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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法務部(資訊處)聘用助理程式設計師1名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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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機關名稱:法務部(資訊處)
二、 職稱:聘用助理程式設計師
三、 名額:1名
四、 工作地點:法務部資訊處(法務部第二辦公室─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五、 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熟悉Unix(Linux)、Windows Server 2012以上作業系統及關聯式資料庫管理尤佳。
(三) 具ISMS、PIMS相關證照、熟悉資訊安全管理及政府相關採購法令者尤佳。
六、 工作項目:
(一) 本部所屬機關資訊計畫之審議與系統推展事項。
(二) 本部暨所屬機關電腦機房、伺服主機、個人電腦、網路與週邊設備管理維運及規格研訂事項。
(三) 本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稽核、個人資料保護及採購稽核相關事宜。
七、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處聘用助理程式設計師」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08年12月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www.moj.gov.tw/lp.asp?CtNode=11658&CtUnit=456&BaseDSD=7。
(五) 本職務月酬標準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7,716元),本職缺聘用計畫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是否續聘。
(六)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楊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7461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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