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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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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

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必須上網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相關資訊。經濟部請尚未完成申報的公司儘速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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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提供3個管道協助:

(一)網路:請前往「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平臺」(https://ctp.tdcc.com.tw),觀看教學影片或操作簡報等操作指南,依步驟完成申報。

(二)電話:撥打客服專線412116602-23212200,由電話諮詢人員提供公司申報教學服務。

(三)臨櫃:到經濟部商業司、中部辦公室或六都公司登記機關櫃台,由專人現場協助上網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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