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法 務 一、建立廉能政府 (一)杜絕貪腐、提升廉能: 1、本期「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各機關受理登錄「受贈財物」計3 萬2,144 件、「飲宴應酬」計7,640 件、「請託關說」計1 萬1,157 件、其他廉政倫理事件計7 萬5,713 件。自97 年8 月起實施至本年6 月底止,經統計各機關受理登錄「受贈財物」計13 萬6,199 件、「飲宴應酬」計4 萬5,880 件、「請託關說」計8 萬6,820 件、其他廉政倫理事件計27 萬5,239件。 2、本期法務部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逾期及申報不實案件161 件,裁罰74 件;罰鍰710 萬元。審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裁罰4 件;罰鍰1,220 萬元。 3、廣邀民眾參與廉政志願服務,設置村里廉政平臺,促進地方基層瞭解並支持廉政業務,創造廉潔家園,從法務部廉政署成立迄今計推動22 個縣市規劃設置村里廉政平臺,並成立23 支廉政志工服務團隊。 4、法務部廉政署於本年4 月25 日、5 月15 日、18 日及7 月21 日舉辦「行政透明論壇」4 場次,計1,100 人參與。藉由專家學者及推動行政透明之績優機關共同研討如何建構行政透明化之評鑑指標及檢核機制,進而將行政透明之理念推展普及於全國各政府部門。 5、本期推動各機關召開廉政會報計356 次,報告專題計539 案,討論提案計894 則,有效強化廉政組織與功能,提升防貪、反貪、肅貪公民意識。 6、本於「興利服務」之精神,透過政風機構網絡實施「中小學營養午餐專案清查」,總計清查6,860 所學校,1 萬3,486 採購案件,清查結果發現疑有校長、採購人員涉嫌索賄等貪瀆線索13 件,移請檢察機關或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另為健全營養午餐採購制度,提供16項改進建議,促請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學校改善「午餐評選制度」。 7、研商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要點」,明確請託關說之定義,使請託關說之處理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並積極宣導請託關說相關規定,使公務員恪守廉政倫理規範。 (二)積極偵辦、嚴懲貪瀆: 1、本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1,186 件貪瀆情資,經審查後218 件立案深入偵辦,其餘分別列參或移送檢察或其他機關辦理,並督責政風機構辦理行政肅貪130 件。廉政署成立1 年以來,移送地檢署偵辦74 件,其中已起訴21 件(已判決4 件均有罪)。 2、法務部廉政署引進外部監督,設置「廉政審查會」,提供廉政政策之諮詢、評議,並針對調查後存查列參案件進行事後審查監督,透過外部審議機制,提升業務推動及案件處理之透明度及公正性。本期召開廉政審查會2 次,經由外部監督機制,共審議列參案件696 件,同意備查693 件,3 件續辦。 3、法務部廉政署成立1 年,受理自首46 案,人數251 人,不法所得約1,400 萬元。 4、本期召開「法務部審核貪瀆案件檢舉獎金委員會」會議,審查申請案9 案,經審核同意發給獎金5 案,發放獎金276 萬6,665 元。 5、本期各地檢署共起訴貪瀆案件188 件、起訴人次493 人,起訴貪瀆金額1 億9,609 萬8,793元。 6、反賄查賄淨化選風:針對本年1 月14 日舉行之第13 任總統、副總統與第8 屆立法委員選舉,法務部及所屬檢察機關發動強力查緝賄選作為,截至本年6 月底止,總受理案件數2,049件(偵案508 件、他案1,541 件),已起訴100 件、284 人,聲押獲准人數共計31 人。其中總統、副總統選舉部分,各地檢署共分「選偵」141 件、「選他」432 件,其中117 件已偵查終結,起訴4 件、5 人,聲押獲准人數共計3 人,餘尚偵查中;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各地檢署共分「選偵」367 件、「選他」1,109 件,偵查終結962 件、起訴96 件、279 人,餘尚偵查中,聲押獲准人數共計28 人。 (三)維護工作、控制風險: 1、本期協助推動公務機密維護措施,以確保公務機密安全,執行成效如下:訂定(修正)規章或措施278 案,宣導活動8,784 次,稽核4,538 次,專案機密維護措施428 次,違反保密規定33 案,查處洩密58 案。 2、本期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協助機關落實各項安全維護措施,執行成效如下:訂定(修正)規章或措施337 案,宣導活動8,272 次,檢查7,041 次,召開安全維護會報376 次,專案安全維護1,307 案,危安或陳情請願資料通報3,203 案,查處機關危安事故31 案。 二、落實人權法治 (一)推動人權保障:截至本年6 月底止,人權信箱收件數共178 件,分辦各機關件數共69 件。另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8 條規定,本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積極推動各機關檢討法?及行政措施事宜,截至本年6 月底止,各機關主管法?及行政措施無須修正及已完成修正者共計191 案,占72.6%,未完成修正者共計72 案,占27.4%。 (二)出版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中文版:法務部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幕僚,規劃報告審查機制,並自去年6 月至本年2 月計召開共82 場次之審查與編輯會議及4 場次公聽會。總統府於本年4 月20 日舉辦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中文版發表記者會,並於同月出版。 (三)辦理「強化國際參與-人權公約在歐盟之實踐專題演講」:法務部結合歐洲經貿辦事處、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法國在臺協會及德國在臺協會等單位,於本年3 月28 日共同舉辦「強化國際參與-人權公約在歐盟之實踐專題演講」活動,共計353 位公務人員參加,以建立我國與歐盟有關人權議題之交流機制及行銷我國致力人權保障之正面形象。 (四)舉辦「101 年兩公約學習地圖-兩公約中階種子培訓營」:法務部自98 年起依「人權大步走計畫」辦理各項宣導兩公約之工作,並舉辦「兩公約種子培訓營」及講習會;另為持續且有系統之分年逐條宣導兩公約,復規劃於99 年至102 年辦理「兩公約學習地圖」。「101 年兩公約學習地圖-兩公約中階種子培訓營」已於本年6 月分別於臺北、高雄共舉辦6 場次,培訓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2,163 人次。 三、推動司法改革 (一)持續辦理正己專案,肅清不肖司法人員:截至本年6 月底止,分案件數73 件,起訴8 件、23人,不起訴2 件、2 人,簽結37 件,未結26 件,有罪判決確定3 人。 (二)落實司法為民理念,召開司改民意座談:法務部所屬各地檢署按季或每半年召開司改民意座談會,民眾所提建言屬各地檢署業務且可採行者,應即採取具體作為回饋民意;如屬政策或法制面建議,則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彙整後,作為司法改革之政策參考。 (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以來,截至本年6 月底止,我方向陸方完成遣返5 人、陸方向我方完成遣返203 人(包含具指標性之外逃通緝犯,如彰化縣議會前議長白○森、前法官李○穎、張○?及前立法委員郭○才、槍擊要犯陳○志、前交通部秘書宋○午等人);又我方向陸方提供犯罪情資1,596 件、陸方向我方提供情資560 件;我方向陸方請求調查取證378 件,陸方向我方請求45 件。 四、實踐人道處遇 (一)「易服社會?動」制度自98 年9 月1 日施行以來,截至本年6 月底止,全國共有5 萬0,140人參與,出動195 萬5,904 次,提供?動服務共計1,352 萬1,036 小時,若以本年基本工資每小時103 元計算,至少創造13 億9,266 萬6,708 元產值。 (二)為增進便民服務,積極推廣遠距接見服務,截至本年6 月底止,受理收容人家屬申請遠距接見1 萬1,209 件。另收容人家屬得以現場、電話或網路事先預約接見,縮短等侯接見時間,截至本年6 月底止,共辦理7,647 件。 (三)受刑人申請返家探視,經核准可在戒護人員陪同下返家探視,截至本年6 月底止,辦理收容人返家探視共681 件,使受刑人能盡孝道與人倫,獲得親情與關懷,重建更生之信心。 (四)依「監獄行刑法」第26 條之2 及「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規定,法務部自去年起指定矯正署臺北監獄等3 所機關辦理收容人日間外出接受職業訓練計畫,共有11 名收容人取得丙級技術士證照。本期除遴選受刑人進階參加乙級訓練外,另指定桃園、臺中、高雄女子等監獄擴大辦理,強化技訓之實質效益,促進更生並與社會無縫接軌。 (五)推展收容人品格教育、生命教育,藉由藝術療法及多元化、活潑化之課程方案,健全收容人心靈,截至本年6 月底止,共計舉辦1,423 場讀書會、463 場次藝文競賽、355 場專題演講、8 場大型音樂會及開設342 班次技藝訓練。 五、擴大保護層面 (一)更生保護再造,強化回歸之途: 1、積極?展多元化更生保護扶助措施:依更生人個別需求整合社會資源,提供就學、就業、就養、就醫、安置收容、技能訓練、創業貸款、急難救助、資助旅費、膳宿費用、醫藥費用、協辦戶口等多元化保護服務,本期總計服務3 萬3,852 人次。 2、推動更生人家庭支持性服務方案:為強化更生人家庭支持功能,協助更生人順利復歸社會,將更生保護對象從個人擴及家庭成員,由更生保護會結合專業團體,整合社會資源,協助更生人重為家庭接納。截至本年6 月底止,共有813 個更生人家庭受惠。 (二)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 1、辦理溫馨專案,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心理輔導,計提供個人心理諮商109 人次、個人心理輔導113 人次。 2、推動「一路相伴法律協助專案」計畫,深化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法律扶助服務,計協助6,259人次,金額440 萬2,329 元;以緩起訴處分金支應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學費、雜費、代辦費,對象涵蓋托兒所到大專,避免因繳不起學費而輟學,100 學年度第2 學期計代繳349人,共595 萬6,100 元;加強「安薪專案」,輔導受保護人技訓與就業,共輔導1,053 人次受保護人接受技訓或就業。 (三)加強法律宣導工作: 1、整合法律推廣資源,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設置「社區法律推廣人才資料庫」及「學校法治教育人才資料庫」,督導全國各地檢署提供社區及學校推廣法律之專業講座,截至本年6月底止,已辦理之法治教育演講及活動累計超過3,989 場次,宣導人數超過70 萬0,803人次。 2、為提升東南亞新住民與移工對我國法律之瞭解,保障自身權益,本年3 月1 日至5 月31日結合臺灣立報社(四方報)辦理「結髮(法)一輩子」四格漫畫徵件競賽,活動主題涵蓋人口販運、家庭暴力法律宣導、性別尊重等人權、生命及預防被害等議題,得獎作品共8 件,已陸續在四方報刊登宣導。 3、為建構婦幼安全及人權尊重之防護網絡,本年3 月15 日至8 月31 日結合警察廣播電臺辦理「你最珍貴」全民廣播宣導插播創作大賞活動,徵選7 則寓教於樂之宣導插播帶,並於警廣頻道強力放送。 4、為促進民眾對法務政策之瞭解,自本年2 月1 日起,結合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教育百分百之『法務漫步』」節目,內容涵蓋人權、司法革新、廉政、婦幼保護、兒少犯罪預防等議題,截至本年7 月底止,已完成12 次節目專訪及播放宣導。 5、與慈濟合作於本年2 月至5 月間,於全國辦理4 場「無毒有我•有我無毒」教育宣導人才培訓巡迴活動,共培訓2,195 名反毒教育宣導人才。另結合慈濟、松青超市及燦坤等民間團體及企業,贊助1 萬片反毒光碟,以蚊子電影院、大賣場電視影音區播放「反毒名人專訪影片」等方式進行反毒宣導。 六、強化行政效能 (一)積極排除民怨、有效打擊犯罪: 1、「檢肅黑槍行動方案」共計發動6 波全國同步掃蕩,各司法警察機關均依該行動方案強力查緝非法槍械,截至本年6 月底止,共查獲槍械案件1,834 件、逮捕嫌犯1,776 人,起獲各式槍枝2,187 枝,其中制式槍枝598 枝、土(改)造槍枝1,589 枝、各式彈類2 萬0,483顆,以具體行動力展現政府改善社會治安、淨化社會環境之決心。 2、為杜絕不法業者利用非法廣播電臺、電視頻道,以誇大不實之廣告方式,濫肆銷售偽劣禁藥、黑心保健食品,戕害國人身體健康,損害消費者權益,臺高檢署積極指揮轄區內司法警察及衛生主管機關加強查辦,截至本年6 月底止,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受理偵案3,064件,發動搜索877 次、獲准羈押41 人,其中1,183 件已起訴,判決有罪人數1,248 人。 3、為全面掃蕩電話詐欺恐嚇集團,法務部頒訂「偵辦電話詐欺恐嚇犯罪實施要點」,並由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成立「查緝電話詐欺恐嚇專案小組」,以積極迅速嚴辦此類案件。本期各地檢署針對電話詐欺案件共收案4,241 件,偵查終結起訴2,844 件,經判決有罪確定者為3,184 人,定罪率達96﹪。 (二)防制毒品氾濫:本期新入所受觀察勒戒者3,522 人,比去年同期(4,454 人)減少20.9%,而受強制戒治者388 人,比去年同期(591 人)減少34.3%;另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查緝毒品案件,共起訴1 萬9,600 件、2 萬0,523 人,本期查獲各級毒品共計1,120.6 公斤,較去年同期增加120.6%,另同期查獲毒品製造工廠24 座。又查獲之毒品當中,第一級毒品為19.4 公斤(海洛因),第二級毒品79.4 公斤(安非他命、大麻),第三級毒品998.2 公斤(愷他命)及第四級毒品23.7 公斤(鹽酸羥亞胺、假麻黃)。 (三)積極執法保護智慧財產權:本期各地檢署辦理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計起訴836 件、912 人,緩起訴處分952 件、990 人,經法院判決有罪之被告達861 人,定罪率達93.3%。 (四)加強婦幼保護、查緝人口販運:本期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性侵害案件計起訴1,097 件、1,155人;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計起訴1,601 件、1,688 人;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案件,計起訴110 件、195 人。 (五)查緝金融犯罪:截至本年6 月底止,臺高檢署所列管各地檢署辦理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共611件,偵辦中4 件,已結案607 件,包括法院審理中195 件、不起訴64 件、緩起訴1 件、簽結107 件、已判決確定240 件。 (六)提升行政執行績效: 1、「行政執行法」第17 條之1 禁奢條款施行以來,截至本年6 月底止,核發禁止命?者共32人,其中1 人於核發禁止命?後清償全部欠款,17 人繳納部分欠款,總計已繳納7,243 萬5,666 元,顯示禁奢條款已逐漸發揮成效。 2、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13 個分署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業務,本期新收執行案件332 萬餘件,終結300 萬餘件,徵起金額353 億7,776 萬餘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2.66%。累計自90 年1 月至本年6 月底止,總徵起金額已達3,099 億7,766 萬餘元,對於落實執行公權力,增加國庫收入,持續發揮良好成效。 3、為便利義務人繳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除已推動便利商店代收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期貨交易稅、證券交易稅、煙酒稅及地方稅(即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健保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違費滯納案件,以及違反「公路法」之違規罰鍰等類稅款或案款外,本年1 月10 日起再新增?保費滯納案件。本期經由便利商店及金融機構代收繳納件數為19萬1,052 件,繳納總額為11 億7,980 萬3,475 元。 七、精進調查作為 (一)防制重大不法犯罪: 1、防制貪瀆犯罪:法務部調查局貫徹執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積極偵辦貪瀆案件,移送各地檢署266 案、嫌疑人981 人(含公務人員348 人),涉案標的7 億0,560 萬元;辦理行政肅貪52 案。 2、查察賄選工作:法務部調查局執行查察賄選專案工作,偵辦賄選案件,經各地檢署起訴39案、嫌疑人238 人(含公務人員11 人),涉案標的2,716 萬元。 3、防制經濟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偵辦經濟犯罪327 案、嫌疑人1,073 人,涉案標的865 億9,746萬1,517 元。其中,重大金融犯罪6 案、違反「證券交易法」28 案、違反「商標法」及「著作權法」31 案。另偵辦黑心食品、藥品、日用品、偽劣假藥、電話詐欺恐嚇、重利及暴力討債等民生犯罪案件173 案,涉案標的6 億3,347 萬4,244 元;查緝漏稅案件,函送稅務機關裁處罰鍰15 案,金額1,959 萬7,948 元;蒐集上市櫃公司及重要財團營運異常及經濟犯罪預警情資2,361 件;過濾工商退票資料2 萬2,102 件;研編預防經濟犯罪調查專、簡報19 篇;處理民眾檢舉哄抬物價案件75 案;宣傳0800-007-007 民眾舉報商品囤積專線電話1,492 件,本年5 月10 日及6 月15 日檢調、消保、農糧等機關同步執行打擊囤積哄抬物價專案58 案。 4、防制毒品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毒品案件26 案、嫌疑人40 人,破獲毒品製造工廠5 座,查獲第一級毒品14.307 公斤、第二級毒品65.769 公斤、第三級毒品405.304 公斤、第四級毒品6.281 公斤,總計查獲各級毒品純質淨重491.661 公斤。與國外對等機構交換毒品犯罪情資128 件,合作偵辦4 案,查獲各類毒品毛重460.462 公斤。 5、防制洗錢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受理金融機構申報疑似洗錢交易報告3,450 件、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報告187 萬4,488 件、海關通報旅客攜帶達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入出境資料3,459 件,清查分析後移送權責機關或法務部調查局偵查205 件。偵辦查扣不法所得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1 案,查扣金額2 億6,000 萬元;支援院、檢及其他司法警察機關協查洗錢案件130 案;國際合作,交換洗錢犯罪情資34 件;與奈及利亞、日本金融情報中心簽署反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活動情資交換合作備忘錄。 6、防制電腦犯罪:法務部調查局偵辦違反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6 案;國際釣魚網站18 案;查獲網路入侵跳板電腦23 部、受駭電腦124 部;通報政府機關及財團法人等網站遭駭客入侵攻擊28 件;防制宣導6 件。 7、反制滲透工作: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2 案、嫌疑人4 人;外患罪1 案、1 人;違反「陸海空軍刑法」1 案、4 人;違反出口管制案件2 案、3 人;人口販運案件3 案、16 人。 8、追緝外逃罪犯:法務部調查局追緝及策動外逃罪犯返國歸(投)案1 案、1 人。 9、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法務部調查局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聯繫機制,辦理工作會晤及人員互訪4 次、交換犯罪情資28 件、請求協助緝捕遣返13 案,通緝犯遣返1 人,合作偵辦1 案。 (二)掌握國家安全情勢:法務部調查局蒐集有關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重要情資3 萬8,407 件,蒐報機關機密保護、安全防護及防制滲透資料4,783 件,研編各類調查專報122 輯,分送相關機關參考;辦理總統府等26 個機關(單位)特殊查核150 人次,查復總統府等20 個機關(單位)一般查核1,253 人次。 (三)提升偵證鑑驗技能: 1、法務部調查局受理院、檢機關囑託鑑定,完成物理、化學、文書及生物跡證等各類鑑驗案件5,334 案、檢品3 萬7,498 件;支援數位證物鑑識51 案,完成鑑識報告48 份。 2、法務部調查局完成「濫用藥物實驗室」、「DNA 鑑識實驗室」及「問題文書鑑識實驗室」3個實驗室;派員赴美國、日本等地研習及參加國際鑑識科學會議2 次、3 人,有效提升鑑識水準。 (四)強化為民服務工作:法務部調查局受理民眾檢舉不法2,005 案,其中,信函檢舉1,250 案、電話檢舉132 案、電腦網路檢舉511 案、親自檢舉112 案;協助民眾進行火焚、水漬污損及破鈔還原等鈔券鑑定50 案,鑑定金額1,035 萬9,400 元;親子血緣關係鑑定178 案、356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