2、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13 個分署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業務,本期新收執行案件250 萬4,933 件,終結235 萬9,789 件,徵起金額336 億3,664 萬元。累計自90年1 月至102 年6 月底止,總徵起金額已達3,568 億2,396 萬4,226 元,對於落實執行公權力,增加國庫收入,持續發揮良好成效。 3、為便利義務人繳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積極推動便利商店代收各類中央及地方稅、健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違費滯納案件、違反「公路法」之違規罰鍰等類稅款或案款及?保費滯納案件。本期經由便利商店及金融機構代收繳納件數為11 萬6,110 件,繳納總額為5 億8,973 萬1,214 元。 七、精進調查作為 (一)防制重大不法犯罪: 1、防制貪瀆犯罪:法務部調查局貫徹執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積極偵辦貪瀆案件,移送各地檢署278 案、1,406 人(含公務人員449 人),涉案標的15 億5,566 萬元;辦理行政肅貪61 案。 2、查察賄選工作:法務部調查局執行查察賄選專案工作,偵辦賄選案件,經各地檢署起訴12案、41 人,涉案標的36 萬元。 3、防制經濟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偵辦經濟犯罪376 案1,427 人,涉案標的1,925 億9,309 萬7,150 元。其中,違反「證券交易法」34 案、違反「商標法」及「著作權法」31 案。另偵辦黑心食品、藥品、日用品、偽劣假藥、電話詐欺恐嚇、重利及暴力討債等民生犯罪案件153 案,涉案標的6,762 萬1,215 元;查緝漏稅案件,函送稅務機關裁處罰鍰17 案;蒐集上市櫃公司及重要財團營運異常及經濟犯罪預警情資1,757 件;過濾工商退票資料2 萬2,625 件;研編預防經濟犯罪調查專、簡報14 篇;處理民眾檢舉哄抬物價5 案;宣傳0800-007-007 民眾舉報商品囤積專線電話計64 件,配合檢察、消保、農糧等機關同步執行打擊囤積哄抬物價專案64 案;為讓民眾瞭解防範非法吸金,於48 處地點刊登簡潔明瞭之宣導短語,並辦理聯合宣導44 次。 4、防制毒品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毒品案件69 案、101 人,破獲毒品製造工廠6 座,查獲第一級毒品11.357 公斤、第二級毒品1,017.7 公斤、第三級毒品748.152 公斤、第四級毒品75.779 公斤,總計查獲各級毒品總重1,852.988 公斤。與國外對等機構交換毒品犯罪情資111 件,合作偵辦2 案,查獲各類毒品毛重2.908 公斤。 5、防制洗錢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受理金融機構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2,662 件、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報告199 萬4,496 件、海關通報旅客攜帶達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入出境資料6,206 件,清查分析後移送權責機關或法務部調查局偵查324 件。偵辦查扣不法所得之重大犯罪案件9 案,查扣金額6,980 萬元;支援院、檢及其他司法警察機關協查洗錢案件245 案;國際合作,交換洗錢犯罪情資39 件;本期與沙烏地阿拉伯金融調查中心簽署反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活動情資交換合作備忘錄。 6、防制電腦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偵辦違反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9 案;國際釣魚網站8 案;查獲網路入侵跳板電腦132 部、受駭電腦466 部;通報政府機關及財團法人等網站遭駭客入侵攻擊8 件;防制宣導31 件。 7、國家安全維護工作: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2 案、6 人;洩漏國家機密案件1 案1 人;違反出口管制案件1 案、4 人;人口販運案件6 案、17 人。 8、追緝外逃罪犯:法務部調查局追緝及策動外逃罪犯返國歸(投)案3 案、3 人。 9、?岸共同打擊犯罪:法務部調查局依據「海峽?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聯繫機制,辦理工作會晤及人員互訪5 次、交換犯罪情資41 件、請求協助緝捕遣返22 案,通緝犯遣返2 案、2 人,合作偵辦4 案。 (二)掌握國家安全情勢:法務部調查局蒐集有關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重要情資3 萬9,203 件,蒐報機關機密保護、安全防護及防制滲透資料5,190 件,研編各類調查專報1,023 輯,分送相關機關參考;辦理總統府等34 個機關(單位)特殊查核191 人次,查復總統府等12 個機關(單位)一般查核983 人次。 (三)提升偵證鑑驗技能: 1、法務部調查局受理院、檢機關囑託鑑定,完成物理、化學、文書及生物跡證等各類鑑驗案件4,125 案、檢品3 萬4,843 件。 2、法務部調查局完成「濫用藥物實驗室」、「DNA 鑑識實驗室」及「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3個實驗室;派員赴韓國研習及參加國際鑑識科學會議1 次、1 人,有效提升鑑識水準。 (四)強化為民服務工作:法務部調查局受理民眾檢舉不法2,103 案,其中信函檢舉1,408 案、電話檢舉162 案、電腦網路檢舉416 案、親自檢舉117 案;協助民眾進行火焚、水漬污損及破鈔還原等鈔券鑑定159 案,鑑定金額595 萬7,210 元;親子血緣關係鑑定164 案、318 人次。 行政院施政報告 法  務 74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