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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NCC透過電信資費價格上限調整,共創造產業、消費者及國家競爭力的三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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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 今(11)日第886次委員會議通過電信資費價格上限調整係數草案,希望能達成引導產業健全發展,並增進消費者權益,提升國家競爭力,近期內將辦理法規預告作業,聆聽各界意見。

NCC表示,這次通過的草案,主要針對提供市內網路、長途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對其所提供的xDSL零售電路月租費進行調降,調降幅度為 「2.15%減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其他含市內、長途數據電路、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用等5項批發服務,調降幅度則為「7.48%減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則依主計總處每年所公布的物價指數而定,管制期間為連續調降4年。

至於「下行速率12Mbps(含)以下及300Mbps(含)以上之零售電路月租費」、「下行速率2Mbps(含)以下之批發電路月租費」,與「其他主要資費項目(含ADSL電路月租費)」之調整係數為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即不得調漲)。

NCC說,這次調整以批發價格調降為重點,除接軌國際朝向批發價格管制之監理趨勢外,希望透過批發價格調降,讓其他電信業者得以租用更便宜電路及互連頻寬,引導零售價格的下降。藉此帶動各種創新與競爭,使全體國民享有質優價廉、多元選擇及創新的數位經濟服務。

NCC強調,希望透過經濟誘因,引導低速率ADSL寬頻上網用戶,升級到高速率光纖寬頻上網服務,鼓勵電信業者持續投入光纖布建,促進我國整體光纖產業升級。

NCC最後表示,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預告作業。歡迎產、官、學、研各界對這項草案有寶貴意見者,都可以到NCC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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