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公告專區

107年12月26日及108年1月25日檢審會第92次及第93次會議決議事項(有關任免遷調及服務成績審查案部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4989

107年12月26日及108年1月25日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第92次及第93次會議決議事項(有關任免遷調及服務成績審查案部分)核定如下:

一、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沛珊借調本部在檢察司辦事。

二、 第1期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律轉檢班)研習及格人員吳皓偉派任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黃振城派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陳淑香派任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吳惠娟派任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李汶哲派任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簡弓皓派任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並自任職之日起至108年檢察官通案調動日之前1日止支援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廖志祥派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林世勛派任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試署檢察官。

三、 試署檢察官朱玓、林劭燁、劉智偉、廖志國、黃玥婷、劉嘉凱、簡婉如、何皓元、王涂芝、洪明賢、黃耀賢11員試署服務成績審查及格。

四、 候補檢察官何克凡、黃雅鈴、陳建烈、張建強、李明蓉、朱振飛6員候補服務成績審查及格。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