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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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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連江縣3月份市售食品抽驗結果公告(連江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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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本局定期至傳統市場、超市等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禽畜產品檢驗動物用藥及清明節相關食品檢驗食品添加物,3月份抽驗13件生鮮蔬果、3件禽畜產品及8件清明節相關食品,其中1件豆干絲檢驗出食品添加物(殺菌劑-過氧化氫)陽性,判定不符法規規範(詳細抽驗資料請參閱附件) ,本局已即令攤商將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且沒入銷毀該產品1包(300公克),另訪談該販售業者後案移源頭基隆市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本局提醒民眾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購買食品,並留意店家作業場所是否清潔衛生,以確保購買食品衛生安全,近日氣候轉暖,若長時間將食品放置於室溫下如魚肉、豬肉、雞肉等,容易讓細菌有機會大量繁殖,請注意保存溫度並將食品充分再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飲食安全,並持續提醒地區食品業者應依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以維護鄉親吃的安全並保留進貨單據以供追查不合格產品之源頭,鄉親或食品業者如有不清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可逕洽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聯絡電話:0836- 22095 *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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